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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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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是國內距海最近、擁有海岸線最長的濱海大學,是山東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煙臺大學招生簡介,希望對你有幫助。

煙臺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煙臺大學招生簡介

第一章總則

為了更好地保證煙臺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煙臺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及程式碼:煙臺大學11066

第四條學校校址及環境:煙臺大學位於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東臨黃海,西依青山。

第五條學校辦學型別層次:煙臺大學是公辦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招生資格並具有相應學位授予權,是山東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六條學校創辦時間及發展情況:煙臺大學創建於1984年7月,經原國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共同選派教學、科研、管理骨幹來校援建,把支援煙臺大學納入長期工作計劃。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華支援煙臺大學建設委員會",定期研究指導煙臺大學的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及改革發展,使煙臺大學有一個較高的辦學起點和高水平的發展。1995年,學校順利通過原國家教委本科教學水平合格評價。1998年獲得碩士單位授予權。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2012年獲批“山東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項建設單位”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專案。

第七條辦學條件:學校佔地面積14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93.5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裝置總值3.17億元。圖書館總面積4.38萬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底,館藏印刷型圖書182萬餘冊、報刊合訂本25萬餘冊,每年訂閱印刷型中外文報刊2100餘種。引進電子圖書174餘萬種,電子期刊1.5萬種,,校園內建有千兆乙太網。現有專任教師近1300人,其中具有副高階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608人,具有博士學位者佔專任教師的43%。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佔專任教師的85%。現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首屆全國百名教學名師”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人,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2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國家社科基金評審專家2人,全國優秀教師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人選4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8人,泰山學者特聘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3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山東省高等學校首席專家5人。近300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聘請兼職院士13人。

學校現設有21個學院(部),46個研究院所,62個本科專業,涵蓋文、理、工、法、農、醫、經濟、管理、教育、藝術10個學科門類。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共2.8萬餘人,本科生源跨全國31個省(市、區)。

學校成功進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6個教育部卓越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藥學實驗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工程力學實驗中心為國家級首批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3門國家級精品課和雙語教學示範課程建設專案,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學校首批獲得山東省高等學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培育計劃專案,2個“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4個省級特色專業、品牌專業,35門省級精品課,5個省級教學團隊。

學校現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專案”,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涵蓋142個碩士招生專業(領域)。擁有2個國家技術轉移中心,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民委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基地,1個國家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7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省高等學校協同創新中心,8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研究服務基地,1個省理論建設工程重點研究基地,1個強化建設山東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省泰山學者種業人才團隊支撐計劃,1個省高校優秀科研創新團隊,1個省高等學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培育計劃,1個省國際(港澳臺)科技合作平臺,1個省級研究院,1個省軟科學研究基地,1個省級大學科技園。

學校堅持面向世界,實行開放辦學,注重發展國際間的學術交流和友好往來,是全國首批獲准接收外國留學生及可以邀請外國文教專家的院校之一,設有國家政府留學生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留學生獎學金和煙臺大學留學生獎學金。先後與32個國家和地區的111所院校和學術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現設有與韓國和美國高校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案2個,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瑞士、韓國、紐西蘭、澳大利亞和臺灣地區的35所友好院校開展校際學生交流專案。校內設有漢語水平考試(HSK)、韓國語能力考試(TOPIK)和劍橋商務英語等級考試(BEC)等考點。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5-6902224)。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2017年本科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計劃執行。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

1、外語類專業、法學專業(中美合作辦學)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2、輪機工程專業、航海技術專業等航海類專業及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後須改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新生入學後,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

1、輪機工程專業、航海技術專業在山東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餘省份計劃均為只招收男生,具體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計劃執行或參照煙臺大學2017年招生簡章。

2、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航海類專業的考生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行業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檔案中海船船員體檢的要求。其他專業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按照各省的志願設定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江蘇省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排序;內蒙古自治區採取“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其他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專業相關要求,按照考生的綜合素質擇優錄取。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對於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1)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高者。(2)使用相關省份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錄取時按投檔考生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高者。

6、春季大學聯考考生按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若大學聯考成績相同,專業技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7、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類相關專業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相關專業考生除投檔成績外,同時參考英語單科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8、建築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建議沒有美術基礎的考生慎重報考。

9、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成績。

10、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歷、學位證書名稱和種類: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煙臺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煙臺大學”。

第十八條獎學金: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學校獎學金。有“聖凱獎學金”、“明波獎學金”、“金佳園科技獎學金”、“綠葉製藥獎學金”等各項社會獎學金以及各學院單項獎學金。

第十九條貧困學生扶助措施

學校對家庭困難學生建立了完善的“獎、貸、補、助、減、免、借、勤”資助體系。學校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綠色通道入學、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特困生減免學費、社會助學金等多種資助形式,保證不讓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煙臺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煙臺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招生諮詢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535-6902653

聯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64005

E_mail:

網址:

  煙臺大學介紹

煙臺大學創建於1984年7月。學校佔地面積14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93.5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裝置總值3.17億元。圖書館總面積4.38萬平方米,截止到2014年底,館藏印刷型圖書158萬餘冊、報刊合訂本24萬餘冊,每年訂閱印刷型中外文報刊2200餘種。引進電子圖書174餘萬種,電子期刊3.1萬種,中外文資料庫近百個。校園內建有骨幹萬兆乙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