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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還好嗎散文

文學 閱讀(2.71W)

我抬頭看天看了一天了,倒不是閒得夠嗆,而是我這靠窗的位置足夠讓我神遊。外面粘滿了雨點汙漬的大大的窗,一抬眼就是大朵大朵的雲飛過,有的孤零零漂移了,有的三五成群推推囔囔地過去了,有的像是喝醉了,沒等走穩就暈乎乎成一大片,成了灰濛濛的背景色。沒等幾分鐘,我再看時,蔚藍一片天色,一朵雲的痕跡都不見了。

大叔,你還好嗎散文

天間鬧市,離合聚散,哪裡不是一樣。

唯一能說的是,我在這個冬天的初,離開大長清的校園已經一個夏,一個秋。天寒地凍的期待裡,哪裡還有“紅泥小火爐”,“能飲一杯無”的竊喜。但是想起這些:滋啦啦的小酒,熱氣騰騰的燉鍋,大塊大塊的烤鴨,還有那個扯著一臉褶子嘿嘿笑的老傢伙。

他姓趙。

認識他的時候正值我二十歲生日,每年我生日的時節都是冰天雪地,不早一天也不晚一天,這一天一定是那個時

段最冷的。我正巧發高燒,和一個摯友分別在即,還丟了所有的課本,稀裡糊塗地去教學樓頂層的圖書館借書。我一定是擁抱著二十年的寒冷和詭譎走了一路,到了教學樓的門口,看到那個套在軍棉大衣裡的大叔,我痴痴傻傻地站在他對面盯著他瞅,然後說:

“今天我生日。”

他愣神愣了半晌,有點生硬地從嘴裡吐出倆字來:

“祝賀。”

我一定是笑了,笑得格外燦爛,一個頂著亂糟糟的頭髮、縮在大大的黑色羽絨服裡、臉色煞白的姑娘,信誓旦旦地和人講:“過了這個生日,我就二十歲嘍。”

當時的那個大叔會懂她的心境麼,冰天雪地,天寒地凍裡,她從抹著眼淚的宿舍樓來到一臉燦爛的教學區,那些留在十九歲的孤單、恐懼和無所依,都成了冬天裡吸吸鼻子的爽氣。悲傷的時候就使勁兒吸吸鼻子吧,會不會感到鼻子孔裡的汗毛悄悄地伸個懶腰,瞪起了眼。一個冬天,正兒八經地到了盛時。

直到後來的年月裡,大叔才告訴我,那是他上班的第一天。

很多碰巧,都會在我們的記憶裡變成不可思議的神奇,有的人把這叫做緣分,我喜歡把它們當成必然,人生裡的必然扣在人生的環上,就像肉長在骨頭上。

我們就這樣認識了,漸漸熟識。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天天從他那裡倒杯熱水喝,時不時坐在板凳上和他嘮會磕。

他給我講著他年輕時候的故事,他在寒冬臘月開著大車拉煤焦、運貨物,腿都凍僵了直不起來,要用熱水給燙開;他還講他的愛情、婚姻,他和他媳婦上學時候是同桌,那時候天天打,等長大了碰巧倆人相親,他說,當時他媳婦還挺不願意,說上學時候就被他欺負,結了婚不是更被欺負。結果他卻接了一句,因為沒打夠要接著打啊。就這樣結了婚,婚後卻連句嘴都沒怎麼拌過;還有他子女的一些事情,他也願意和我絮叨。

而我會和他講我的雞毛蒜皮,同學、老師、輔導員,或者哪天又發表了豆腐塊樂顛顛拿給他看。

他請我給他兒子做過幾天家教,給我燉豬頭肉、做刀削麵,包韭菜肉餡的大餃子。

我請他吃過香蕉味的棒棒糖、山楂京卷、橘子、桃子什麼的水果零食。

他偶爾讓我給他從食堂捎個包子,經常約合我一起吃飯。

......

