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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者故鄉觀後感(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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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增長不少見聞吧,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觀後感了。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朗讀者故鄉觀後感(精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朗讀者故鄉觀後感(精選4篇)

  朗讀者故鄉觀後感1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這首膾炙人口的詩出自我國唐代詩人李白之手。每每讀完這首詩,我都不禁浮想聯翩。

窗外月光明亮,猶如霜花一樣潔白。抬起頭看著月亮,低下頭卻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鄉,這樣的心境,也許每個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經歷過吧。今天老師和我們一起觀看了一期《朗讀者》節目,節目主題正是“故鄉”。

一提到故鄉,我的心立馬就變得開闊起來了,記憶中的人和事一下子變得鮮活起來。故鄉遠嗎?不,他不遠。故鄉近嗎?不,他也不近。故鄉,其實就在我們的心裡。正如節目開始時主持人董卿老師所說的那樣:“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暫借問,或恐是同鄉。”那是一份親近。“當有一天我們走得太久,走得太遠,故鄉,就像是媽媽綴釦子的針線,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節目出場的第一位嘉賓是白巖鬆,他來自於內蒙古呼倫貝爾大草原。他談起自己的故鄉時是這樣說的:“我在故鄉生活了17年才離開家上大學,後來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這樣,當有人問起,我是來自於哪裡的時候,我的回答還是,我來自內蒙。”

可能就是這樣吧,故鄉有一種魔力,於我也如此,我是從山上下來的,我的故鄉在青山,雖然我只在那裡生活了三年,但當有人問我來自於哪裡?我仍會回答:“我來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記憶裡,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麗。在我兩三歲的時候,我們一家才在上店蓋了房子搬過來居住,雖然我在鎮上生活的時間比在青山生活的時間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遠都是青山上下來的人,我的故鄉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訴自己,以後無論我會到哪裡,在做什麼,我決不會忘記我的故鄉,我會一直記得那句話:“走得再遠,也別忘了當初從哪兒出發!”

  朗讀者故鄉觀後感2

“其實所有的故鄉原本不都是異鄉麼?所謂的故鄉,只不過是我們的祖先在流浪的道路上落腳的最後一站。”這是《朝花夕拾》中魯迅對故鄉實在是有趣的很的定義,我們的祖先在最後的流浪下停下了腳步,紮根繁衍,後代興旺,這片土地便成為了我們的根,我們的脈,融入了我們的血液,也塑造了我們的鄉音,久之,這片土地就被叫做“故鄉”,是我們割捨不掉,捨棄不了的心頭肉。

這個地方,你願意生在那死在那,但就是不願意從生到死都在那兒。所以數也數不清的人選擇遠方,被迫離開這片疼愛的土地。我的父母就是這一代被迫離開的後人,為了更好的生存,他們在異鄉打拼、奮鬥、繼而定居,他們的孩子也只能隨父母留在異鄉,未曾回到故鄉這片溫床。不過,我們都好似風箏,可以任意的飛去遠方,但仍有人用線拉扯著,風箏再高、再遠,都是要回到地面。而我的奶奶就是牽線搖擺的那個人,奶奶拉回了我的風箏,於是我回到故鄉,在她的懷抱中度過了我的童年時光,一段念念不忘的時光。

“我溫了一壺鄉愁,將往事喝個夠。”我的故鄉在四川渠縣的一座山上,交通不便,經濟落後,兒時的我走著山路,確實能感受到李白口中的“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的磅礴恢巨集,或許這裡的險峻的地勢就是她貧困的根源吧。但也是這裡的貧困,把這個村落的居民都緊緊的纏在一起,組成共同體;也是這裡的貧困,造就了這裡獨特誘人的自然景色,這是一片不被外界打擾、不被侵犯破壞的清靜之地。這裡的樹,絕不會成單生長,都是成排成排,成雙成雙的生長,綠油油的一大片,令人賞心悅目,流連忘返。把這個被人們遺棄的村莊,渲染的那麼繁華,那麼惹人愛,好似這兒分佈的零星點點的為數不多的土房屋,都顯得不是那麼的孤單、苦寂了。每座老屋,都被樹環繞,被草侵佔,使人闖入這塊“世外桃源”,頗有打擾了的愧疚之意。更值得一提的是這裡的夜晚,密密麻麻的、漫天遍野的星,亮的近,暗的遠,以星為被,包裹著這片土地,讓人似乎置身於夢幻之地,感動的直想落淚。在這兒哪有夜晚的霓虹燈,哪來的燈光四溢,只有以繁星為燈,為指示牌,於是在夜晚行走的人們從不害怕、也從來沒有迷路過。

