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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廣東東莞會考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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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報名單位要經常通過報名系統的統計模組,檢視本單位未填報志願資訊考生人數及名單,瞭解工作進度,防止出現工作失誤。

2017廣東東莞會考分數線

(2)第一批: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國際班和中職臺灣課程班;

(3)第二批: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及公辦技工學校;

(4)第三批: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部屬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跨市中等職業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技工學校。

2.提前批只可以填報一個志願,第一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六個志願,第二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四個志願,第三批錄取學校最多可以填報兩個志願。錄取時嚴格按考生填報志願順序進行。

3.第一批學校錄取時,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市實驗中學、市高階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的正取生及東華高階中學、光明中學的公費生只錄取第一、二志願。上述學校錄取第二志願的分數線比錄取第一志願的分數線提高3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職三二分段班、中職國際班和中職臺灣課程班,錄取時按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劃線時第二、三、四志願要比前一志願的分數提高5分,第五、六志願不設志願分差,與第四志願相同。第二、三批學校錄取時,志願之間不設志願分差,與第一志願相同。

4.今年繼續取消考試前統一體檢的做法。考生入學時,由錄取學校組織體檢,考生要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及錄取學校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合理地填報志願。

二、錄 取

(一)高中錄取原則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考查科目等級和學業考試成績總分分批擇優錄取。凡是志願填報不合理的考生必須承擔落選的責任;凡是錄取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註冊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被錄取學校當年的錄取資格。

(二)按計劃招生原則

今年除市高階中學按每班46人編制計劃,東莞外國語學校按每班40人編制計劃招生外,其餘公辦普通高中按每班48人編制計劃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按核定計劃招生。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

(三)高中招生戶籍限制

各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應從參加今年我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中擇優錄取。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時,原則上只招收本市戶籍考生,另外再劃出一定的招生名額專門用於招收符合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時,可招收本市戶籍考生和符合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時,不受戶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