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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秩序原理》讀後感範文1500字

校園 閱讀(2.12W)

在《自由秩序原理》的導論中作者說:“本書乃是對一種人的狀態的探究;在此狀態中,一些人對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強制,在社會中被減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在本書中,我們將把此一狀態稱之為自由的狀態。

《自由秩序原理》讀後感範文1500字

一個人不受制於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專斷意志而產生的強制的狀態,亦常被稱為“個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狀態。”

其實,在讀這本書之前,我一直在想對於“自由”這一個詞的定義。以及一些我一直都想不清楚地的問題。 “自由是什麼?”人們常說追尋自我、追求自由,那麼對我們來說什麼才是自由呢?或者說,什麼樣的感覺才是我們想要的那種自由的感覺呢?“自由”與“不自由”它們之間的界限在哪呢,怎樣來界定它們呢?在這漫長的人類了歷史和自然歷史中,到底有沒有人或者是某種生物曾獲得過自由呢? 人是一種群居性動物,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中就是這個龐大的“聯絡圈”中的一份子。

我們在社會上生存,總是想得到別人認可的。無論是親人、朋友還是陌生人,當你在做一種選擇的時候,總是希望可以得到別人的理解。無論這種選擇是所謂的對還是錯,這一點總是不變的。 可有時,我們卻在想,這種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情感總是需要顧及別人的看法、感受或者期許等等。因為一些不屬於我們自己的,對我們也沒有實際意義的東西,我們往往付出了太多。

所謂“人言可畏”!所以我們在想,這樣活著是否我們的自由就是被限制的呢?貌似我們,我們這一生,我們的一切,都是被限制的。我們的行為有法律約束著,還有道德倫理約束著,我們的夢想、我們的情感、我們的激情在社會面前,自由少得可憐。 所以我們找了一個安慰自己、互相安慰也監督別人的方法,我們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是嗎?不是嗎? F.A.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說:“自由意味著始終存在著一個人按其自己的.決定和計劃行事的可能性;此一狀態與一人必須屈從於另一人的意志(他憑藉專斷決定可以強制他人以某種具體方式作為或不作為)的狀態適成對照。

經常用以描述這種自由狀態的古老的說法,因而亦就是‘獨立於他人的專斷意志’” “自由”所具有的這一最原始的意義,有時被說成是它所含有的平常或粗淺的意義;但是,當我們考慮到哲學家因試圖精化或改進此一意義而導致的種種混淆時,我們不妨還是採用其原始的意義為佳。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意義不僅是自由的原始意義,而且還具有明確無誤的品格,它描述的是一種狀態,而且亦只描述一種狀態;這種狀態之為可欲的原因,則與我們欲求其他也被稱之為“自由”狀態的原因不盡相同。

就此一意義言,“自由”僅指涉人與他人間的關係,對自由的侵犯亦僅來自人的強制。”這是個相當模糊的概念,但他說清楚了一點,“自由指涉入人與他人間的關係,對自由的侵犯亦僅來自人的強制。”所以理解自由有兩個很重要的方面,一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形成自由”,二是“自由與強制有很大的關係”。 “最能產生奇蹟性碩果的,莫過於自由的藝術;但是,最難習得的,亦仍是自由。”確實如此,所以我們在思考自由、追求自由的時候一定首先要想想你所有的自由具體是怎樣的自由,它在現實社會中有怎樣的位置,處於什麼樣的地位。

脫離了現實、脫離了社會、脫離了人、脫離了自然以及脫離了思考、脫離了情感都無自由而言,自由是在上述幾個方面中而生長起來的產物,不能脫離根本,而是追尋所謂的萬事萬物的絕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