白天有成片的綠蔭包圍,夜晚有漫天的星保護,只能說,這片被遺忘的村莊從來都沒有孤單過,也難怪,即使多年後人走茶涼,也有一輩子都甘願留在這兒的,守護她的子民。

奶奶是風箏的牽線人,牽線人走了,於是我的風箏沒了著落,四處流浪,卻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這樣,不知有如何的狠心我們便離開了故鄉,去了沿海的城市,這座城市都是平地,不是被樹海,被山脈環繞,而是被水泥地築成的道路,高聳入雲的高樓環繞,我第一次那麼清晰的知道,原來這才是繁華,但我也從來沒懷疑過,我的故鄉同樣繁華,這是大自然給予的另一種“繁華”。後來啊後來,她的懷抱裡只留下了幾戶人家,大爸對她真摯的感情時常觸動我的心絃,“這裡只剩下老房子了,這些老房子都是無價之寶,是古董,我一直留在這兒,一直守護著她。”樸素的語言卻說出如此深刻的思想。

就如《朗讀者》中所說的:“故鄉是屈原的秭歸,那裡是楚國宗祖,洞庭波兮木葉下;故鄉是卡夫卡的布拉格,虛幻又現實,欲說還休;故鄉是木心的烏鎮,五十年未聞鄉音,聽起來麻癢癢的親切感。而當我們終於不知疲倦,山一程,水一程,漸行漸遠才發現,故鄉是根本剪不斷臍帶的血地,斷了筋骨,連著血脈。故鄉,是起點,是終點,是即便永遠回不去,也依然是故鄉的,那個地方。”故鄉永遠是等待遊子歸依的母親,不疲不倦,不問歸期;故鄉永遠是遊子在外奮鬥的動力,建設自己的故鄉,也許才是我們流浪的真正意義。

  朗讀者故鄉觀後感3

故鄉,是起點也是終點。朗讀者2的最後一期,看得我感慨良多。這是我第一次看完整期的朗讀者節目,也是第一次覺得有個地方有人說出了我一直想的事情。

白巖鬆開場時說他對故鄉的情感,以及一路走來的感受,聽他講的時候彷彿每一句都說出了我的心聲。當我十八歲那年離開太和那座小縣城的時候,我對自己說以後要出人頭地,走得越遠越好,最好衣錦還鄉。然而,我來了美國之後無時無刻不在思念故鄉,思念祖國,思念我在國內的親人朋友。

小時候牟足了勁想要離開,而現在長大了卻想著回去,歲月改變的不僅僅是我,故鄉也變了。

我的年齡、閱歷、對人生和生活的態度、對親人朋友的感情都在離開故鄉不斷漂泊的過程中慢慢改變,最後形成自己的一套說辭。然而故鄉變的是什麼呢?那一片土地依然在,春去秋來。秋冬蕭瑟,灰濛濛的天空彷彿就在光禿的樹上面。故鄉的家也還在,紅磚青黛,大門吱呀。但是村裡的人我都不認識了,兒時的夥伴也早已嫁了人生了娃,回去的時候再也沒有人認得我了。住在家裡的人老了,家慢慢變成了房子,變成了沒有人住的房子,小時候睡的床玩過的鞦韆早已不知去處。

人們總是說思鄉,但是故鄉早已變了,思的到底是什麼呢?

人們總是在說故鄉,但是那麼多年過去了,就算是回到那個地方,除了徒增傷悲,又真的回去了嗎?物是人非而已。

其實,所謂的故鄉,只是我們度過了一段難忘的生活的地方。在故鄉時,我們有倚靠、有支撐,有一群一起長大的朋友,有愛我們的親人,我們無憂無慮充滿了安全感。故鄉,就是我們生活再不濟,也能心安理得地依靠的地方。但是,我們離開故鄉的那一瞬間,就意味著我們與故鄉割裂,認識新的人,在新的地方有了喜怒哀樂,或許也有一個家。離開故鄉之後,故鄉只在記憶裡。

