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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沉澱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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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濃的綠色下,紅的長亭廊柱邊,倚著一襲淺色旗袍,手執團扇,如紗的團扇之後,是你的淺笑嫣然。綠蔭外,細雨輕嘗若煙,何必擾了雨滴與花香的幽會,未若展一尺水墨,聽一曲高山流水,紅袖添香……

記憶的沉澱散文

我喜歡很多古典的東西,是那種打心眼裡的喜歡,跟附庸風雅毫無關係。學生時期也如其它同學一般無二,甚是厭煩異常枯燥的歷史課,在遠離了課本之後,卻能生生從書店的中國通史中讀出趣味來,我想這樣絲絲縷縷的古典情懷應該是深植於我的骨子裡的。

(一)不捨旗袍美

在我的家裡儲藏著諸如古樸典雅的芙蓉髮簪、四君子的銅書籤、漆器的梳妝盒……這些小東西藏的到處都是,如此這些小玩意兒,隱隱地顯露出一個女子的殷殷情懷。

而可以配得上鍾愛二字的,首要的要算旗袍了。還是在孩童時期,在父親單位的大門外,偶遇一位與父親為同事的阿姨,大約是剛剛結婚的罷,她身上的那件紅色的無袖旗袍首先吸引了我,而後才是她美麗的臉。經常會記起那個夏天,她靜靜地站立於樹蔭下,雙手疊於小腹之前,似是在遠眺遠方,又似是若有所思。見父親牽著我的手經過,便微點下頜,輕輕翹起嘴角跟我們打著招呼。那個時候父親工作的單位緊挨著鐵路的,呼嘯而過的火車掠過的涼風在我經過她身旁時,恰如其分地吹來她散發中的絲絲淡香,也掀斜了她旗袍的下襬。淡淡的歲月划走幾多記憶,而這一幕躲過層層過濾,經過次次沉澱,仍然頑強地停留在我的記憶深處。我想,大概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愛上了旗袍。

只是自己更偏愛素色,偏愛那件暈染著水墨煙雨的素色旗袍。說是旗袍,其實只是自己在裁縫店裡嘮嘮叨叨、滿眼興奮地手舞足蹈著比劃了大半天,才讓裁縫阿姨明白我的意圖。準確的說那是一件自己設計的改良旗袍,那麼姑且就叫做裙子吧。並不是通體的那種,也沒有開衩,只是小豎領,中間簡單的一個手工盤扣,扣起來便組起了領口下方的心形開口,在這裡可以露出脖頸裡配帶著的小飾物。下襬我將它設計成了大大的及踝裙襬,一種中西結合的元素在我的描述中並沒有得到阿姨的認可,她只是說自己只管做,只要給錢就好。

可是當我站在裁縫阿姨面前,上半身的合體與下半身的飄逸完美地結合在一起,仍然惹來她眼中的一抹亮光。而這件裙子並束縛不住身體散發出的青春氣息和臉上的稚氣,那個時候,估計也只適合那樣四不象的旗袍,那年我十八歲!

第一次身著真正的旗袍,是到了二十歲,參加工作的第一年。那年縣上開三幹會,頒獎需要禮儀,而那次的榮幸讓我與旗袍有了貼身的相融。依然是大紅色的,它不但勾起了記憶深處的旗袍情結,還讓一直對紅色衣服有著排斥心理的我見識了旗袍濃妝淡抹總相宜的溫婉。

