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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散文的作文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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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洩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散文的作文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散文的作文合集七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人生,是個不斷成熟的過程。這種成熟,它不同於樹上的果實,熟了就能夠嚐到甘甜。它,總是在甜與苦之間徘徊。有時候,在別人看來,甜的生活就是一種成熟。然而,在我看來,苦的心情才是一種成熟。尤其是在經歷了苦的煎熬之後,才是一種真正的成熟。生活的甜,與心情的苦,相互交錯,迷糊了外人的眼睛,遮蔽了他們的同情心,不再為你思考。所以,內心的苦,就只有獨自承受。還不能說,說了,就是一種傷害。招致的最無情的結果,就是別人的疏離和冷漠,羨慕變成了仇視。這也無疑是自戕,抹殺了自己在別人心中那最後一點點的憐憫。

苦的成熟,那滋味,只有自己知道,也只有獨自消受。樹果成熟,甘甜大家分享。無論以何種方式,都是一種收穫。我能夠給別人什麼?別人都希望收穫的甘甜,無論是生活上的還是內心裡的,都以一種愉悅的面目呈現。誰願意與你一起,唧唧歪歪的哭泣?畢竟,誰也不是別人肚子裡的蛔蟲,怎麼能去揣摩你的心思呢?放著自己自在的日子不過,陪著你來遭受內心的折磨,這個人一定是一個大大的傻瓜!

當一個人在特別苛求別人的同情和諒解的時候,他的言行一定不會委婉,都是呈現的那麼直接。本以為如此了,別人就能夠看到,就會施以安慰。豈不知,結果是別人類似東施效顰的厭惡。避你已唯恐不及,何來眷顧慰藉!我在收穫著生活上的風光和如意之時,不能對別人有些許的幫助,別人也難以從我這裡分到一杯羹,有誰願意替我分擔內心裡的痛苦?我所遭受的失母之痛,別人也許早已受過,也或者還未有受到。受過的,已經是雲淡風輕了,不願意再舊事重提,更不願意回顧那些傷心的記憶。沒有受到的,心裡根本沒有那種痛苦的概念,更不要說她會設身處地的為你分擔。連理解都很費勁的時候,冷漠的態度也是情理之中的,又何必埋怨別人!

這就是我目前的狀況。我除了獨自承受失去母親的悲哀和別人冷漠的離開,我還能夠希冀什麼?我除了想著媽媽在世的那些美好,我還能想誰?想法的不切實際,換來的不是同情,而是別人的鄙夷;行為的不著邊際,得到的不是支援,而是別人的嫌棄。這無疑又是雪上加霜。都是自己希望苦的結局嗎?這也並不是我故意要這樣的,可是,結果就是如此。苦不堪言,就是最好的結果。真正到了什麼都不能說,什麼都不能想,什麼都不能做的時候,才是真正的成熟。這,也是苦出的成熟。這樣的成熟,別人都不稀罕,還何談分享?恐怕連身邊的人,都也不屑一顧了,只要我不會無事生非就皆大歡喜了,誰還給我稱讚?!

剛剛在微信上看到一句話:“最堅強的堅強就是什麼都不在乎。”仔細思量,還真的是如此。我為什麼要在乎那麼多呢?已經得到的,別人都看在眼裡了;沒有得到的,別人也明在心裡了。這,對於別人來說,於己何益,憑什麼要去管你的閒事?我輾轉反側極盡心思要去爭取的利益,連同床共眠的妻子都不理解還予以排斥,我還費那麼大的勁去得罪那些土豪幹什麼?我想在心裡有一個人的位置,憑這個位置來支撐自己活著,可是終究都成了別人的把柄,並以此來討伐和拷問我的良心。無人訴說不是最苦,最苦的是我想著的人離我而去。也許,上天在替人行道,要用這世上最殘酷的結果來將我懲罰。我不堅強,就要被世人恥笑,被身邊的人拋棄。如果,老是想著自己所遭受的這些苦,又怎能堅強?看來,也只能是什麼都不在乎了。

