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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爾《論自由》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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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密爾《論自由》讀後感

讀完這本書,我更多的不是激動與欣喜,而是認同再認同。該書所有的文字都圍繞本書的核心,即密爾在書中所說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條極其簡單的原則,使凡屬社會以強制和控制方法對付個人之事,不論所用手段是法律懲罰方式下的物質力量或公眾意見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這條原則就是:人類之所以有理有權可以個別的或集體的對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衛或防衛隊他人的危害。(這段話不是我複製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來的)。

我認為該書的核心與我本人之前的一個觀點極其相似,即一個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時不可以妨礙他人的自由。所以說,讀完這本書,我並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啟發,而是百分百的認同。

其實,談到自由就要談到集體(所謂的集體)。一些集體的存在並沒有很好的為集體裡的個人帶來福祉與利益,跟多的是為了這個集體中少數人的利益和權力,裡面的大多數人是“被”加入的,他們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順”的侵犯。我不太喜歡集體裡的“多數的暴虐”,即密爾所說的,人民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貨最活躍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結果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其實,我覺得當中的少數人在數量上並不是少數,而他們的願望與聲音就這樣被“少數服從多數了”。而服從的結果並不一定給集體帶來很多好處。時間久了,可能就會產生“奴性服從”。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實,很多時候,若有什麼意見被迫緘默下去,那個意見可卻可能是真確的。有時候,一項任務沒有被授予一個人而是另一個人,前一個人卻可能是最合適的。比起“佔著茅坑不拉屎”,我更討厭資源被錯誤配置。

其實,小政府往往會給人民帶來更多的福利,當然最好是世界各國都是小政府時最好,大政府的國家往往會侵犯小政府的國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權利,會有很大的禍患,不僅對內部,而且也會對外部產生禍患。

其實,進步與自由是有很大正相關性的。密爾說進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還是自由,因為一有自由,有多少個人就會有多少獨立的進步中心。當然我不贊同其“唯一”的字眼,但這個觀點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釋我們國家在創新上出現問題的原因。

自由的含義有寬容。的確,如果沒有寬容或寬容度不夠,那麼自由也會受到壓制,我們有時會對那些與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鄉乃至自己國家不相符的行為舉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現出異樣的眼光甚至憎惡等等,這其實是對自由的冒犯。

最後,我想說,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礙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篇(二)

很薄的一本書,晦澀的長句,讓我如同咀嚼一塊生硬的糟餅,咽不下吐不出。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OnLiberty),更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也與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典文獻。這部著作的要義可以概括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接受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密爾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所以,1903年當嚴復第一次把《論自由》介紹到中國來時,書名就叫《群己權界論》。當我看到嚴復先生所翻譯的這個標題,似乎這更是密爾所要表達的主旨。

整本書的建構清晰易懂,完全與其行文內容不同,開章引論,於後三章分述,末章敘述其應用。在《論自由》一書中,密爾所謂的個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這也是他所論自由區別於前人如自然法學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賴於社會,而是獨立於社會之外的天賦權利。在老師在指定書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嘗試著去讀這本論著,原因在於一次在網路上搜索,《論自由》是新聞傳播學必讀的課外讀物,事實如此,密爾本書的重點也在於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在第二章的末尾總結論證了思想言論自由在認識上的意義,這裡有必要摘抄下來,因為這一系列的論證對推動自由主義的發展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並且使他在自由主義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聲譽。論證如下:第一,若有什麼意見被迫緘默下去,據我們所能確知,那個意見卻可能是真確的。否認這一點,就是假定了我們自己的不可能錯誤性。不可能錯誤性的提出是密爾論證言論自由的重要論據,沒有什麼不可能錯誤,故而,任意意見都可能去釋出。第二,縱使被緘默的意見是一個錯誤,它也可能,而且通常總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題目上的普遍意見亦即得勢意見也難得是或者從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敵對意見的衝突才能使所遺真理有機會得到補充。密爾在這第二點上確定了錯誤意見的存在的意義,它之所以存在是對既存真理的一種補充,它有利於真理的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