心目中真正的旗袍應該是淡然靜雅的,是能夠透出韻致成熟女人味兒的,而這樣的境界卻需要等待,象等待花開一樣,自會在悄無聲息中靜默來臨。

擁有人生中第一件真正屬於自己的旗袍,是緣於一次愉快的網購。還記得那個店鋪名叫作上海印象,鋪子的網頁上琳琅滿目地呈著各色各式的旗袍,件件養眼、件件不捨,流連了好幾天才選中了那件有著淺淺青草綠,古典中透出些許時尚的中長織錦旗袍。旗袍必然是要與高跟鞋相配的,穿著它行走於鬧市,巧而精緻的鞋跟踏地輕送,自是不由挺直了頸子,婀娜了身姿。躋身於各種潮流之中,只想傾聽一曲《春江花月夜》。無論身旁是怎樣的喧鬧,怎樣的異目而望,我自如在幽靜小巷中,淡然享受著它帶來的孤獨。後來還珍藏過幾款,但是這一抹淺綠在我的衣櫥裡駐守十多個年頭,仍依依難棄,更難棄的是那段不可逆回的繾倦時光。

(二)琴墨未了情

自小的時候就很奇怪,別人對硯中黑乎乎的液體散發出的氣味叫做臭,而我卻執拗地認為,那明明就是種香麼!

每到臘月底,最盼望的不是新衣服,也不是媽媽束之高閣的花生糖塊,而是站在炕沿下,看父親為鄰里寫對聯。那時候的大紅紙是整個一大塊的,寫之前需要從媽媽的線軲轆上扯一根長長的線,父親拿線軲轆的一頭,我拽線的另一頭,順著用指甲抹平的紙縫,父親漸漸用力,線在父親的手中小心翼翼地發出哧哧的聲音,等到父親的手與我拽線的手相遇的時候,大紅的紙就整齊地劃開,那個時候,總會偷偷的也學著父親的樣子去用線裁紙,怎奈我的這頭總是毛毛糙糙的,儘管會招來父親瞪眼制止,還是忍不住好奇。裁好的紙還要折出輕淺的米字格的印子,再拆開來,才能開始寫的。

炕上一方小桌,父親盤腿坐在炕上,桌上一個小碟子,淺淺地裝著黑黑的可以映出人臉的墨汁,飄出的墨香溢滿整個屋子。父親端坐在桌旁,如日本武士一般鄭重地執了筆,蘸飽墨,輕按下去時一定會先抖兩下腕,軟軟的筆峰就似是中間豎起骨一樣了。藏峰、露峰、回峰、提、頓、收筆……我小小年紀便不時從他嘴裡得知了許多搞不明白的名詞,似懂非懂。

每到父親開寫了,我就派上用場了。站在炕沿下,緊緊地盯著父親,他寫完一個字,我就把面前的紙向下拉一截,拉的時候要看準時機,一定要等一個字收筆後,還要不偏不倚地為下一個字調整好適當的位置。一直到一條對聯寫完,才能用兩手輕拈著紙的兩頭,把它整齊地擺在客廳裡的地上晾乾。每年的臘月根兒,我家的客廳裡總是擺滿了對聯,每一家的父親心裡都有數,因為內容都是他根據各家的實際情況現編的。

臘月裡非常忙,團團轉的母親對我們父女倆竟然沒有發過一句怨言,她承攬了那幾天的所有家務,在我眼裡對於脾氣很差的母親來講真是件奇怪的事情。

那個時候對坐在炕上的父親,真是崇拜得不得了,於是也想試試把筆抓在手心裡的感覺,特別想去嘗試一下用毛筆寫字的感覺。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父親對我說了一句:“女孩子家家的,寫啥毛筆字嘛!”我想當時父親肯定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絲毫沒有發現站在炕下的我可憐巴巴的、滿是乞盼的眼神。長大後,我才發現,原來女孩子家家的也是可以寫毛筆字的,還為此詢問過父親,可是他竟然一點不記得了,也許本來就是一句無意的話,卻讓我對書法的認識遲了許多年。

直到我的孩子上國小了,就幫他報了個書法班。已過而立之年的我跟著小小的兒子學了些皮毛,於是也裝模作樣地在書桌上擺上了字帖和宣紙,閒來也喜捉筆賣弄幾下,甚至還想再得寸進尺些,因為那種寥寥幾筆便能勾勒出的水墨畫同樣也不時地擾得我心裡直癢癢。

