1.水政監察員是水行政主管部門行使行政執法權的代表,按照法律規定依法實施水政監察。
2.水政監察員必須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熟練掌握專業技能,正確運用法律、法規、規章。
3.熟悉執法辦案程式,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準確及時地處理違法案件。
4.全面瞭解水政工作的任務和職責,能處理日常事務。
5.全面瞭解轄區的用水情況,積極做好節水宣傳工作,提高水資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6.掌握執法辦案制度,能夠協同他人查處水事案件,調處水事糾紛。
7.依法保護水、水域、水工程和用水管理,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
8.依法對生產建設,如開礦、修路、採石、挖沙、取土、燒磚、開荒等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9.有權進入廠礦企事業等基本建設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指導有關水土保持的落實,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拒絕。
10.積極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法規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效地預防制止違反水法規的行為。
11.做好轄區內水利規費的收繳工作。
12.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13.保質保量完成支隊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