何必為痛苦和悔恨而失去現在生活的好心情?偶爾的抱怨發洩一下,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無休止的抱怨只會增添煩惱,只能向別人顯示自己的無能。抱怨是一種致命的消極心態,一旦自己的抱怨成為惡習,那麼人生就會暗無天日,不僅自己好心境全無,而且別人也跟著倒黴。“抱怨沒有好處,樂觀才是最重要的。”我們常常無法去改變別人的看法,能改變的恰恰只有我們自己。“壞的生活不在於別人的罪惡,而在於我們的心情變得惡劣。”讓生活變好的金鑰匙不在別人手裡,放棄我們的怨恨和嘆息,美好生活就唾手可得。我們主觀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觀上卻沒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總想等待別人來改善生活。所以,我們不要指望改變別人,要自己做生活的主人,要用樂觀的心態去戰勝自己,從內心的苦海里掙脫出來。這就是我今天的成熟。

媽媽,已經去了,她也是一種苦海的掙脫。我們還要繼續生活,只能自己掙扎,不要再累及別人,包括自己的親人。今後對待親人的態度,就是把一切都裝在心裡,用行動去關愛他們。就像歌曲《好妹妹》中唱到的:“……對你的好你是否能體會?……你是否知道我在想著誰?……”我為什麼一定要讓他們回報我對他們的好呢?他們能夠忘記我的存在,這也一樣是一種掙脫苦海的方式,我又何必那麼在乎他們呢?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就是一種負責的態度。別的,不去想不去說不去做,也一樣能夠讓自己活得心安。

散文的作文 篇2

旺財在一個多月大就開始流浪。它不知道為什麼,這之前的記憶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搖搖晃晃去街角撒尿,在這裡碰見同樣搖搖晃晃來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時旺財應該很可愛,像個毛絨球。

路人甲蹲下來,摸摸他的頭,他說,小傢伙,無家可歸了吧,跟我走吧。

就這樣,一個小毛絨球和一個醉鬼,在午夜空曠的大街上,搖晃著迤邐而去。

後來路人甲成了旺財的主人。再後來路人甲在一個遙遠的山坡上開了一家客棧。

生活過的貌似很悠閒。

旺財每天就是在門口晒晒太陽,無聊時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釁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異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後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飯。

有主人的狗無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過路的小孩、小姑娘嚇的四處逃竄,追著過路的瘦弱小狗打架並將其咬成重傷........造成的後果都由路人甲負責,由他來賠償人家的損失,因為他是它的主人。

當然旺財也是有責任的:保護路人甲的財產,也就是防賊。

但是這個傢伙實在也沒什麼東西可保護。有一天半夜,旺財曾看見過一個小偷悄悄溜進門去,當時它睡意正濃,懶得理他。不一會就聽見裡面有撕打聲。再一會就見那個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頭喪氣罵罵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見路人甲得瀟灑的穿著小偷的衣物閒逛去了。

旺財明白了主人為什麼到了晚上也不把那個“歡迎光臨”的牌子收起來:白天歡迎客人,晚上歡迎小偷。

所以說旺財真是懶得管閒事。

這種生活也許就是傳說中的幸福吧。不過吃飯是個大問題,吃不飽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飯就鹹菜,客棧生意冷清。這可苦了旺財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動物。

有時不得不咂品舌頭回憶肉的味道。

這一天,路人甲哼著小曲回來了,兩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後。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這個傢伙呵斥旺財站在門外,不準進屋。然後放桌上半根火腿腸,一個鹹鴨蛋。旺財的眼睛頓時就紅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來是準備喝個小酒,就在他轉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間,旺財果斷出擊,用三分之一秒竄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腸和鹹鴨蛋,用三分之一秒竄回到門外。

整個過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時間,也就是一秒鐘。

等到路人甲吶喊著揮舞著菜刀衝出來時,旺財正躺在太陽下回味火腿腸和鹹鴨蛋混合後的滋味,一種近似於烤鴨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開旺財的嘴看,除了獠牙,什麼都沒啦。

旺財順便打了個哈欠,在路人甲的憤恨聲中,在濃濃的烤鴨味裡,在暖暖的陽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覺睜開眼時,發現路人甲還在盯著它看。那眼神讓它有點發毛了。

路人甲把旺財拎起來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後腿,意味深長、不懷好意的笑了笑,就進屋去了。

旺財毛骨悚然。它知道,一個沒人管著的男人,不讓他吃肉和不讓他泡妞是多麼困難。他們為此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旺財溜進屋看他在幹嘛。

路人甲翻箱倒櫃找東西,最後拿出一本書來,《狗肉的烹飪方法》!!!