要說書法是我未了的心願的話,那麼,古箏就要算是還沒有實現的夢想了。

打小對音樂特別敏感,這樣的遺傳來自於我的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便經常聽母親唱北風吹,唱賣花姑娘,唱北京的金山上,聽上幾遍就可以哼出歌兒的旋律來,還從來不走調兒。

有天,父母下地勞作,五六歲的我在家看弟弟。站在炕上,就發現父親的白襯衣掛在門後的鐵衣架上。於是踩上凳子摘下襯衣,套在弱小的身上,長長的衣身幾乎遮住了整個身子,衣角在腳背上蹭來蹭去的,袖子也是寬寬大大的,掛在我細如柴的小胳膊上,像極了蒲劇裡的水袖。到現在依然清晰地記得,我一邊用力地將袖子甩得呼呼生風,邊圍著炕中間坐著的弟弟轉圈圈,嘴裡邊哼唱著“賣花來喲,賣花來喲,花兒紅紅,花兒鮮,多少鮮花兒賣不完喲,多少淚珠兒流不幹……”,當然,歌詞是自己聽音兒瞎編的,正沉浸在其中的我沒注意到有人突然就掀開門簾進了屋,吃了一驚的我腳踩著衣角,就結結實實地在炕上趴了個狗啃泥,而後,我就得了個小名,叫“戲娃兒”。

到了會考了,卻選擇了“衛校”這個跟音樂八杆子打不著的中等專業學校,我的夢想基本上在這裡就戛然而止了。那個時候上中專還是很流行的,當時的分數線要比高中高出幾十分。就算當時選擇的是音樂院校,我想也是跟我的夢想挨不上邊的。因為對我來說,除了會唱歌,連怎麼跟伴奏都不知道,簡譜也只是會快速地說出“哆唻咪發嗦啦西”,隔著說就不知道那七個數字代表哪個了。國小五年,我們是沒有音樂老師的,就一個全才的班主任。國中是在鄉里的國中上的,一個學校也就一個音樂老師,音樂課滿打滿算也就上了兩節,我的音樂夢,只停留在四大天王、小虎隊他們歌聲的旋律裡。這個夢,經常會做,直到現在。

但是,在內心深處,最最想做的事情,是身著素白的飄逸長裙,頭戴髮簪,兩手如游龍戲鳳般地上下翻飛在面前的古箏上,緩緩的古曲如潺潺流水似地流出指尖。可惜對古箏的瞭解少得可憐,僅僅侷限在它優美的旋律裡,春江花月夜、寒鴉戲水、平湖秋月……僅僅只是會哼唱,在腦海裡想象著自己撫琴的畫面,渴望讓自己穿越進悠揚雅緻的境界之中去。

哎,我這未了的墨琴之願,何時能了?也許這並不是件難的事情……

(三)痴迷文字緣

發現自己喜歡文字,是在國中的時候。那時候我們住校,每週日下午從家裡走之前母親會給我一塊錢的零花錢。在校門外,有一個書屋,五毛錢租一本小說,每一週我都能將一塊錢完完整整地送到書屋裡。最迷的是瓊瑤的小說,還有席娟、金庸、古龍等等,什麼都看。

正常看小說的時間沒有多少,只好偷機耍滑了。所以在課上,經常會在面前豎著一本書,左手執著桌上的書防止倒下去,右手扶著腿上的小說,那動作絕對的比考試作弊要高明得多。當然也有馬失前蹄時,有次上政治課,在讀瓊瑤的《庭院深深》,也許是太入迷了,連老師站在我面前都沒發現,同桌用腳踢了踢我的腿,抬頭看到我們的帥哥老師眼中噴出的怒火,我的'臉霎時就成了豬肝色,嚇得書也掉到了地上。老師撿起掉在地上的小說,暴怒地吼著:“紅泥!成天的瓊瑤瓊瑤,小心越搖越窮!”帥哥老師幽默地吼我們可是一絕,你絕對想象不到他的誇張感有多強,想象力有多豐富。雖然當眾出了醜,但是對小說的熱衷絲毫沒有改變,我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就給母親留下了花錢大手大腳的印象。因為別的夥伴每週都能攢下零花錢,而我卻分文不剩。當然,對於母親的拷問,理由當然是編得萬分的圓滿,簡直是天衣無縫呢!

