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關於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職場 閱讀(1.71W)

甲方:山東金坤華泰工貿有限公司

關於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乙方: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甲方同意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及醫療等社會保險,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交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甲方按濟南市社保繳費標準給予乙方一定的社保補貼,社保補貼每月隨本人工資一同發放,如日後員工反悔要求單位補交社保的,單位有權不予辦理,如員工已領取社保補貼而未參加其他形式的社保或商業保險,造成社保無法享受的後果由員工自行承擔。

員工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說明內容的,請簽字確認。

特立此協議,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關於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篇2]

甲方:重慶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員工,甲方已認真講解並告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的重要性,但乙方以自己已經辦理社會保險為由不願意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何工資收入。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應將其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要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從乙方遞交購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自動作廢。乙方提出申請但尚未辦理完成之前,發生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關於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放棄享受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力,選擇自主繳納;

二、甲方同意乙方放棄享受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力,同意給予乙方每月XXXX元的社保補貼,該補貼用於乙方自主繳納社會保險,不足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是否自主繳納社會保險的,甲方不得干涉,同時因未繳納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各類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在享受甲方給予的社保補貼的同時,甲方不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補繳或重繳社會保險;

四、乙方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在於解決因乙方放棄享受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力而產生的爭議和法律責任,雙方不存在其他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貳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女50週歲,男60週歲)之日截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自願放棄繳交社保的協議書 [篇4]

甲方:廣東深華消防裝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一、乙方於 年 月 日到甲方處工作,當日甲方通知乙方購買社保及公積金,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交參保費用,乙方應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充分了解社保/公積金的相關規定及不購買社保/公積金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為其購買社保/公積金。

三、乙方不同意在甲方購買社保/公積金的原因:

1.乙方已在本地和其他地區購買並能提供參保證明

2.乙方因從事流動性很強的工作崗位,希望可以在一個固定的地方購買,便於以後使用。

四、在此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申請自願放棄在甲方購買:1□社保 2.□公積金。

2.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啟發地區/單位或參加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3.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需要甲方為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的社保期間的社保,經書面提出後,甲方可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不理相關手續,全部社保費用及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支付前述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專案說導致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二導致乙方未能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5.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為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