旺財連夜逃竄。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邊住著一個小妞。

當夜月黑風高,旺財潛入她的院子裡,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隻雞,一口就咬死了。叼起來就跑,為了避免那個妞拿刀追趕,它還特意學了兩聲狼嚎。

果然,那個妞本來已經點著燈了,聽到狼嚎,一下又吹滅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棧(旺財不會背叛主人的),把雞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滿意,連夜就給燉了。

看著路人甲心滿意足的啃著雞脖子,旺財就想:如果不給他弄這隻雞來,他現在啃的會不會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還沒亮,那個住在小溪邊的妞就來敲門了。

旺財和路人甲都想,這回壞事了。

那個妞進來後很激動,她說,咱這裡有狼你知道嗎?昨晚還跑我家去了呢,可嚇死我了,我家那隻蘆花老母雞都給偷走了,多好的一隻雞啊,每天下一個蛋,從沒間斷過......說著她就抹起眼淚來了。

旺財和路人甲面面相覷,難道這個妞是外星生物嗎?或者她慣用腳丫思考問題,就比如現在,她只要看看這滿地的蘆花雞毛和滿桌子的雞骨頭,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麼回事。可是她寧願相信那個自己想好了的,確認了的,裝在腦子裡現成的狼偷雞的結論。

既然這樣,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蘆花雞毛上,坐在滿是雞骨頭的桌子旁邊,和那個丟了蘆花雞的妞討論關於狼偷吃雞的問題。

旺財於是也放心的啃著雞骨頭打瞌睡,它覺得這個妞傻的不忍直視。

但是事實是,這個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這個女人看起來還很傻,又長的比較漂亮,那她將天下無敵。

旺財睡醒一覺後發現了這一點。那個妞笑盈盈的聽著路人甲講狼的故事,完全沒有一點害怕的意思。也許她認為房間裡有個男人和一條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個男人在那個妞告辭的時候,竟然不能站起來送別了:他被自己講的故事嚇的腿都軟了,臉色蒼白,兩股戰戰。

路人甲和這個妞後來發生了很多離奇的故事,離奇到旺財一聽就打瞌睡。

再後來,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來玩了。

山坡上的客棧,小溪邊的木屋,像兩個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祕密,對峙著。老死不相往來的樣子。

這種局面是從哪一天開始的呢?好象從一開始就是這樣,又好象從上一刻才開始。反正現在是這樣。

這世上有世外桃源嗎?路人甲覺得那個春天的午後,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樣紅裝的妞身後跟著一個晃晃蕩蕩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斕的花海里有點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沒有一點點的風。

天上孤伶伶的幾朵雲彩,雲彩的邊緣是白色的,中間卻是黑色的。它們停在天上,沒了風,它們就沒了方向。

旺財抬頭看看雲彩,低頭看看山坡下遠遠的開來一輛加長林肯。那是來接那個妞的花車。

它回頭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門前仰望高山。這樣看山看的久了會覺得山正在慢慢朝頭頂壓過來。

路人甲見旺財在看他,就說,看什麼看,我又沒有林肯車。

旺財繼續看他。路人甲說,我總不能把她背上來吧。

旺財還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獨輪車把她推上來?

旺財就閉上眼睛打瞌睡了。

這個睡不醒的傢伙。路人甲罵道,轉頭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遠遠的,那個妞穿著潔白的婚紗踏進車門,不知道她是否回頭看了這裡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裡有兩顆小星星,閃了一下。

還是沒有一點點的風。白雲,大山,叢林,都在靜靜的看著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麼事情發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麼,因為它們都不知道誰是主角。

旺財知道誰是主角。但誰讓他是路人甲呢,一閃而過的鏡頭裡,還能期望他怎麼樣呢。

旺財和路人甲並肩坐在山坡上,看那個妞出嫁。

那個妞不錯,旺財是有點喜歡她的。

但是對路人甲的事旺財還是選擇不去管。因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麼。

對遙不可系的夢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說吃肉,雖然旺財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沒有錢,就不要去想它,因為想也沒用,不會改變吃不上肉的事實。

但是他們有無邊無際的自由。

這自由來源於不去試圖抓住什麼,就不會被什麼帶走。

誰能說清這樣對不對呢?反正旺財覺得這種感覺很不錯。所以它第一個原諒了路人甲的無動於衷。

林肯絕塵而去。

離開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個遙遠的滾滾紅塵。

連背影都沒了,還看什麼?

