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建設
1、組織制定學校本科專業發展規劃、開展專業結構調整;
2、組織新增專業申報、建設;
3、組織新辦專業評估及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評估;
4、組織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各類專業專案申報、評審和建設。
二、課程建設
1、組織制定課程建設發展規劃和改革措施;
2、組織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各類課程專案的申報、評審和建設;
3、組織課程教學大綱和課程簡介的編寫。
三、教學研究與改革
1、組織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改革資訊和成果的收集、整理和宣傳推廣。
2、組織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各類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專案的立項、評審及驗收。
3、做好因材施教班、優創班學生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建設規劃和選拔工作。
四、師資隊伍建設
1、組織各級教學名師、教學團隊的培育、申報和推薦。
2、組織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
3、組織教學經驗交流活動和“先進教研活動”評選。
五、教學獎勵及教學大賽
1、組織國家級、省級和校級教學成果獎的培育、申報、評審和推薦。
2、組織開展“菁苑杯”等教學大賽。
六、培養方案管理
1、組織制(修)訂本科專業培養方案。
2、本科培養方案的彙編及管理。
七、其他工作
1、教學業務檔案及各級各類教學管理檔案的歸檔和管理;
2、教學簡報、教學年鑑的彙編;
3、制(修)訂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學獎勵等相關的管理規章制度;
4、教師教研業績庫的維護和教研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5、負責教研資訊的統計和填報;
6、本科教學建設經費管理;
7、組織教學工作會議和教學例會;
8、教務處處章管理;
9、負責教育部和教育廳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推薦、管理工作及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課程諮詢委員會的常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