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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智慧財產權演講稿(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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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稿可以提高演講人的自信心,有助發言人更好地展現自己。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演講稿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為了讓您在寫演講稿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智慧財產權演講稿,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智慧財產權演講稿(通用5篇)

智慧財產權演講稿 篇1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由“景泰藍”之痛所想到的》。

眾所周知,景泰藍是我國特有的傳統工藝美術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歷史,它以工藝精細、色澤晶瑩、外表華麗而馳名中外。然而,就是這一中華文化之瑰寶,由於智慧財產權意識淡薄,竟被前來參觀的外國客商偷取了其獨有的生產工藝,令我國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請問:這個沉痛的教訓告訴了我們什麼?那就是——保護智慧財產權勢在必行!

也許,有人會問: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呢?簡單地說,智慧財產權就是用法律手段來佔有知識資源。

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很廣泛,並且隨著科技的日益進步,現在還在不斷地擴大。至今為止,智慧財產權已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名稱標記權、技術祕密、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等。

隨著科學技術知識和知識資源成為經濟發展的支配力量,人類社會逐步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時代,誰擁有了知識資源,誰就擁有了最寶貴的財富。知識產權制度其實就是在一定時間、一定地域內對發明創造者的智力勞動給予專有權,使發明創造者獲得利益回報,從而激勵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通俗地說,就是“給天才之火,新增利益之油”。試想,如果你費盡心血取得的發明創造卻得不到法律保護,別人可以無償的仿製或使用,那麼你還會有積極性再去進行下一個發明創造嗎?所以,知識產權制度可以保護髮明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激勵創新活動。

智慧財產權保護在我國雖行之未久,卻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從過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創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幾元,到現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權收入超過一千萬元;從景泰藍的生產工藝外洩,成為國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國內價值最高的“紅塔山”品牌價值達439億元人民幣……這一切都說明,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漸入軌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們國小生也加入到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行列中來。

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也行動起來吧!雖然,保護智慧財產權,前路崎嶇,任重道遠,但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全面保護智慧財產權,“景泰藍”之痛的歷史就不會重演,我們的科技創新的戰略任務就一定會實現!

智慧財產權演講稿 篇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你們好!

智慧財產權所包含的內容很多,許多東西在我們生活中未必會引起我們的關注。那麼,從最簡單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軟體,反對盜版。

現在,許多公司都有自己獨立設計的商標,並以此作為公司的標誌。商標權同專利權必須向國家申請專利,審批下來後,這個商標就屬於這個公司了。其他團隊或個人不得私自使用這個商標,否則就是違法。

違法?對!違法!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對於智慧財產權有關明確的法律條文。但由於智慧財產權是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才得以重視,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觸犯了法律!還有就是盜版是嚴重侵害著作權的表現。但因價格低廉而被許多人認同。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微軟控訴中國的許多集團侵權案。

在一個國家裡,應當把繼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當成矛盾的主要方面,還是把防止過度保護當成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須以受保護的商業標識、發明創造、各種作品遭仿、靠、冒、盜的實際狀況而定,還要看智慧財產權的侵權人是不是總體上仍舊“理直氣壯”,維權者是否總體仍舊舉步唯艱,要看國內外的關鍵技術領域、國內外的文化市場上、國內外的名牌之林中,是否已經有了與我們這樣一個大國相應的“一席之地”,而決不是看外國人怎麼論、怎麼說,不管是外國學者還是外國政府。20xx年底兩高司法解釋的出臺,表明我國司法機關對這個問題的結論是清楚的、明確的。這的確讓中國的廣大作者、發明人、決心創名牌的誠信企業等等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感到欣慰。

中國現在處於知識產權制度完善的十字路口。不完全到位的保護(04年12月低的兩高司法解釋出臺之後,不宜再用“遠不到位”的提法)與尚有缺失的權利限制(廣義的,即授權前與後的限制)問題都有待解決。知識產權制度並非僅有利而無弊。我從來就反對不加分析的“接軌”(請看我1998年即出版的《智慧財產權論》分析“與國際接軌”一章,該章於1997年發表過)。我從來主張智慧財產權的批判研究與對策研究都是不可少的。但有一個重點放在何處的問題。也就是如何定位的問題。

等我們長大了,開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標,大到使用物品的專利。我們都應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可以因為一時的蠅頭小利而損害更大的利益。我覺得,每個人瞭解智慧財產權的人都應向周圍的人多多宣傳智慧財產權有關知識。這樣越來越多的人瞭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們的社會才能得以更好的發展。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

智慧財產權演講稿 篇3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向著成功努力的過程,乍一看,就像一條黑漆的隧道,望不到頭,比如高三畢業班的學生,每天有做不完的作業,忙不完的事,睡不夠的覺,許多人每天都要頭懸樑錐刺骨,地挑燈夜戰,每天在兩點一線之間勞碌……一天天的生活就像影印機裡印出來的,一切都在重複。別忘了,太陽是新的!全新的,是一種最美的心境!