這時路人甲說了一句讓旺財很費解的話:我也許這輩子也做不出那麼漂亮的車。

路人甲顯得有點傷心。不知道是為那個漂亮的林肯還是那個醜陋的獨輪車。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煙花來祝福那個遙遠城市裡的妞,不知是不是為了顯得浪漫一點,但是旺財覺得路人甲是因為買不起那些燒錢的玩意。

那個妞的命不錯,一天都沒有風,預示她一生都沒有風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裡喝著一瓶二鍋頭。

看著他這樣難過,旺財真想衝進火裡,烤熟了給他下酒。但是旺財沒這樣做。

路人甲一無所有了,還不能讓他養只狗嗎?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棄。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棄,是他從來就沒擁有過。

路人甲也許是個沒有夢想的人,甚至連夢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財覺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終於喝醉了,偎在火邊沉沉睡去,像個嬰兒一樣。

他終於可以安靜的睡著了,也許還做了個離奇的夢,在夢裡挖空心思打造一輛漂亮的獨輪車。

但願他的獨輪車完工的時候,那個妞沒有被林肯接走。

這時候山上傳來了狼的嚎叫聲,真的有狼來了。

透過山林甚至能看到點點綠光,旺財覺得那真漂亮。

旺財趴在在路人甲的身邊,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著了。

夢境裡旺財覺得自己也是一隻狼,一隻來自荒漠的狼,咬著冷冷的牙,奔向那個美麗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3

夏日炎熱,太陽的光線照射到我的眼中使我感受到了夏日那耀眼的日光。

我倚著窗牖,注視著窗外的一切,時不時有一絲微風吹來,讓人感到一絲清涼,額頭上的頭髮也時不時輕搖著。而天空上的白雲卻飛快的飄蕩著,在不斷的變化形狀,一會像大象,一會像狐狸。瞧,那朵白雲在那太陽的照射下彷彿像教科書上的凌霄寶殿吞吐著瑞氣,彷彿夏日的日光只是為了襯托出它那耀眼的姿態。白雲也只有在夏天才能讓人看著內心就感到平靜,就像陶淵明的《歸園田居》中“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一樣的心境。

炎炎夏日中不只有一望無際的天空,還有風,永不停止的風,它沒有顏色,沒有形狀。當風吹來的時候天地萬物都因它而改變,樹木不停的搖動,而它的樹葉則發出“沙沙”的響聲,表示對風的臣服,鳥兒會啼叫,旗幡會隨風舞動,表示歡樂。雲兒是對風最信仰的人,它會改變自己的形狀,跟隨著風飄向遠方。而風對人來說只能表示友好,有了風人們會感到清涼,變的愉快。風在夏天的時候是萬物的首領,人也不例外。因為人在夏日中忍受不住炎熱,而風能給人帶來清爽,然而只有一個信念不會被風吹走,那就是人們在夏日的炎熱中仍想要在夏天干各種各樣的事情,那份信念一定能排除夏日的炎熱,那時夏日的炎熱只不過是夏天生活中愉快生活的調料,而那夏日一定能夠成為你最珍貴的回憶。

夏日中的任何美好事物,任何一個充滿回憶的故事都能讓你內心感到幸福,感到清涼,感到平靜,感到和諧,不想去爭吵。當你看向夏日中的天空你就會感到世間到處都有著美好的事物,那一定是平淡的滋味吧!

散文的作文 篇4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全國規範了文字、度量衡和行車的軌道,並沒有統一語言。明朱元璋擔心官員語言不能上傳下達,與百姓無法溝通,曾編纂《洪武正韻》頒發全國,但收效甚微。至清雍正年間才統一使用“官話”,也就大致為今天的“普通話”;當時清政府曾於方言較重的閩粵設立“正音書院”,以矯正方言給“官話”普及帶來的負面影響。在全國“八大方言”體系中,福建省南靖縣閩南話與客家話便佔有其中兩種。所以,閩南與客家方言區學生用方言作文的現象依然存在,便有其歷史和地域的因素。

