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事務所地址:
聯絡電話: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戶籍所在地:
資格證號:
聯絡電話:
經甲方合作人會議研究聘用乙方為甲方專職律師,現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簽訂如下聘用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雙方通過甲方首次辦理律師執業證,聘用期限首次領證之日起二年。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積極納稅,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事務所的規定,統一收案,統一收費制度。
3、在承辦的案件結案後二十日內將卷宗歸整入檔。
4、服從甲方管理和對工作的統一安排,積極參加甲方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
5、積極維護甲方的名譽和利益,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
6、執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7、乙方應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和業務水平。
8、不得在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同時兼職,不得私自受理和辦理律師業務。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式及時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註冊手續。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辦案所需各類手續、材料用紙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辦理。雙方解除合同時,該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按有關規定轉移。
4、乙方完成業務收費定額的,甲方按每月500元發放工資,倘若超額完成任務的,按事務所的規定提成。
5、甲方應積極支援乙方接受專業培訓教育和深造。
四、終止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1、乙方不再從事律師職業
2、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3、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律師協會調解;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條款與法律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和市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聘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