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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研究生的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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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著夢想而考研的研究生們,我們在報考的時候,需要了解清楚它的種類有多少。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考研研究生的種類區分,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考研研究生的種類有哪些

  考研研究生委託培養研究生分類

①委託培養研究生的概念及其與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的區別

a.高等學校招收委託培養研究生是我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製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高等學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滿足社會對高階專門人才的需要,起了積極作用。

b.高等學校招收委託培養研究生一律實行合同制。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託單位與委託生之間應分別簽訂委託培養合同。委託生的培養費用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後到委託單位工作。委託生在學期間和畢業後享受與國家計劃內碩士生相同的待遇。

c.委託培養研究生和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之間的主要區別:培養費用的來源和畢業分配的辦法不同。

委託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之後回委託單位工作;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其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畢業時實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由本人選報志願,招生單位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就業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規定畢業後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②委託培養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a.高等學校招收培養研究生一律實行合同制。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託單位與委託培養的研究生之間應分別簽訂委託培養合同。

b.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的合同,應包括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培養要求、委託培養研究生在學習期間的待遇及管理、畢業分配辦法、培養費用數量及撥付辦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託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等主要內容。

c.委託單位與委託培養的研究生之間的合同,應包括委託培養志願、學習專業、在學習期間的待遇、畢業分配辦法、在委託單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違反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等主要內容。

d.為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應辦理公證手續。

③委託培養研究生的形式

a.從招生單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選定;

b.由委託單位推薦本單位在職人員參加招生單位研究生的入學考試;

c.試行由委託單位招生錄取(招生的學科、專業必須有學位授予權),由招生單位培養的辦法。

採取第一、第二種形式的委託生,整個招生工作由招生單位負責,按規定標準錄取,並提出初選名單,經與委託單位研究同意(第一種形式的委託生還須徵得考生本人同意),並簽訂合同後,由招生單位發出錄取通知書。

採取第三種形式的委託生,由委託單位按其錄取標準提出初選名單,經招生單位指導教師、教研室、系(所)審查同意,並經研究生院院長稽核批准,在徵得本人同意後,由招生單位與委託單位聯合發出錄取通知書,或由委託單位錄取後,轉入招生單位。

  單位之間委託培養研究生合同的基本形式

委託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就委託培養研究生而簽訂的合同應包括的內容同上述第7條。合同的基本格式(範例)如下:

委託培養 研究生協議書(範例)

一、招收委託培養攻讀 學位研究生單位 (簡稱甲方),接收委託培養單位 (簡稱乙方),雙方商定,從 年 統一招收的 研究生中推薦 為 專業 研究方向 研究生。

二、委託培養 研究生的招生計劃列入乙方,並報國家教委備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負責,按乙方規定錄取,正式錄取前,由乙方提出名單,經甲乙雙方研究同意後由乙方通知考生,經考生同意後,由乙方發出錄取通知書。

三、委託培養費每人每學年 元,由甲方在每年 月 日前付給乙方。如不按期付款,乙方則不允許委託生報到、註冊。委託培養生的教學、管理、學習調查等費用由乙方開支,標準與 研究生相同。

委託培養期間,該生的工資、副食補貼、價格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和醫療費用均由甲方開支。

四、委託培養 研究生的戶口,糧油關係,人事關係和黨、團關係,均轉至乙方,由乙方負責管理,培養期間 研究生的.住宿由乙方負責解決。

五、委託培養 研究生在委託培養期間必須遵守乙方的學籍管理制度和其他規章制度。委託研究生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行政處分,由乙方作出決定,通知甲方。委託生因病休學,本協議書延長 年有效期,由甲方向乙方另支付 元培養費。委託生中途退學和受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學籍者,由乙方作出決定,由甲方接受處理。乙方不退甲方支付的當年委託經費。

六、委託培養 研究生的教學按乙方 研究生專業培養方案進行。凡具備乙方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申請學位,經答辯通過的,可授予學位。

委託培養 研究生畢業後必須到甲方工作,乙方不負責分配工作,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人事檔案,黨、團關係,一律由乙方直接寄給甲方。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至 年 月底有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帳 號:

戶 名:

