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語錄名言>

2017年工傷傷殘鑑定程式優秀範文

語錄名言 閱讀(9.75K)

工傷是指傷殘方面的,一些傷殘是需要做鑑定的,其中鑑定的程式不可亂了。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工傷傷殘鑑定程式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工傷傷殘鑑定程式優秀範文

  工傷傷殘如何鑑定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盛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傷殘鑑定申報材料

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檢查、檢驗等診療資料。

4、工傷職工由於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時一併提出確認申請,並提交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資料。

  工傷傷殘鑑定辦理程式

1、申報材料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稽核,申請人所報材料符合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認)條件的,發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確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場或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勞動能力鑑定、確認補正材料通知書》。

2、自出具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限不得超過30日。

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結論通知書》於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分別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唐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4、對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結論後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5、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傷殘鑑定個人申請範文

xx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本人是 xxx(用工單位)的員工, xxxx。於x 年 x 月x日因工負傷。經治療並醫療終結後,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給予辦理。

申請人(簽名):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