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文學>

《漢壽城春望》鑑賞推薦

文學 閱讀(2.94W)

漢壽城春望

《漢壽城春望》鑑賞推薦

唐代:劉禹錫

漢壽城邊野草春,荒祠古墓對荊榛。

田中牧豎燒芻狗,陌上行人看石麟。

華表半空經霹靂,碑文才見滿埃塵。

不知何日東瀛變,此地還成要路津。

譯文及註釋

譯文

春天來了,漢壽城邊野草叢生,那荒祠和古墓前面正長滿荊榛。

田裡的牧童燒化著丟棄的芻狗,路上的行人在觀看墓前的石麟。

經過雷電轟擊,華表已經半毀。由於積滿灰塵,碑文僅可辨認。

不知什麼時候又發生滄海桑田的變化呢,到那時,這裡又會成為南北交通的要津。

註釋

漢壽:縣名,在今湖南常德東南。

荊榛:荊棘。

牧豎:牧童。

芻狗:古代用茅草紮成的狗作祭品,祭後就被拋棄。

陌:田間小路。

石麟:石頭雕刻的麒麟,這裡泛指古代王公貴族墓前的石刻。

才見:依稀可見。

東瀛:東海。東瀛變:指滄海桑田的變化。

要路津:交通要道。

賞析

這首詩雖然極力地描繪了漢壽城遺址的荒涼、破敗的景象,但是格調毫不低沉。在興和廢的轉化之中,充分地表現了詩人發展變化的樸素辯證觀點,使全詩充滿了積極的進取精神。這首詩打破了一般律詩起、承、轉、合的框框,首、頷、頸三聯渾然一體,極力鋪陳漢壽城遺址的荒蕪、破敗的景象,構成了全詩的整體層次。

首聯的出句點明瞭“春望”的地點,含蓄而又凝鍊地表現漢壽城已是一片廢墟了。“野草春”三字讓人產生聯想,如果漢壽不是一片蕪城,還象當年那樣人煙輻輳,無比繁華,春日遲遲,一派生機的話,詩人怎麼會用城邊野草剛剛發芽來描繪它的春色呢。首聯對句勾勒出來的景物頗多,有荒祠、有古墓、有射棘、有榛莽,唯獨沒有人煙。正因為此,詩人用“對”字組合起來的柯、墓、荊、榛之類愈多,便使人愈感荒涼。

頷聯雖有“牧童”和行人”出現,但也沒有增添任何生氣。牧豎燒芻狗予田中,說明墳山冷落,祭掃無人“田地荒蕪,可牧牛羊。符人著石麟於陌止。是因為荊榛莽莽,別無可以觀賞盼景物,唯古墓前石獸群尚可注目而已。

頸聯清楚地告訴人們漢壽城今非昔比,當年繁華的交通要道,如今已破敗不堪了。當年指示路途的華表,如今已經被雷電轟擊得半殘,縱橫的斷碑,通體蒙塵,碑文依稀可辨。昔日繁華,今朝破敗,盡在殘缺華表,斷裂石碑中顯露了出來。詩人不惜耗費大量筆墨大寫特寫這樣的破敗和荒涼,完全是為著尾聯的富有哲理性的`議論作準備的。

從這首詩的尾聯,“不知何日東瀛變,此地還成要路津”,談出了一個深刻的哲理,即興和廢是互相依存,互相轉化的。詩人認為:興和廢不是永恆的,不變的;而是有興就有廢,有廢就有興,興可以變成為廢,廢亦可以變成為興的。這正如老子所說的“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一樣,是具有樸素辯證法觀點的。

創作背景

此詩為作者貶任朗州(今湖南常德市)司馬時作,作者想起登臨古城的所見所感,想見滄海桑田的鉅變,唏噓不已,便寫下了這首詩。聯絡詩人一向關心國計民生的創作背景,可知這不是一時的即興之作,而是長期感情積澱的爆發。

劉禹錫

劉禹錫(772-842),字夢得,漢族,中國唐朝彭城(今徐州)人,祖籍洛陽,唐朝文學家,哲學家,自稱是漢中山靖王后裔,曾任監察御史,是王叔文政治改革集團的一員。唐代中晚期著名詩人,有“詩豪”之稱。他的家庭是一個世代以儒學相傳的書香門第。政治上主張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動的中心人物之一。後來永貞革新失敗被貶為朗州司馬(今湖南常德)。據湖南常德歷史學家、收藏家周新國先生考證劉禹錫被貶為朗州司馬其間寫了著名的“漢壽城春望”。

晚年生活

大和元年,劉禹錫任東都尚書。次年回朝任主客郎中寫了《再遊玄都觀絕句》,表現了屢遭打擊而始終不屈的意志。以後歷官蘇州、汝州、同州刺史。從開成元年(836年)開始,改任太子賓客、祕書監分司東都的閒職。

會昌元年(841年),加檢校禮部尚書銜。世稱劉賓客、劉尚書。劉禹錫晚年到洛陽,與朋友白居易、裴度、韋莊等交遊賦詩,唱和對吟,生活閒適,和白居易留有《劉白唱和集》、《劉白吳洛寄和卷》,與白居易,裴度留有《汝洛集》等對吟唱和佳作。此後,他歷任集賢殿學士、禮部郎中、蘇州刺史、汝州刺吏、同州刺史,最後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會昌二年(842年)病卒於洛陽,享年七十一歲。死後被追贈為戶部尚書,葬在河南滎陽(今鄭州滎陽)。

哲學成就——唯物主義傾向

劉禹錫的哲學思想具有鮮明的唯物主義傾向。主要著作是《天論》三篇。在宇宙論方面,他的唯物主義思想比柳宗元更進步。關於自然與人的關係,劉禹錫提出了天與人“交相勝,還相用”的觀點,具有積極的進取精神。他認為,人之所以產生唯心主義思想,是與社會現實有密切關係的。“法大行”的時候,社會上“是為公是,非為公非”,人們就不會產生禍福來自天命的思想;“法大弛”的時候,社會上是非顛倒,人不能勝天,天命論就在人間得到了宣揚的條件;“法小弛”的時候,社會上是非不清,人們就會對天命將信將疑。劉禹錫用社會實踐解釋天命論產生的根源,是在認識論方面的一個重大貢獻。這也是劉禹錫對有神論社會根源的看法。他認為,在法大行的社會裡,是為公是,非為公非,蹈道必賞,違善必罰,人們就會說,禍福決定於人的行為,與天沒有關係。在法大弛的社會裡,是非顛倒過來,賞恆在佞,罰恆在直,人們對不合理的現象找不到解釋,就不得不把一切歸之於天。他又認為,當“理明”時,人們就不會講“天命”;當“理昧”時,就不會不講天命。劉禹錫從法弛和理昧來解釋有神論產生的根源,可謂見解獨到,他指出神是人在一定條件下創造出來的,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他在所寫的《天論》三篇中,力求把柳宗元與韓愈的論戰深入下去,進一步探索天人關係問題。他認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自然),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與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點,“交相勝”,“還相用”。人雖不能干預自然界的職能和規律,但卻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