  朗讀者故鄉觀後感4

故鄉是一座橋,跨越歲月的羈絆;故鄉是一道虹,連線起新舊世界的交替;故鄉是一根線,牽引著不管多遠的歸人——《朗讀者》

週末匆匆看了一期《朗讀者》,確切地說是半期,只看了前面白巖鬆和斯那定株的朗讀。

朗讀前白巖鬆敘述了他的故鄉——呼倫貝爾草原。當他多年以後,躺在故鄉滿是星星的夜空下,心情是那麼的平靜安寧。他深情地說:“故鄉就是你年少時天天想離開,歲數大了天天想回去的地方!”這句話讓我深受震動,人年輕的時候對未知的世界無限嚮往,隨著生活經歷的增長,歲月的沉澱越來越多的時候,當你為了生活背水而戰,當你被生活壓抑的無處安放的時候,總是最先想起那些最美好的時光,人的一生中,大概最數童年幸福了,簡單的快樂,簡單的幸福,人小慾望就小,慾望小了,快樂就多了!縱使吃不飽穿不暖,幾枝樹枝,幾顆小石子依然都可以開心快樂很久。

上週,我也回了一次我從小長大的地方,我所有的童年美好記憶都留在了那裡,雖然滄海桑田,物是人非,但我依然對那裡的一草一木,還有那條小河充滿的感情,雖然在老公、孩子們的眼裡是那麼破敗不堪,但我依然熱愛並喜歡那裡,連流動的`小溪水都是那麼的親切,真想再蹲下來,在那水邊的淤泥裡,挖一眼泉眼。

就像白巖鬆講的那樣,年輕時一次次的離開,總以為與故鄉劃上了句號,告了別。成年以後才發覺原來自己就像那高高的飛在天上的風箏一樣,無論飛的多高、多遠,線軸永遠留在了故鄉里。離開的越久,對故鄉的思念越重。白巖鬆說草原上十七年,北京三十年,但他從沒有覺的自己是北京人。

我覺得,鄉情就像是一碗酒,越放越醇。我的兩個舅舅,年輕時歷經了千辛萬苦,終於離開了農村。記得剛出去那幾年裡,他們只有在過年的時候才回來,回來時也是對村裡的一切充滿了嫌棄。姥爺剛去世那幾年,他們墳裡也沒有去過幾回,逢年過節都是我媽和我二姨負責上墳燒紙。斗轉星移,又十多年過去,剛開始清明節還不是法定假日,兩個舅舅就開始每年清明節回來上墳。最近這幾年越是,他們的孩子們都長大了,每年帶著老婆孩子回來,就連我們那曾經高傲的城裡舅媽,彷彿也對老家生出了感情,每年無怨無悔陪著舅舅回老家。可以看得出他們的孩子們是在他們的勉強下回來的,因為從小沒有回過幾次,這裡不是他們長大的地方,自然也沒有舅舅們心中的歸屬感。

聽了朗讀者斯那定珠的講述,小時候他的眼睛意外受傷,父親帶他走了五天才走出大山,已失去了最佳治療時間。他十三歲離開村裡外出闖蕩,在他四十多歲的時候,資產五、六千萬的時候,決定要為村裡修一條出山的路。所有人包括父親的反對,都沒有阻止他為村裡修路的決心。

錢財耗盡,歷時十年,路終於修通了。父親多麼盼望能坐著他的車,開進村裡看一看,但在修通前三個月父親帶著遺憾去世了。

他的這種行為,我覺得很多人不能理解,包括我自己,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可以搬家呀!可他就是想修路。這種執著,源自於一種深藏在骨子眼裡的情懷,這裡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根。

這時候,我也理解了老公當村長的行為。一件眾人眼裡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他硬要攬過來。卻被人誤以為是圖名圖利,付出的辛苦、錢財都不被人認可。因為一碗水端平,卻冤下了親戚,三、四十年的親情,成了路人。最後無奈,黯然放下了這副擔子。他家親戚說他圖名,要拿他們立威,誰能體會到他的滿腔熱忱?

觀察了好久,覺得小地方的人比大城市裡的人重鄉情,也許是一種風土人情,也許是由一種難言的自卑轉化而成。因而形成了一種凝聚力頗高的鄉情。就像從我們這裡走出去的人,到哪裡也要聯絡一下老鄉。外出求人辦事,一聽到鄉音總覺得熟絡些。就連妹妹急性闌尾炎住不了院,最後還要找老鄉,才能上了手術床。去北京醫院檢查,一號難求,也要從老家聯絡老鄉。一句鄉音就是最好的聯絡。親不親,故鄉人!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故鄉的情結,國內有老鄉會,國外有唐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