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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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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由《十二公民》可以看出,正是由於人們的偏見,導致了輿論和事實真相之間可能存在的巨大差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十二公民觀後感,歡迎閱讀。

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篇一、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電影《十二公民》講述的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學內,未通過英美法課程期末考試的學生迎來補考。他們組成西方模擬法庭,分別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角色,審理的正是一樁社會上飽受爭議的“20歲富二代弒父”案。12位學生家長組成了陪審團。這些人來自社會不同階層,有醫生、房地產商、保安、教授、保險推銷員等。他們在聽取學生法庭審理後,將對本案做出最終“判決”。這12名陪審員互不相識,但按照規則,他們必須達成一致,才能結束審判。第一輪投票,就有11人認定“富二代”有罪,在所有人證物證都指向這一結果的情形下,這位年輕的嫌疑犯離輿論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遙。好在8號陪審員提出了大膽的懷疑,讓所有的線索都被逐一討論,隨著審判的進行,疑點出現,每個人背後的故事也浮出水面,經過多方長時間角逐,最終十二個人達成一致意見,認定該富二代無罪。

影片雖短,但發人深思。我國雖沒有像英美法國家那樣的陪審團制度,但劇中陪審團的整個討論過程還是能夠給予我很大啟發,特別是作為將來可能成為決定他人自由乃至生命的法官隊伍中的一員,更應該從中吸取教訓。

一、對待證據要有吹毛求疵的態度。任何證據都要經過詳實的推敲論證,形成證據鏈。案中關鍵證人有被害者樓下的老人以及窗戶對面的女子。一個憑藉“聽覺”,一個憑藉“視覺”讓眾人都堅信是富二代殺死了其父親,但通過8號陪審員的推敲發現,其實作為上了年紀的老人只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樓上經常有父子爭吵聲)斷定死者就是富二代所殺,窗戶對面的女子也是在沒有戴眼鏡的情況下只是根據模糊的音像而草率斷定是富二代所為。他們在作證時也許並未想到,這種“言之鑿鑿”的證據如果被法官採信將意味著什麼,這就告誡法官,在審查證據的時候,要多考慮證據可能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二、要用理性的思維對待案件。每個人的生活經歷不同,對同一件事的評價就會存在差別。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時候應儘量做到憑藉事實與法律判案,不受個人情感左右。劇中十二個人,每個人都從事不同的行業,都有不同的人生經歷。剛開始之所以有11個人都判定富二代有罪,很大程度上源於他們的感性認識,他們對證人的話毫無懷疑。當然,還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嚴重的仇富心理,他們認為富二代就是不學無術,特別是在一個父親坐過牢,繼父一夜暴富的家庭長大的孩子更是什麼事都可能做的出來。撇開證據不談,他們內心就已經預存了偏見。作為法官,在認定案件事實時,如果不能堅持理性判斷,那麼又會造成多少冤假錯案。

三、任何一件錯案對當事人的打擊都是毀滅性的,應避免冤假錯案。劇中給我震撼最深的莫過於五號陪審員的一句話:“萬分之一的錯誤對當事人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災難”。一個錯案對他人來說可能無所謂,但對當事人來說那將是毀滅性的,即使有遭一日被平反,被冤者回到社會同樣會遭到異樣的眼光,也會嚴重消弱司法的公信力,正如英國哲學家培根在《論司法》中所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審判則是把水源破壞了。”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作為法律人我們不僅要用嚴謹的態度對待每一個案件,同時也要擔起普法的重擔,加大法制宣傳,提高群眾法律素養,讓正義以看得見的形式得以實現。