在閩南方言山區,國小生直接翻譯方言的作文尤為普遍。在一篇記人作文“我的 ”中,一位學習挺優秀的學生以“我的奶奶”為題作文。文章開篇即寫道:“天氣越來越冷了,奶奶僅穿一件薄薄的襯衣,凍死了。”如此開門見山點出主人翁悲慘結局,確出人意料,參閱老師無不為此精妙的謀篇佈局讚歎不已。接著寫父親對奶奶如何不孝,整日整夜地,又使讀者義憤填膺了一番。可到篇末忽然出現父親“孝心猶存”,在大年夜給奶奶送來一套新棉衣——“奶奶終於笑了……”這就讓人不瞭解了:奶奶不是剛剛“凍死”,這回怎麼又“笑了”?一問,才知道學生用閩南方言作文,奶奶不是被“凍死”了,而是“凍得厲害”。

諸如此類不規範語言表達方式,在國小生作文中不難發現。如“時間來不及了,我趕馬上學去。”“雞吃人很補。”“我家來了人客。”“她攔小鴨游泳。”等等。

可見,如何矯正學生方言作文,已成閩南方言區語文老師作文教學的當務之急。根據方言作文產生的原因及國小生自身知識掌握特點,筆者認真思考,細心考究,提出如下幾點策略。

首先,必須在閩南方言區大力推廣普通話,只有做到“語同音”,才能確保“書同文”。

閩南方言是學生產生方言作文的根本原因。鑑於閩南有其悠久而深遠的歷史文化,要在短期內推廣普通話,不僅難度大且極不現實。但我們可以把這一工作,視為提高校園文化品位的一項重要工程。或者將師生是否運用普通話進行教學與交流,納入學校素質教育考核的一項指標。

其次,必須擴充學生的漢語言知識量,尤其是識字遣詞造句和漢語語法這兩方面。

國小生之所以出現方言作文,很重要一個因素是學生文字語言量的貧乏,形成“欲表無詞,欲抒無言”的乾涸局面,當學生不能直抒胸意時,只好用“拼湊法”和“替代法”來表達。那麼,“方言詞彙”與“方言語法”就難免滲入其中,方言作文也就由此而形成。

再次,必須拓寬學生的視野,讓學生在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中不斷豐富自己。

學生直接經驗多來自現實生活,在閩南方言和普通話之間,“菜花”和“花菜”;“雞吃人”與“人吃雞”是一組極明顯的詞彙與語法的不同,教師要多引導、比較和區別,使學生明白其中的聯絡與表述的差異。而間接經驗是學生獲得知識的重要來源。是校內外、課內外多渠道的知識網路。所以,不妨鼓勵學生“耳目並舉,手腦齊用”,多聽、多看、多讀、多思考和練習。如此,既能充實學生的詞彙;無意間掌握漢語語法;又能擴大學生的視野,豐富和創新作文題材。

此外,要讓學生掌握口頭語言與書面語言的區別與聯絡,並領會二者的適用範圍。

口頭語言一般是與人交際時,對方能聽得明白的通俗語言;而書面語言多以文字描述,書面形式直抒胸意。我們不反對口頭語言在學生作文中出現,對一篇文章而言,口頭語言往往能突出文章人物的性格特點。如前幾年春節晚會上趙本山的《說事兒》為例:“……她這一剪,一萬多隻雞都得了禽流感,第二天。”按一般表達方法,“第二天”應置於“一萬多隻雞”的前面,但相聲角本作者卻將其安置於最後,顯然是為了突出“黑土”(趙本山飾)這一典型的“中國農民形象”。而在閩南方言區,學生往往將許多閩南方言以口頭表達方式出現在作文裡,這不僅不能更好地表現文章語言特色,反而弄巧成拙,使文章語句顯得很不自然。如有學生這樣描寫:“快上課了,我吃飽飯,趕緊上學去……”這裡的“吃飽飯”與“趕緊”顯然就是方言口頭表達方式。倘若將其改為:“快上課了,我吃完飯,連忙上學去……”如此,才能更自然,更合乎語境。

由此可見,要矯正閩南邊遠農村學生方言作文的習慣,除全社會共同努力,大力推廣普通話外;還得依靠廣大園丁,共同出謀獻策,從多渠道,多方位,由淺入深,精心輔導,使廣大方言區國小生能“語共音”,“書同文”,並逐步提高他們的漢語言表達能力。

