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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我的外婆的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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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婆身板兒矮小,胖胖的,大家都稱她“易三婆”或乾脆叫她“矮子痴嫁嫁”。

描寫我的外婆的抒情散文

別人叫外婆為“痴嫁嫁”,毫無半點貶義成分在裡面,相反,這麼叫的人卻感到非常親切自然,因為外婆經常做些接濟窮人這些在別人看來的傻事。另外,外婆的這個稱號也是與我有關係的,中國人常說,外孫是外姓人,不值得外婆家重視,否則就“痴傻”了,因我從小長在外婆身邊,外婆把我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所以別人都這麼叫她吧。

外婆是個非常慈祥善良的女性,但她骨子裡卻透著一股幹練、豁達的男性氣概。她幫助我姥爺打理了一個極其可觀的家業。當老爺謝世後,接之而來兵荒馬亂、世局動盪、民不聊生,加之舅舅年輕也不善經商,家道便中落了。但由於外婆的能幹,日子還是過得有滋有味的。

外婆信佛,但她卻從不跟別的老太太一樣,離家出遠門去四處拜佛,常掛在她嘴邊的一句話是:遠處燒香,不如近處行善。外婆對錢財看得非常淡薄。解放前,外婆家在街上經商,曾經在農村買了幾畝地,租給佃戶耕種。由於地勢不是很好,水災連連不斷。有一次,外婆下鄉去看望佃戶家時,看到那一家老少七口人生活過得十分窘迫,兩個老人已病入膏肓,吃穿都非常糟糕。回到家後,姥姥對舅舅說,以後不要他們送什麼東西來了,每年過年過節還令人送點糧油去給他們。幾年後,佃戶主人病死了,家中留下四個孩子,三女一男,最大的十五歲,小男孩才不到十歲。這一家人怎麼辦呀?外婆知道後也十分著急,她果斷地做出了一個決定,將這塊地全部便宜賣掉。請了當地有聲望的人作證人,將孩子的伯父母招在身邊,當著眾人的面,將這四個孩子交給他伯父母撫養,外婆把四分之三賣田的錢,作為給孩子們的撫養費。外婆還當著證人的面,很嚴肅的對他們的伯父母說,不可怠慢孩子,男孩子一定要送去讀書,否則,是不會輕饒你們的。

回到家這後,街坊四鄰都說外婆傻,可外婆卻輕鬆極了。她對著別人說,就只當當初我們沒有買過這塊地。何況年景不好,他們一大家子種這些地,也只是養活這幾口人而已。我們少了他們家的租子不也是活嘛。舅舅也很敬佩姥姥的處事,這事在當地被傳為佳話,“痴嫁嫁”的名字叫得更響了。

有時候,外婆的那種痴傻是裝出來的。對人情的真偽她不甚計較,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她心裡卻是明鏡似的。外婆家不遠的地方有個老婆婆,是外婆的孃家人,我叫她方外婆,為人十分狡猾,愛沾小便宜,她家境也很富裕,每年總是藉故請客吃飯什麼的,要人家送這送那的。她每次都忘不了請外婆,因為外婆這個人只要你請她,每次總是厚禮相送的。有一次,方外婆和其他三個人陪我外婆玩牌,當外婆清理自己牌時,她們三人就在桌子下面玩起貓膩來(互相換牌),拿現在的話說就是“帶籠子”。這一切被我在旁邊看見了,睡覺時我告訴外婆,外婆說她早知道了,這些婆娘愛沾別人便宜,明的找我要錢不好意思嘛!並告訴我,小孩子不要去管這些。方外婆知道我很聰明,自然會把看到的去告訴外婆。次日,硬要把所贏得的錢還給外婆,表情尷尬極了,外婆半開玩笑地說,毛毛是我帶的眼睛,往後你們這些婆娘可要當心點兒。

外婆還是個非常念舊情的`人。記得那年躲避日本兵,外婆帶著我住在鄉下一個叫“插旗堤公局”的破屋裡。有一位我從不認識的黃奶奶去看望我們,並在家裡住了好幾天,外婆把當地街上買不到的東西都拿出來給那位外婆吃,並且與她手拉著手有說不完的知心話,我常在她們說話的笑聲哭聲中驚醒過來。臨走時外婆問她,家裡是否又接揭不開鍋了?當時那個奶奶淚水直往下流。外婆二話沒說,便把準備好了的一張十擔谷的票據,從衣兜裡掏出來給了她。並一再提醒要儲存好,回家後,憑此證到哪裡就可拿到錢用。當她接過手中票據時,當即雙膝跪倒在外婆腳下,嘴裡顫抖地說:您總在救助我們,那只有來世變牛變馬來報答您的恩德了。黃奶奶走後,我忙問,她會還錢還給咱們錢吧?外婆告訴我說,這是我做閨女時的朋友,好多年見不著了,老伴死的早,留下的孩子多,實在難為她了。這錢是死的,給了她就能養活幾條性命哪!外婆摸著我的腦袋眼望著黃外婆去的方向說,時局這麼亂,她老遠來看我們,孩子,這是“情”而不是“債”呀!

外婆常告訴我,當一個人有錢有勢的時候,要想到沒有的人,不要等待別人找上門來求你,因為人都非常愛面子。這個時候你應該看到和想到遇難人的苦衷,最好主動前去問問,需不需要幫忙?幫助人家後,不要把這事兒老掛在心裡,更不要想著什麼時候別人應該報答或還給自己。捨出去比自己得到更快樂。哪能像你們小孩子,剛給人家東西吃了,一會兒又找人家算賬的道理。

這就是我的外婆,一個曾享過福,受過難,樂善好施的“痴嫁嫁”。她一輩子都在施捨,得到的只有她的德行,得到的還有她的女兒——我的媽媽、她的兒子——我的舅舅,還有我,按她的樣子去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