  篇二、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電影《十二公民》改編自美劇《十二怒漢》,借美國的劇本說中國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看完後給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眾所周知,中國司法體系與美國完全不同,《十二公民》是對11個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的中國人的疑罪從無原則、陪審團制度以及公民的司法意識的科普,而從實質上說就是借西方陪審團制度的殼,表達對中國目前司法意識制度的思考。影片講的是十二位家長為孩子的期末補考齊聚一堂,組成了模擬西方法庭的陪審團討論“富二代弒父案”,這些家長來自社會不同階層,有保安、教授、計程車司機、富商等,在聽取學生審理後他們只有達成一致投票才能結束審判,在第一輪投票中就有11人認定富二代有罪,但隨著不斷的討論模擬,案件的疑點開始浮出水面,經過不斷爭執推測,最終一致得出了無罪的結論。

公民是誰?從法律上講,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人。公民意識與臣民意識相對應,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電影中的十二公民,不是十二個人,更多的是代表了來自中國不同階層老百姓。

在對富二代弒父案的討論中,大多數家長只求迅速得出最終判定,只有作為檢察官的八號家長陸剛一致堅持從理性的角度分析和還原案件。最初家長們對於陸剛的異議進行了圍攻,“你是不是來挑事兒的?”道出了中國老百姓從骨子裡的從眾心理與公民意識淡薄。本片中一開場是所有人都認為是“富二代”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父親,其原因除了本案的證人證詞以外,更重要的是因為目前中國社會固有的一種思維偏見。說起富二代,人們會不自覺的貼上“不負責任”、“不學無術”、“尋釁滋事”的標籤,在這一固有思維模式下正如陸剛所說,連虛擬法庭上的被告人律師都已經在心裡認定了自己的當事人是有罪的,那麼誰來還原事實的真相?

仇富已經成為了社會的常態,冷漠也成為我們的武裝。如果有一天中國司法真的引入了陪審團制度,請問這樣的社會環境與公民素質我們拿什麼去維持一個客觀公平的司法秩序?如何承擔起對生命的生殺大權?借用《十二公民》中的一句話,“如果陪審團都交到這樣的人手裡,那才叫真正的不靠譜。”

偏見是一種無形的暴力,而若是有一天這種暴力成為常態將道德捆綁,甚至操控了司法審判,那麼一言殺人就成為了可能。公民在獲得權力的同時也應當清楚的意識到自己需要履行義務,不要讓暴力成為了一種常態,學會尊重、學會傾聽,謹言慎行。

影片中的陸剛是檢察官,面對第一輪所有人所認為的有罪投票,陸剛放棄投票背對桌子,當時他在想些什麼?面對生命,面對法律所有人的態度讓陸剛的背影如此孤獨。更為諷刺的是這個看似不合群、無聊、固執的人真實身份其實是一個檢察官,“你一旦認定他有罪,他在你心裡就死了”,中國只有刑事訴訟中採用了疑罪從無,而疑罪從無和西方的無罪推定原則是不同的,參加投票的家長把這次模擬當做遊戲,對於追求真相的陸剛成為了“刺頭”。檢察官=刺頭,這還不夠諷刺嗎?陸剛的身份設定無異於是中國司法與平民老百姓的一次變相的'對話:這關乎人命的事兒難道都只是法官、檢察官、警察的責任嗎?本片間接描述了一個社會現象,那就是除了陸剛這樣從事法律職業的人以外,沒有多少人會有那個法律知識和追求真相的勇氣,那麼,如果連司法人員也和大眾一樣選擇沉默呢?

近年來許多舊案重提,呼格吉勒圖冤殺案,張輝、張高平叔侄殺冤案的重審、平反。從某種意義上正是司法界的自我審視和變革,陸剛的問話言猶在耳:“你們為什麼把孩子送到政法大學來讀書?你們的態度或許就是將來他們面對法律的態度。”作為一名法學院學生,曾經我們都是抱著滿腔熱血,當老師問,你們為什麼選擇法律?我們都有著基於正義公平的回答,可是四年過去了,自己越來越對這個職業產生懷疑,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制度,因為制度是人設的。所以無論是哪一種制度脫離了追求公平、正義的心,冤假錯案隨時可能發生。影片的結尾,所有家長都摒除了偏見將這個案件判為無罪,這部電影給我們展示了一種希望,正如這個世界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黑暗,就算是知道追求真相的路是無休止的,我們依然要堅持。