  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難度

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難多了,教育部發布的《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並且,今後將明確區分全日制研究生與非全日制研究生。2017年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順利畢業,將成為擁有學歷證和研究生學位證的“雙證研究生”。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公佈了複試分數線。值得注意的是,人大的複試分數線並沒有區分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在新的規定裡,很多學校並沒有規定非全日制考生的工作年限,應屆生可以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允許全日制考生向非全日制調劑。比如人大法學院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研究生複試分數線及複試辦法明確表示:“法律(非法學)全日制未錄取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到我院非全日制類別。”同樣接受全日制向非全日制調劑的學校還有武漢大學、天津大學等等。訊息一出,許多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表示“壓力山大”。

非全日制考生陳先生告訴記者:“本來在職的考生在考試分數上就很難拼得過應屆生,現在再加上調劑名額,真不知道非全日制考生還能剩多少機會。”由於國家統一的分數線還沒有釋出,很多學校仍未公佈複試分數線,但對於在職考研的人來說,今年的考研比起往年來難度大了很多。“之前考過一次在職研究生沒考上,今年又來考,題目層次確實比較難。”陳先生說。

據瞭解,很多學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僅要與全日制考生用相同的試卷,而且學制與學習時間相較往年也有所延長。最重要的是,根據教育部發布的《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關工作答記者問》中的回答,為了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也會納入抽檢範圍,這就意味著畢業論文的要求會提升。在這樣的規定下,擔負著職業壓力與學術壓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想順利畢業、得到學位,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學費、撥款、獎助等方面“差別待遇”

雖然在招收條件與培養質量方面逐漸趨於一致,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還存在著很多“差別待遇”。

首先是學位設定方面。教育部表示,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根據社會需求和培養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學位授權點的招生規模。據記者統計,大部分培養單位設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集中在工程碩士、MBA、MPA、法律碩士等專業碩士學位,幾乎沒有學術型的碩士學位。同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普遍偏高。

舉例來說,山東大學金融學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為30000元/學年,而同專業的全日制研究生學費為16000元/學年;中國人民大學的非全日制法律研究生學費為30000元/學年,全日制法律研究生學費為20000元/學年。

對此,教育部表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投入機制的意見》已明確對研究生撥款、獎助、收費等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進行管理。統一規範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從計劃安排即可區分開,研究生收費、撥款、獎助工作更規範,也便於監督管理。

2013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投入機制的意見》早有規定:“從2012年起,中央財政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委託培養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如此看來,按照規定,對研究生的教育財政撥款、獎助、收費等政策一般僅限於全日制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實行的是全成本收費制度,因此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享受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優惠政策。

根據記者統計,大部分學校,包括山大、清華、北大等,都規定對於不轉檔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而且不享受研究生獎勵資助資金。中國人民大學表示可以設立獎學金。天津大學等學校則規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請高水平論文獎勵,原則上不解決住宿,但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可以提出申請。

畢業證標“非全日制”

考生擔心認可度低

實際上,對於絕大多數選擇非全日制的考生而言,最大的憂慮並不是學費以及獎學金,而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畢業證書上,會標明學習方式——“非全日制”。教育部的通知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這就給這份證書的社會認可度打了一個問號。

雖然教育部檔案上明文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但仍有人擔心證書上的“非全日制”會影響自己證書的含金量,為以後的求職或工作帶來麻煩。有考生表示,當初決定在職考研就是為了通過研究生學習來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但“非全日制”的標籤可能會讓用人單位戴上有色眼鏡。

教育部在答記者問中明確規定:“各培養單位須根據研究生學習形式和生源特點,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案,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將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範圍。”這條規定將全日制研究生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擺在了平等的位置。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再“附屬”於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模式,擁有了自己獨特的培養方案,對於提高研究生的學習積極性與專業能力都有積極意義。

同時,對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嚴進嚴出”政策,致力於減少飽受詬病的“水貨研究生”,保證高學歷人員的素質。另一方面,新政策對於很多計劃在職考研的考生來說是一個新的選擇。原來很多人如果想要讀一個社會認可度高的研究生,就不得不選擇辭職全心去考全日制研究生,現在那些既想接受高等教育又不願放棄工作的人,就有了一個兩全的選擇。

高聯考研執行校長周勇表示,看如今的趨勢,以後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會越來越多,對該類畢業生的認可也需要一個過程,學歷的“含金量”與畢業生的質量密不可分。在“嚴進嚴出”的新規定下,非全日制讀研雖然難度上升,但是所培養的研究生的學術層次以及知識水平一定有明顯的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