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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英語閱讀三要素

校園 閱讀(1.71W)

說起英語閱讀,頓覺眼前一黑,密密麻麻,只有它認識你沒有你認識它的份,不像咱方塊字,沒見過也能猜個大概——也許這就是文字形式高度抽象的代價——形聲意風馬牛不相及,英語閱讀三要素。這還不是最冤的,因為搞不清chore和chaos,toxic和tonic的大有人在有苦說不出的是看懂了每個單詞(真的,每個單詞都認識,千古難逢哪!),怎麼放在一起就看不出個一二三四?好容易捉摸出個大概,怎麼偏偏又跟它的原創爸爸媽媽想的天差地別?明明看是同一句話,答案卻又五花八門?

關於英語閱讀三要素

為什麼英語就不能拋棄它的迴圈結構,尤其是那一個又一個的that從句,真是恐怖;為什麼英語就不能明明白白說說it、he、they到底是誰或是什麼,偷懶也不是這麼個偷法,為什麼英語就不能說一是一,說二是二,還要我們read between the lines,夾在現實與想象之間何其痛苦!

足夠的詞彙

讓我們以“大山不向你走來,你就向大山走去”的大無畏精神去迎戰英語。當然,不打毫無準備的仗,我們的目的是把眼中釘變成apple of the eye,把心底的痛變成sweet heart,因此首先我們需要足夠[的詞彙量。

為什麼是足夠,而不是大量的?因為“足夠”因人而異。碰到生詞拒絕詞典的人通常需要的詞彙量少一些,因為他們樂於接受不確定性的挑戰,願意根據前文後意猜個大概,願意接受不幸理解錯誤的失敗,這樣他們就不會因為看到許多生詞而“出師未捷身先死”!很多學生把背單詞書甚至是字典奉為學習英語之必經之路(當然它們的作用也是不可忽略的),但是孤立的背誦面對“浴缸效應”(此處比喻滲入大於滲出)和“短時記憶如何轉化為長時記憶”這兩座大山時明顯底氣不足。有一語言學家為學德文來到德國,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拼命背字典,半年之後自我感覺很好,參加考試,不過;回去再用功,還是不過!終於放棄回國卻發現原來咿咿呀呀的小侄子現在都能流利地教訓人了一一最大的區別在於交流使用。狂背表面看來主動,其實卻是被動——你只是被迫將那些字母組合強行刻人大腦皮層的某一區域,往往是臨時資料夾,一合上書就跟關機一樣臨時檔案統統清空,再次碰到卻發現交通阻塞,快捷鍵失靈,大腦一片空白……終於發現即使是背單詞也應該有選擇、有策略,想想老外口袋裡裝滿“老虎”、“獅子”的卡片有多可笑,就知道自己現在跟daffodil、guinea pig較勁有多無聊,你最好關注常用和抽象的名詞,因為太細緻的你都沒地方用,動詞和副詞也不容忽視。

策略就在於:找到雖適合自己的記單詞法。有人喜歡狂抄,有人喜歡聽寫,有人喜歡把單詞在腦中想象成小狗小貓,有人喜歡建立同義詞庫,有人喜歡閱讀,有人喜歡注意大街小巷的各種品牌……分開來看,各種方法都微不足道:合在一起呢?It's up to you to find out!

語法

其實並不是要詞彙量完全武裝好了才能進行閱讀,因為認識每個單詞並不意味著能理解全文,理解全文也不必認識每一個單詞。從心理學角度而言,閱讀是判斷,推理、歸納、總結、想象的過程。這難免要提到枯燥的同義詞——語法。很多人將看不懂文章歸到語法不好,如果語法會說話,它一定會叫屈。要把“沒”和“無”的區別講講清楚,學中文的老外很可能比我們分析得還頭頭是道,不過學中文他們還得叫我們“老師”,可見語法不一定要搞得一清二楚才能看懂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但清楚點總有好處,不會犯下老外認為上海人很喜歡說“呀”舉出的.例子卻是“我們去吃烤鴨。”這種錯誤。

邏輯

在觀念上推翻詞彙和語法兩大絕對權威之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邏輯。英語經典論文你可以說它乏味可陳,每個單詞、每個句子像是紅木傢俱中規中矩但你不得不佩服它的邏輯縝密如福爾摩斯破案般環環相扣、天衣無縫。是它內在的邏輯性促成了它頻繁使用代詞、從句以及等級森嚴的文章結構;還是後者們造就了前者屬於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不在討論之列,但英語文章嚴密的邏輯性對讀者來說是好事,降低了預測的風險。相比中文的散文,英文的“神”恐怕更好把握一些,無非就是搞清楚誰主誰從、誰因誰果、誰先誰後、誰大誰小。說來容易,做起來不僅需要詞彙、語法,還要大量相關的背景知識,光看懂每個字沒用,充其量是知道了一個事實,對經濟毫無概念的人是不會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