新的太陽,難道這不是一種希望嗎?每天都看見希望,就像是在黑口的夜裡看見曙光,難道這不是一種幸福嗎?是的,沉重的負擔壓得我們幾乎崩潰了,太高的期望將我們緊緊地釘在地上,但也許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是一種生活充實的象徵。

尼采說,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力,所以我們不一定要向著勝利微笑,但面對暫時的困難,我們必須微笑,而且是會心動微笑。

埋首於通向成功征途,是必須真真正正埋下去的,這段日子需要休沉下來,靜下心來,只有保持心靜如水的狀態,才能投入最後的衝刺。

我們好比是在乘一輛車前往目的地,沿途的風光很美,很誘人,但是你最好不要為了他們牽扯太多的精力,而要使目光一直朝著終點的方向看,如果忍不住跳下車去欣賞暫時的美景,這輛車就開走了,也許你會看到另一輛車,也許最後你同樣到達目的地,但那也不是你人生準點的時刻了。

人生在特定的階段有著特殊的使命。求學的階段,就是為實現人生目標邁出重要一步的時候,如果錯過這個機會,你將追悔莫及,所以狠狠心,女孩子們暫且丟下那些漂亮的衣服和浪費時間的打扮,男孩子們拋開那誘人的漫畫書和電腦遊戲,放一放那一段遙不可及的青蘋果之戀吧!夏天不摘秋天的果。摘下來,食之不甜,棄之可惜,所以還是等到收穫的季節裡再去品嚐豐收的喜悅吧!

擱置一下與前進無關的心事,抬頭望天,用心靈看世界,因為太陽常新。

輕輕對自己說:如果沒有我,世界將少一個人欣賞這美麗的太陽。就是這樣一種心境,讓你始終把精彩留給自己!

春天,鳥語花香,微風拋面;夏天,百花開放,蝴蝶飛舞;秋天,天高雲淡,紅葉似火;冬天,寒風刺骨,白雪皚皚,無論寒來暑往,春夏秋冬,太陽照常升起……

知足者常樂,不知足者常進,很少有人能知道需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實現心中的夢想,我們只能不斷前進、前進,再前進,一萬年太久我們只爭朝夕!

只爭朝夕,在你茫然的時候;只爭朝夕,在你沮喪的時候;只爭朝夕,在你懶散的時候,只爭朝夕,在你還擁有夢想的.時候;太陽每天都是新的,生活永遠充滿希望,現在就開始吧,把握每個瞬間,不要再猶豫!

你們知道每年的4月26日是什麼日子麼?我來告訴你們,4月26日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是根據中國和阿爾及利亞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在XX年召開的第三xx屆成員大會上通過決議,從XX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智慧財產權日設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的目的是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環境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發展程序加快,知識和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已成為凝聚和提高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成為展示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

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智慧財產權的基本知識。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在我國,《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規定了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祕密、植物新品種、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和國防智慧財產權七個方面。

專利權是國家按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一定時間內對其發明創造成果所享有的獨佔、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是運用法律保護手段跑馬圈地獨佔現有市場,搶佔潛在市場的有力武器。

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是由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的,並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商標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轉讓權、許可權、繼承權、法律訴訟權等。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智慧財產權具有三個特點:

1、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性,即獨佔性或壟斷性;

2、智慧財產權的地域性,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

3、智慧財產權的時間性,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

同學們,當全社會人人都懂得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時,人類智力勞動所創造的成果將會更燦爛,人類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也必將會更加輝煌!讓我們積極學習智慧財產權知識,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爭做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踐行者!

智慧財產權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們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維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在當今這個經濟知識高速發展的時代維護智慧財產權性是很重要的,而許許多多的中學生甚至是家長對智慧財產權的理解概念非常的陌生。那我先來說說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是指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智慧財產權無論是對個人還是企業、國家都有著重要性。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的去維護呢?人類已經進入21世紀。在這個充滿希望的新世紀,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高速發展並將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伴隨著資訊社會和知識經濟的到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之間的矛盾、發達國家與欠發達國家之間的矛盾日顯突出,同時,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文化繁榮等方面也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先後出臺,為各個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首先,通過智慧財產權的行政保護途徑。

(l)專利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地方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專利糾紛進行行政調處。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等。智慧財產權管理機關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條件如下:調處請求人必須是與糾紛和爭議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有明確的被請求人;有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屬於智慧財產權管理機關管轄範圍和受案範圍;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2)商標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的行政保護:主管機關為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其次,通過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途徑。

(1)管轄權的確定:因案件性質不同,分別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及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起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應滿足的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智慧財產權演講稿 篇5

尊敬的老師們同學們:大家好!

最近我通過網路聆聽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知識講座,讓我對智慧財產權有了較深入的認識,使我受益匪淺。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為“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髮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的工業產權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的版權(著作權)兩部分。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等,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智慧財產權的物件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以上,是我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粗淺的認識。學習了智慧財產權的知識,我還要學會用智慧財產權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