當這些零零碎碎散佈在一天天裡,人和人的感情就在不知不覺間騰然膨脹,成了回首相望時的不知所措的驚喜。

人是因為陌生才有禮,用禮節維護彼此不相熟識的友好,有禮是一種友好的期待。當隨著距離的縮短、感情的加深,彼此看到對方的面目更加清晰,建立在真實基礎上的善意才真的根植到了人的心裡,而在這個時候無禮成了彼此關係親近的表徵。我對趙叔就是這樣的。

發脾氣,沒好氣,對他講他根本聽不懂的話,冷臉、熱臉的替換,挖苦和譏諷。這些負面的真實換來他一臉的笑,年齡和性別的差距,讓他寬容了一個不懂事的女孩子,並把這些小小的痛癢當成了念想,且記了下來。而這些都是我後來才知道的。

“在這玩會不?”這是每次經過教學樓門口時,他看到我對我說的話。我肯定是時好時壞,或者一臉笑容,或者一幅臭臉,說:“不了。”倘若我要找他玩的時候,我鐵定什麼招呼也不打就站在他值班的桌子前亂七八糟地說一堆話。而那個時候他連和我打招呼的話也來不及說的。所以他每次這句問話總是多餘的,可是他還是願意一臉友善地問我。

所以我記得的最美好的場景就是我騎著我的單車老遠老遠地衝著他值班的門口騎過來,他老遠認出我來之後滿臉的笑容。我到底是哪裡來的驕氣和底氣,就這麼吃定大叔一樣,想怎樣就怎樣,就這麼肯定別人喜歡我前言不搭後語的講話,時好時壞的脾氣。因為年輕嗎?因為可以渾身帶著腳不點地的朝氣,像是天上的飛鳥撲稜稜著翅膀遺在風裡的飛揚的羽。

學生的日子過得很苦,“人生三苦,打鐵、讀書、賣豆腐”,難道讀書不苦麼?每一個備考時節,還有在圖書館泡久了,找不到寫東西的感覺,都讓我覺得人生苦悶得很,這也是隻有年輕人才有的權利,芝麻綠豆的坎兒都成了什麼人生的重大命題,因為年輕啊,少不更事的時候,什麼事不是大事呢。我就去大叔那裡嘮嘮叨叨個沒完沒了,他只管聽著,時不時插上一句無關緊要的話,算是迴應。等我說夠了,我就擺擺手很是瀟灑得走了,哪裡還管自己說了什麼。要是騎著單車的話,更是橫刀跨馬的架勢,來去一陣風的。大叔逢人提到我的時候總是說一句:“這孩子,心直口快吶,一張小嘴什麼都會說,蹊蹺古怪的,怪喜人的。”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該是天氣漸冷了吧,絲絲哈哈又一個北國的冬,一轉眼我就二十二歲了。大叔說要給我過生日,正是趕上考研的時候,我整天雲山霧罩地在宿舍和教學樓之間遊逛,哪裡還知道自己生日幾何。稀裡糊塗地被過生日,過了三次,最後一次是門衛大叔給過的。

記得那天他還請了一個陪客,是我們學院的一個同學,也是我的朋友,也是和門衛大叔相熟的。我因為備考煩悶得很,收到大叔的簡訊也沒有回,到了飯點就不情不願地過去了,看到他時,他正在門口巴望著,見了我就問,怎麼也不回簡訊呢,一邊嗔怪,一邊忙著往火鍋裡添菜,我也懶得回答,嘰嘰咕咕地自言自語著,算是矇混過關了。我們三個人守著一個咕嘟咕嘟冒泡的小電鍋,煮了豬頭肉,撕了一大盤烤鴨,還有牛肚,一瓶老白乾,有酒有肉就有溫度了。我不管不顧地只顧著自己悶頭吃,吃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自己又說了些什麼,酒自然也是要喝的。

我自己說了什麼我總是忘了,可是別人說的話我總是記得清楚,門衛大叔半是打趣地對我們說:“彭昊說的話我可都記得,說我的時候可是沒一句好話啊。一句是你這人可沒良心了,一句是長清人沒個好人......”我平時說著玩的話,他倒是記得清楚。更不得了的話還在後面,那個一起的朋友說,趙叔可是什麼都記的,連你的文章也能背呢。我讓他背,他還真背:“什麼是愛,愛不是喜歡,喜歡......”這當然不是我寫的文字,幸虧我記性好,想起來這是我大二時候給班裡辦的一些手抄報,影印過一些暫時放在大叔這裡過,他看了就以為是我寫的。大叔卻用長清話背得爛熟,臨了還補充道,我活這麼大歲數,第一次知道什麼是愛呢。