隨著時代的演變,司法制度和體系也在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時事,政府資訊公開也越來越普遍,那麼我們每個公民都應當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和素質,在享受司法所帶來的權利的同時,履行責任義務更加理智,客觀的監督司法公平維護司法正義。在維護法律公平與正義的路上,請不要讓陸剛這樣有責任心和正義感的人感到孤獨。

  篇三、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今天看了電影《十二公民》之後,突然有點關於情懷的想法。

電影主要講了暑期一所政法大學內,未通過英美法課程期末考試的學生迎來補考。他們組成模擬西方法庭,分別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角色,審理的正是一樁社會上飽受爭議的“20歲富二代弒父”案。12位學生家長組成了陪審團。這些人來自社會不同階層,有醫生、房地產商、保安、教授、保險推銷員等。他們在聽取學生法庭審理後,將對本案做出最終判決。這12名陪審員互不相識,但按照規則,他們必須達成一致,才能結束審判。第一輪投票,就有11人認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證物證都指向這一結果的情形下,這位年輕的嫌疑犯離輿論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遙。隨著審判的進行,疑點出現,所有的線索都被逐一討論,最終模擬法庭的結果是富二代無罪。

很早以前,我自以為是一個符合正義要求的人,因為我看新聞時有很明確的判斷,肇事逃逸,後母虐兒事件,誰好誰壞,誰違背了道德,我有很清楚的判斷。我以為這就是正義。所以電影開篇當中"富二代殺死親生父親"中富二代是否有罪,儘管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我剛開始是認為他有罪的,為什麼?因為他是富二代啊,因為他狂妄自大,任性沒文化,因為弒父簡直沒人性,冷酷。

然而影片中富二代是無罪的,真凶在一個月後落網。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標籤化開始流行,很多人喜歡把自己標榜為“拖延症重度患者”“選擇恐懼症人群”或者“失戀症候群”,這倒也無關緊要。一旦媒體網路指向下產生的標籤觀成為正義價值觀,那麼我們就要反思了。被推到風口浪尖的事件都是特例,都是明顯能區分這些案件中誰對誰錯。在很明顯的判斷中,形成了簡易價值觀,於是我們將社會角色貼標籤,這就是可怕的。城管的段子在網路大軍裡津津樂道,富二代炫耀成為眾人的刀靶子,就連女服務員熱水潑顧客,都有輿論說大款們活該,不尊重職業平等。思想裡已經有了“傾斜保護弱者”的思想,這就是偏見,類似於"以貌取人"的那種偏見。

隨著人的逐漸成熟,隨著涉獵範圍越來越廣,我們不斷反思,否定甚至說是顛覆原先的正誤判斷,摒除偏見是第一步。

偏見與事實固然是有差距的,如何走到真相是第二步——合理懷疑。法律就是講道理,求論證的,合理的懷疑具有巨大保護價值,合理地懷疑此人有罪,是公安機關的職責,合理地懷疑此人無罪是辯護人的職責。合理並非鑽牛角尖,如何去合理懷疑,需要的是實踐。你會怎樣使用側刀,15秒是多長的一段路,車的速度,房子的隔音效果差異等等。合理地對各種可能性懷疑,然後被證據說服。像電影裡放的那樣,不斷否定之前的推論,不斷模擬當時的場景,從時間步數,證言乃至這瞬息萬變,處處聯絡的世間生活,推測出證據的漏洞,漸漸推匯出無法證明富二代有罪,即富二代無罪。不得不承認,方法論的重要性,足以說服別人,從1 vs 11的絕對劣勢,講道理,擺事實,逐漸扭轉局勢。

比事實判斷更重要的是價值判斷。先入為主的思想,就可能讓事實判斷輕於價值判斷,就會忽視關聯性,合理性。容易造成冤假錯案。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一個冤假錯案毀的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人的價值高於一切,從偵查,逮捕,起訴,審判,只要有一個環節負起責任,冤假錯案就可以被糾正過來。證據能夠儘可能還原事實,只有完整合理的證據鏈才能定一個人的罪。對真相的執著,不偏聽偏信證人證言,不圖省事地潦草斷案,更不能用嚴刑逼供等違反程式的事情。