國中一直堅持寫日記,倒不是老師要求的,是受了《情深深雨濛濛》裡“方依萍”的影響。最愛李清照和納蘭容若的詞,每一首都是愛不釋手,喜歡他們筆下那浪漫和清婉,常常手握書卷,在婉約的詞句中不能自拔。於是,就開始模仿,開始努力使自己的文字清麗。一直到衛校,還經常把日記中寫的某一段得意之作讀給舍友,眼巴巴地期望得到她們的讚揚。本是一個低調、好害羞的人,能做出這些事情來,也算是我青春飛揚的彰顯吧。

人們通常對第一次都記得很清楚,對第一次在縣報上發表的豆腐塊,到現在還記得。那些稚氣、青春的文字,是關於桐樹花兒的,寥寥五六百字,卻寫出了青春年少時眼中的美好。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不求採用,也不求稿費,獨獨只是愛好,愛好文字帶來的愉悅,愛好文字給予的訴說,愛好簡易的字組合在一起卻可以表現出的深邃,愛好它一如既往地、無比忠誠地一直陪著我……

歲月流年,慢慢沉澱出一個最真實的自我。對文字的熱愛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變為痴迷,在這個小小的世界裡,我與文字如熱戀般地思念、如夫妻般的包容,即使朱顏已改,仍然忠貞不渝。

之前對文字應該是叫作愛好,真正到痴迷,是認識網路之後的事了。

每日裡,只有在夜深人靜時,才有心思和時間,把自己交給電腦螢幕,輕撫著鍵盤,與文字談一場結結實實的戀愛!每天都有不一樣的感覺,幾日不見,也如熱戀中的人一樣,如隔三秋般的思念。

每當家人已經入得夢鄉,我輾轉難側,白天腦海裡的構思擾得我心煩意亂。於是經常悄悄抱著電腦,躡手躡腳地行至餐廳,怕影響到家人休息,連燈也不敢開,深沉的夜,只有閃耀著藍光的電腦陪著我,一個個字跳躍在螢幕上,在刪刪改改中,他們成了我最熟悉的親人,爭相為了我而經受著推敲。

經常會在晨起跑步時進行構思,手機上也下載了隨手寫,只要是有點小靈感,隨時寫下來。一說到隨時,就不得不說說老公和兒子的微言,因為他們會經常吃到糊的飯,會經常忘記一些事情,有時候還會顯出些神神叨叨來,這父子倆還會經常自嘲他們被忽略不計了。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對一個正在談戀愛的人來說,這些不是經常會發生的事嗎?因為迷,所以痴,因為痴,而無法自拔,則更迷!

文字可以傾訴,音樂可以療傷,喜歡兩者的完美結合,喜歡找個無人的地方,聽著音樂,任思緒紛飛,把憂傷、把喜悅、把一切的感知都訴諸於筆端,盡情傾瀉。而文字又是最忠實的閨蜜,你所有的小祕密,它都會守口如瓶,與你分享竊喜、分擔憂傷。

筆墨的意趣靜雅,音樂的閒適寧靜,還有旗袍的含蓄娟雅,文字的敏捷感性,我喜歡這些東西,喜歡行走於自我世界裡,從來都不懼與身邊的世界格格不入。有時候常常想,如果有前世今生,我一定是那個與琴棋書畫相伴的女子,孤寂的世世輪迴,那絲絲縷縷的古典情懷深植於骨子裡,穿越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