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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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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離職證明丟了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後,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2.

到你離職的`單位要一個當時你和單位簽訂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的影印件。因為這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是三份,單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個人檔案一份。

如果你的個人檔案在你工作的當地,可能他們會把應該存檔的那份及時存進去,那樣,你也可以去存放檔案的地方,調出來影印一份,如果檔案不在不地,那肯定是沒存進去。只有第一個辦法了。

【擴充套件閱讀篇】

用文字記載一個星期來的自己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的文字記錄。

它有別於“流水賬”,日記,在於流水賬是有什麼就記錄什麼,不需要作任何修飾和認識的昇華,而且內容不限,一週之內可以記錄您每一天的任何事情。而週記就是:每週一次,並且對自己的生活學習思想認識有一定的昇華。 週記是對個人和某個團體一週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所惑、所獲的記錄。還可以寫一件在這一週裡讓你有所感觸的事。

編輯本段作用

從學生角度來說,週記用來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學習情況,答疑解惑,並通過週記的形式而置一些跟教育主題有關的主題作文,提高學生的認識,從而在全班範圍內形成正確、積極、健康的輿論環境,併為主題班會準備材料,提高同學們參與的積極性。 

從老師的角度來說,週記用來回顧一週的得失,提出經驗教訓,讓班主任對班上情況有一個更加詳細和全面的瞭解,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準確性。老師除了用來了解同學一週發生的事情外,還用來鍛鍊同學的文章水平,使同學文章水平得以提高。

編輯本段格式

週記的題目(寫作範圍:讀後感;見聞;趣事;數學週記......)

1.記事

2.自評(優,缺)

3.解決措施

4.下週計劃

5.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感

其實週記並沒有一種標準的格式,只需要同學們每週把自己的所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經歷的東西記下來,形成的文字片斷或一篇文章,一週寫一則就可以了。

編輯本段怎麼寫週記

不少同學又開始問了,週記怎麼寫?國小國中週記開頭怎麼寫?

如果是一個片斷,將事情寫清、將要表達的意思表達完整就行了,當然,時間充裕,你可以將前因後果,你的想法補充完整,形成一篇文章。不論無論,週記沒有什麼特殊規定的格式,跟我們平時說話寫文章一樣,要求就是條理清楚地說清一件事、一個想法。

週記的關鍵是要真,真事、真情、真想,不要虛構。用力表達你正經歷的、正思考的事,對提高你的寫作能力是有幫助的,不要當作負擔,也不要覺得有任何壓力,因為真的,只要排列一下就行了。

同時,週記交給老師後,也可讓老師來了解你的生活、你的想法,或許對你有幫助。

去年也談過週記怎麼寫,轉到下面,大家再看看。

老師佈置了週記作業,怎麼寫呢?許多同學發了愁。

其實週記也好,日記也好,都是要寫一段時間內印象最深的事。週記就是本星期內的事。

回想一下這個星期發生了什麼,在學習上有什麼問題,班級裡有什麼新鮮事,和朋友老師間關係如何,這些都可以寫,和日記相比周記可以寫的內容更多了,需要突出一兩個重點。

如果大腦裡立刻就想起一二件事情,記憶深刻,那麼恭喜,你就有材料了,將它們的前因後果,事情經過,個人感想寫清楚吧。

有人會問:不好意思,一想到過去的幾天,我印象裡只記得吃了一次大餐,或者只記得被老師罵了一頓,或者跟同學鬧彆扭心裡不爽,這些都沒有重要意義,怎麼能寫呢?告訴你,既然你想到了,就說明是值得寫的。有意義的事情,不一定非得是意義重大,思想崇高,自己的生活瑣事,也是值得一寫的,只要你寫出你的感受。我們每天的日子不都是這些細小的沙子一樣的事情組成的嗎?這些沙子,串起了我們的歡笑,串起了我們的憂愁,串起了我們的無聊,引領著我們一天天,不知不覺地在長大。

更有一些同學說,這個周最無味,什麼也沒有發生,沒什麼可寫的。再想想,再想想,多個心眼,仔細觀察,你會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