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總結

職場 閱讀(2.69W)

我縣轄12個鄉鎮,4個國營林場,412個村,13.5萬農戶,農業人口46萬人,36.08萬畝耕地,2017年農民人平純收3584元。今年以來,我縣高度重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不斷強化監督管理,把落實農民負擔政策作為推進山區農業經濟強縣和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作為維護農村穩定的大事來抓,進一步強化領導,完善制度,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加大查處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切實把惠農政策落到實處。2017年,全縣共審批129個村一事一議籌資,預算籌資140萬元,全縣人平2.92元,審批107個村一事一議籌勞,預算籌勞23.5萬個,全縣勞平0.84個工日;共發放《農民負擔及補貼政策監督卡》13.5萬份;各項惠農補貼資金已經全部打卡發放到了農民手中,糧食直補212萬元,良種補貼465萬元,農資綜合補貼2191萬元,退耕還林補貼1403萬元,農機具補貼243萬元,庫區移民補貼500萬元,庫區口糧差價補貼38萬元。全縣農民負擔進一步得到減輕和規範,農民收入穩步增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總結

一、抓源頭管理,建長效機制

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實行源頭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已經成為我縣抓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1、落實了減負工作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各涉農部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實行部門負責制,鄉鎮主要領導和涉農收費部門負責人為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違反、查處誰”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年初,在縣政府工作全會上,縣政府與12個鄉鎮和18個涉農收費主管部門繼續簽訂了《減輕農民負擔目標管理責任書》,進一步強化了目標管理和量化考核辦法。會後,各鄉鎮、各涉農收費主管部門都與所屬的各村和二級單位簽訂了責任書。在實際工作中,我縣一直堅持在各類先進表彰、幹部提拔調動中進行“一票否決”審查,年初縣三級幹部會表彰的所有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都經過了縣減負辦 “一票否決”資格審查。我們把減負監督工作的關口前移,著眼於杜絕和預防涉農案件的發生,形成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長效機制。

2、抓好學校開學收費檢查。每期開學前,縣紀委、縣糾風辦、縣減負辦、物價局、教育局緊密配合,組成檢查組,深入城鄉各學校檢查開學收費、公示等情況,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今年,我縣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嚴格實行了零收費,同時,我們對學生平安保險的購買進行了規範,由減負辦稽核,物價部門備案,教育部門監督管理,堅持自願購買和上限控制的原則,老師不準參與推介保險業務。

3、做好涉農部門收費的專項治理。今年,縣減負辦由一名副主任專抓涉農收費審計工作,負責對涉農單位收費和村級財務清理審計,重點審計了鄉鎮林業站、民政辦、學校等涉農收費部門,嚴防發生部門亂收費、搭車收費、自願性質的服務性收費變成強制性收費等現象。教育、國土、計生、民政、衛生、工商等部門加強了內部監督管理、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防止“三亂”現象發生。特別是去年全縣村級換屆,我們委託鄉鎮財政所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前的村級財務清理審計,沒有發現村級組織自設專案收費、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搭車收費等現象。

二、抓制度完善,強化農民負擔監管

今年以來,我縣按照《湖北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全縣412個村的主任和報賬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政策培訓,以規範農民負擔為出發點,狠抓農民負擔管理制度完善,確保惠農資金落到實處,農民權益得到保障。

1、嚴格執行農民負擔預決算制度。從嚴審批農民負擔專案,實行農民負擔縣級備案管理,從源頭控制和減輕農民負擔。我縣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上,一直堅持並不斷完善由村民民主議事決策、鄉鎮稽核同意、縣減負辦最終審批的工作機制,對議事範圍、議事程式、上限控制標準、申報與審批、收繳與管理、決算與事後審計監督等都作出了詳細規定,既注意避免將“一事一議”變為隨意性、固定性的收費專案,又正確引導村組集體組織和農民,實行一事一議、民主決策,搞好基礎設施和公益性事業建設。為避免有事亂議或有事不議,縣減負辦嚴格按照《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檔案規定的程式進行審批,佈置全縣所有的村召開了一次群眾代表會議,無論是籌資還是不籌資,交給群眾代表討論,所作決定經過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後,報鄉鎮財經所稽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縣減負辦審批。為避免有事不議,我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會議和走訪等形式,引導村幹部把農民最關心、受益最直接的公益事業作為今年“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重點,在確保農民群眾的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的前提下,使“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作用得以最大限度發揮。

《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總結》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