力排眾議,排的是帶有偏見的議論,用令人信服的證據來力排眾議;合理懷疑,疑的是模糊的事實,用令人信服的證明力來合理懷疑。

情懷有一種以柔克剛的韻味,用內心的堅守克服現實的難題。從人性出發,我自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區別並非好與壞,只是處理方式,認識方式的差異。不能有針對性地對惡者定論,從證據上定罪,實際是對一個人的負責,一個家庭的負責,是對法律權威的負責,更是對整個時代的負責。我始終相信法律人的智慧以及不斷先進的技術。

這場電影裡沒有帥哥美女,沒有豪車青春,沒有繁華熱鬧的外景,只是昏暗的大教室和陰晴不定的天氣。在法律的世界裡,不講究外型的光鮮亮麗,講究的是專業素質。老戲骨們的演技實在值得大讚,將憤怒,著急,發現關鍵點的片刻欣喜表演得入木三分。徐導將故事背景置於一所政法大學之內,其寓意也是取政法大學對法學教育的重要性。大學的氛圍是自由的,前瞻性的,可塑造的。從校園裡就調整好自己的價值觀,樹立自己的信仰。

影末,8號跑回教室,原來他是檢察官,陸剛。回想他的言行,全程從始至終的堅持為富二代辯護著無罪,並說服了全域性,完美展示了一個法律人的智慧和執著。

當然藝術高於生活,現實才是我們真正需要關注的。

摒除偏見,合理懷疑——誰也不能隨隨便便的宣佈一個人有罪,除非證據確鑿。合理地對各種可能性懷疑,然後被證據說服。學習法律的第五個年頭,我確定感受最深刻的是否定和說服。

寫到文末,鐘鳴了12下,似有警醒之意。心有慼慼然,願我們一直有這種可嘉勇氣。

  篇四、電影《十二公民》的觀後感

前天看完了電影《十二公民》,感覺已經好久沒有看到過這種能讓人花時間思考的影片了,影片中,十二位陪審團的成員,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有數學老師,有的士司機,有房地產的老闆,有學校門口賣雜貨的,有做保安的,這樣一個群體,組成的陪審團,在辯論中,各自都從自己的角度發表自己的看法。匝一看,應該是公正公平的判決方式。但是,電影一開始,就冾如現實中一樣,表現出社會底層人員思考問題簡單,對生命的冷漠,甚至把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當成兒戲,花一小時去辯論是浪費時間。辯論開始,是十一比一的這樣一個局面,判定被告有罪。但是在8號陪審員抽絲剝剪的方式下,一條一條的將各種證據找出疑點,一條一條的反駁,最終以12票通過,判定被告無罪。

電影結束,留給觀眾的, 是一個完美的結局。但是,從電影中我卻感到一個更令人不安的想法,那就是這種西方式的大陪審團制度,本身也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首先,組成陪審團的人員是來自社會各個階層,文化層次,也是各不相同。那麼,在陪審團辯論中,那些思考不嚴謹、想法不周全的陪審團人員,可以直接被駁倒,直至忽略。最後留下的,就只能聽見社會精英的聲音。在辯論當中,社會精英們可以指鹿為馬,把白說成黑,因為剩下的人,根本不夠成辯論桌上的對手。最後,那個被告,是否有罪,就成了某些社會精英的意識形態當中的觀點,可以翻雲覆雨。其次,那些暴戾的犯罪分子,在被社會精英們翻雲覆雨的辯論後,重新走入社會,又成為了這個社會不安定的因素,但這卻已經超出了社會精英考慮的範疇,社會精英們只是考慮辯論桌上的勝負。

這部電影,留給我的,想法很混亂,如何才能找到個正確的辦法,毫無頭緒。也許這正是導演們留給觀影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