散文的作文 篇5

中國是茶酒的樂土,不分天南地北,不分男女老幼,不分漢滿回蒙,飲酒之興致,愛茶之樂趣,歷經數千年尚無衰跡。酒喝多雖然會顯俗氣,但在生活中,把持得當卻也不失雅意;常飲茶雖然展呈高雅,但在生活中,卻無人能懸空不接凡塵。

酒與茶,俗與雅,其實不矛盾,俗是真實生活,雅是追求境界;人如果脫離了生活,且能談得上高雅;人如不追求高雅,生活就會無滋無味。喜飲茶酒,人之常情,注意適度,實無大礙。

茶對酒曰:“戰退睡魔功不少,助戰吟興更堪誇。亡國敗家皆因酒,待客如何只飲茶?”強調待客有茶即可,酒多則亂性誤事。對酒而言,自然不服,反曰:“搖臺紫府薦瓊漿,息訟和親意味長。祭禮筵席先用我,可曾說著談黃湯。”說的是美酒能助推平息爭端及友好往來,祭奠喜慶宴席用酒不用茶。中醫常常說道:“酒通血脈,消愁遣興,少飲壯神,過多損命。”、“茶茗性苦,熱渴能濟,上清頭目,下消食氣。”酒暖心,茶醒神。茶酒之爭,實無必要,難論輸贏,更無孰重孰輕。酒與茶,應看著是我們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保健飲品與待客上品。

《茶酒論》寫道:“百草之首,萬木之花,貴之取蕊,重之取芽,呼之茗草,號之作茶”;“飲之語話,能去昏沉”。茶的和平、友好、協調、含蓄、深情,能使人在冷靜中對現實進行反思,對人生產生思考和徹悟。

飲酒給人刺激,讓人亢奮,使人激動,可以激發人對現實以外事物的思考和嚮往。但飲酒過量,會讓人吐所欲吐,怒所欲怒,飲多就很難把控自己的言行,甚至出現“洋相”讓己難堪。

茶與酒內涵豐富,品之相映成趣,茶溫潤平和,酒豪氣磊落,茶酒猶如人生的兩個側面,各有優劣,互為補充,清茶、美酒常用著待客之敬,把盞,若是茶,杯中世界,人生沉浮,能沉澱出生命的清芬;把盞,若是酒,杯中世界,人生半醒半醉,能體味出生命醇厚滋潤。

茶不可太滿,酒不可飲深,茶怡情不可多,酒亂性也不可深。茶之靜,酒之厚,蘊含著人生豐富的哲理,適量品飲茶酒,偶爾把盞人生,品的算是一種心境,品的就是一種生活狀態,會品之人能品出清香和甜美,可以讓人拋棄浮華煩躁,讓人變得淡定豁達,讓人心靈深處會越來越純淨,讓人生積澱會越來越豐厚,細品細酌悟出人生真味、真理和真諦,從而活出無愧自己、無愧人類、無愧時代的灑脫人生。

散文的作文 篇6

我們班有位同學叫東強,短髮,瘦小,常穿一件綠外套,坐在第一排。別看他外貌不揚,學習卻非凡,屢考第一。他愛讀書,甚至有點發狂,綽號“書蟲”。

這不,又是一箇中午,“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天氣大好,外面一片熱鬧。同學們早早地把作業做完,三三兩兩跑到操場上,你打球我跳繩,你追逐我打鬧。東強不,坐在位置上,姿勢端正,桌面上一本書,“嘩嘩譁”,隨著東強的閱讀而翻動。儘管外面鳥語花香,儘管外面人聲鼎沸,東強連眼珠都沒轉動一下,真正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

努力就有收穫,這是自古以來不變的道理。“書蟲”東強因為讀書認真,也取得了好成績。每次大考小考,語文數學,東強都毫無疑問地,必奪桂冠。老師總是笑眯眯地表揚:“東強,你真是好孩子。”東強也很有禮貌地回答:“謝謝老師,我還不夠好,還要繼續努力。”

對於東強的行為,同學們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也潛移默化,向東強學習,都爭取“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變情金剛——大黃蜂 (批註:題目與文章不太吻合,可換。)

“大黃蜂,去WC嘍。”“哦。”

“大黃蜂,去玩嘍。”“嗯。”

“大黃蜂,去圖書館看書嘍。”“Yes。”(批註:先聲奪人,效果好,吸引讀者注意。)

