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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範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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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範文三篇

一、目的: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為員工配備集體宿舍。為了明確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衛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規範:

4.1 宿舍人員安排:

4.1.1 公司所有員工住宿均免費(管理人員除外),水電、電視費用自理公司根據情況適當補助。

4.1.2 新員工如需要入住宿舍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公司審批後交宿舍管理員後通知新員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及床鋪進行統一編號。

4.2 水電費用扣除標準:

由所住的宿舍全體人員按登記所住天數及總耗用量平均分攤,水電費用按政府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費。

4.3 宿舍日常管理規範及獎懲:

4.3.1 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經允許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3 晚上10:30以後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開電視、放音響,影響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個人床褥、衣服、鞋、桶及個人日常清潔用品須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齊衛生。宿舍衛生要定期檢查,對衛生不達標的員工予以警告或處罰。

4.3.5 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從陽臺、窗戶往外亂扔雜物、倒水、垃圾應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內。

4.3.6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燒煤氣罐、燒酒精爐等)。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偽劣電源插板等電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員工宿舍均不允許私自拉電線、裝接電器、不能超負荷用電、不能使用煤氣爐。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預防火災事故。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4.3.8 員工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本人負責。

4.3.9 節約水電,上班前需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鬧事,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1 凡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財產及跟人安全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

4.3.12 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盜竊、打架鬥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後給予開除並罰款500元,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4.4 宿舍衛生檢查及評比方案:

4.4.1 定期檢查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並定期進行衛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潔衛生、杜絕安全隱患。

4.4.2 宿舍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一次,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宿舍檢查評分表》上。根據《宿舍檢查評分表》上的記錄,發現不良事項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宿舍內員工在規定時期內整改完畢。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將給予罰款50元。

4.4.3 公司每月派人進行突擊檢查,如有發現衛生不達標的員工,將給予一定的處罰。如髒亂的雜物,亂擺亂放,影響宿舍環境的,如有發現,沒收處理。

4.5 員工離職與鑰匙管理:

4.5.1 員工離職或退宿時應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4.5.2 員工離職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扣罰50元。

4.5.3 有鑰匙丟失者必須上報宿舍管理員,由其重新安裝門鎖,所配費用由丟失者全額承擔。

4.5.4 離職員工應在離職當天辦好相關手續後搬離宿舍。

五、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方法

5.1 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安全措施,並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5.2 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誌指示,迅速撤離著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時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項:

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溫度,如發熱,切不可開啟房門。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走廊煙霧大要儘量低伏。緊急通道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梯間後及時把防煙(火)門關閉。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範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擊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桌椅、衛浴裝置、管道、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於床上抽菸,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3、住宿員工洗晒衣物須在天台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頒佈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目的

為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與退宿手續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准後,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併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為準,不得晚於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三、日常管理

1.為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於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衛生的清掃衛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閉時間為:週日~週四22:00,週五、週六22:30,住宿人員必須於大門關閉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衛/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部門經理申請並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後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後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菸、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四、費用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核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五、其他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並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衛生,評分並排名,連續3個月最後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後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六、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