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校園>

數學反證法與放縮法知識點

校園 閱讀(8.04K)

有些不等式無法利用題設的已知條件直接證明,我們可以用間接的方法——反證法去證明,即通過否定原結論——匯出矛盾——從而達到肯定原結論的目的。

數學反證法與放縮法知識點

放縮法的定義:

把原不等式放大或縮小成一個恰好可以化簡的形式,比較常用的方法是把分母或分子適當放大或縮小(減去或加上一個正數)使不等式簡化易證。

  反證法證題的步驟:

若A成立,求證B成立。

共分三步:

(1)提出與結論相反的.假設;如負數的反面是非負數,正數的反面是非正數即0和負數;

(2)從假設出發,經過推理,得出矛盾;(必須由假設出發進行推理否則不是反證法或證錯);

(3)由矛盾判定假設不正確,從而肯定命題的結論正確.矛盾:與定義、公理、定理、公式、性質等一切已有的結論矛盾甚至自相矛盾。

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明命題的基本方法。在證明一個數學命題時,如果運用直接證明法比較困難或難以證明時,可運用反證法進行證明。

放縮法的意義:

放縮法理論依據是不等式的傳遞性:若,a<b,b<c,則a<c.

  放縮法的操作:

若求證P<Q,先證P<P1<P2<…<Pn,再證恰有Pn<,大學聯考;Q.

需注意:(1)只有同方向才可以放縮,反方向不可。

(2)不能放(縮)得太大(小),否則不會有最後的P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