……

你們一定很奇怪,“大黃蜂”是誰?告訴你吧!他就是我們班的詹林峰。

同時,他也揹負著我們“男生中的敗類”的光榮稱號。

這是我們全班公認的,一、他老實,被人K很少還手,當然還手也是被人K;二、他說話很像女人。就這兩點,他在班上就無以立足。(批註:第一句總起,應該用句號;K字不錯,中英合用,獨出心裁。)

雖然他被評為“男生中的敗類”,但是我們一點都不討厭他。因為他的變情金剛——“大黃蜂”的名頭可不是吹出來的,這可是他自己說的哦!(批註:幽默是必然的,能夠博讀者一笑,但回顧一點,與中心關係不大,想要藉此表現什麼?寫人要注意一點,不外乎借某些事情來表現人物品質,所以建議刪去,如果要保留也可以放在後面的事例中,兩者結合為一體更顯得自然貼切。)

和“大黃蜂”打架可是很有趣的。(批註:這是打架嗎?是不是應該加個雙引號)因為和他打架總是會打出笑聲來的,他如果知道你是傷心來找他發洩的,他會想盡一切方法把你逗笑,無論是上刀山,下火海,他都會完成。(批註:味道是有了,但是不是太短了,沒有展開,像一盤菜,吃了點沒有,讓人掃興。典型事例有了,應該儘量深入,將文字寫長,比喻著說,誇張著說都可以。)

我們班的變情金剛——大黃蜂,是不是很有趣呢?要不要介紹給你呢?

散文的作文 篇7

大學裡的寫作老師是位中年婦女同志,我時常欽佩她能把頭髮盤得一絲不亂,且次次如模板複製般地不差分毫。她說話的樣子完全是一種傲視天下的姿態,顯示出小有名氣一類人的尊嚴,在她面前很容易讓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調教我們這些文辭拙劣的學生。反正見到她的第一眼,腦海裡“敬而遠之”四個字便揮之不去。即使她曾經“垂青”我的一篇文章,並親自在班裡宣讀且加驚詫加讚賞,也仍然無法改變我對她一如既往的這種“偏見”情感。

她所宣讀的那篇作文,經了我的筆,她的眼、口之後,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個有遠見的人,而我的短視造成了終身與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裡的內容還隱約記得:寫的是家裡養的一隻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測,她老人家是絕不會養寵物的,否則,實在無法做到一絲不亂。無形中養狗的事對她就比較陌生,其中的樂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論,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聞”效應。

據我現在的回憶,她一定以為狗是動物中最“忠厚老實”的一類,不可能做出人類那樣欺騙的小把戲。而我在文中恰恰講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隻叫蹦蹦的狗,趁著我們全家外出的機會,把門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發上,一個一個咬碎,家裡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們準備“捉拿歸案”“嚴刑拷打”問罪之時,不知誰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聲哀叫,好似嬰孩般地哼叫起來,慌張的我們便也不忍心懲罰它,只是訓孩子似地口頭教育了一下。彷彿要增加我們對它的憐憫,提醒人類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帶可憐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嗚嗚的囈語,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變為受害者,我們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時候跑得快卻沒大聲喊出來,失了一次真實表白的機會。彌補的方法自然也簡單,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語”對人類的詆譭。買回來的肉,切一小塊,喂到它嘴裡,終於得了個笑臉。我到廚房打算再去拿一塊過來,大約中學上晚自習時常走夜路養成的習慣吧,走路總喜歡“驀然回首”,以為這樣會有李清照“卻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懷。不料猛一回頭,蹦蹦尾隨其後,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裡分明含著一絲笑意。大呼上當之後,全家人都笑起來,嗔怪它精靈古怪,原諒了它所有的過錯。

寫作老師唸完後驚異的情緒帶動了班裡的同學,也許在他們看來:無論做板報寫字畫畫,還是平日和同學下棋、讀書、遊逛,一點也不像和狗們打過交道的人。或許文章描寫還算活靈活現,或許不曾聽聞這樣的異事,默默無聞的我,竟然成了以後一段時間班裡焦點話題之一。

我除了有點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帶些奇異,用現在的話就是:至於嗎?同時也悟到:於我極平常的事,對於別人也許是一種極大的意外和驚喜,體驗結果正可用“天壤之別”來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