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工作事項的審批手續、辦理程式、工作要求等。
二、辦理依據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濟政發〔1994〕33號)、濟南市人事局關於印發《<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濟人字〔1994〕27號)。
三、所需條件
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辦理退休的人員
四、申請材料
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審批表一式四份、個人檔案、一寸照片、獨生子女證、身份證原件、原工資發放銀行賬戶影印件、養老保險手冊。
五、辦理程式
1、單位到社會保險科(一樓16、27號視窗)稽核退休資格(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連續工齡及職務);
2、單位到社會保險徵繳中心7號視窗辦理養老金繳納情況稽核;
3、單位到工資福利科(三樓1、2號視窗)稽核工資待遇;
4、單位到社會保險科(一樓16、27號視窗)辦理退休審批、核發退休證,並報送三樓工資福利科原件一份;
5、單位將原工資發放銀行賬戶影印件、退休審批表影印件報二樓社會保險稽核中心37號視窗,辦理退休待遇發放;
6、社會保險稽核中心經核實無誤的,為離退休人員辦理增減手續、錄入當月離退休人員待遇變動情況;
7、社會保險結算中心每月14日前(遇節假日提前)為離退休人員及時、足額撥付養老金。
六、辦理時限
自申請之日起30日辦結。
七、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辦理地點:山東省章丘市繡水大街4100號章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
辦理視窗:二樓37號視窗。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1:50;下午13:00至17:20(5月1日至10月31日下午14:00至17:50),節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