我能說什麼呢,我覺得有趣而且有觸動,寫的文字多了,就會漠視文字的價值,有時候全當了遊戲,要寫得有滋味,有情趣,有生命,可是卻不再珍視它對讀者的意義,一個人太自我,往往就帶著自私,總想著我就做我自己,哪怕特立獨行,喜歡我的人自然就喜歡,不喜歡的隨便。可是就是一些隻言片語,自己覺得低階淺白的文字,卻被大叔記在了心裡。也許大叔真的受了觸動,也許出於好奇,又也許是出於對我的友誼。

而我能說什麼呢,除了一笑了之。我更願意把這些觸動放在心裡去,表面的風輕雲淡不是很好麼,甚至可以裝作蠻不在乎打個哈欠,可是自己記下了,在日後它們發揮的效用,是自己也無從知道的。也許正因為這樣大叔才會說我心狠,他對我說:“現在請你吃個飯都不容易啊,要是你以後厲害了,該是更難請了。”我連聲應和著說,是啊,是啊。我就是這樣的壞人,我不喜歡辯解,我甚至喜歡別人的誤解,我好像蠻希望別人當我是個壞人,也許這樣留的印象更深一點,也許這樣分別的時候更輕鬆更灑脫一點。是不是呢?是不是呢?

大四的寒假在影視公司實習了陣子,像一隻大風箏一樣圍著山東省飛了半遭,日子過得顛沛流離,不是混跡在人群裡,就是一個人離群索居。好不容易開學回學校一趟,風塵僕僕地拖著行李,一進門就坐在他的值班處不願再起來。他帶著研究性的神態問我去哪裡了。我卻告訴他,我以後可能都不再回來了,你要見不著我了。我是胡說八道吧,我嚇唬他麼,我說的實話吧,那時候我以為是實話。我嘻嘻哈哈地給他講我經歷的事情,還把我養的老鼠給他看。我哪知道他往心裡去了呢。就在我離開他的值班處的時候,他眼圈都紅了,一個勁兒地和我說:我以後可見不著你了,我見不著你了啊。

大叔,你動這樣的情作甚呢,對一個沒心沒肺的姑娘。日子還是要照常過的,長了就誰都忘了誰啊。很快就迎來了畢業季,每天的日子過得東倒西歪,我都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有去看大叔。貌似在宿舍蝸居的一段時日,我想起他來,給他掛個電話,他有時候接了,有時候關機。也特意去過教學樓,不湊巧他都不值班的.。

不管是實習時候,還是大四畢業前夕,我一個人保留著獨來獨往的習慣,不管多抽風都一個人忍著,在外面受了委屈,也權當是了不起的饋贈。也會偶爾想起門衛大叔和我說的話:“你這孩子總喜歡一個人,還喜歡闖蕩,可是一個女孩子獨闖怎麼行呢?”我也喜歡嬉皮笑臉地騙騙他,今天告訴他我找了個男友,明天告訴他我要去南方結婚。他也真信的,總是和認識我的人打聽,打聽我是不是真的找著男朋友了,搞得我的同學有時候也問我是不是真的。大叔看得緊呢,有時候我和同班的男同學一起回去,他也忘不了問一句,逢年過節有人匿名送我禮物寄放在他那裡,他也一定要估量人家好久的。我有時候在心裡發笑,我自己都不掛心,大叔操哪門子的閒心呢。是看我一個人進進出出太扎眼麼,是可憐,還是關愛?

大夏天夜長,下了自習課我時常去大叔那裡坐會,在教學樓門口的綠化區前喂蚊子,我拿著我的書稿給他讀,也不管他聽不聽得懂,等我讀一段落,他就給我講故事,半百之後的人總是有講不完的故事。我也樂意聽的,聽馬蜂蟄死人的故事,聽他餵羊的故事,聽他安排他小兒子去學技工的事。等到畢業前夕,更是如此,每次他帶了西瓜都給我簡訊或是電話,讓我去吃西瓜,也不管我去不去,總是給我留一塊。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沒找到切瓜的刀,大叔說可以用繩子,還真找到一根長繩,先在西瓜表皮上畫出痕跡,然後用繩子把瓜綁上,使勁兒勒繩子,還真把一個又大又甜的瓜勒得四分五裂。瓜甜且脆,好吃得很,吃完抹抹嘴就走人的,那份理所應當,是那麼得有底氣。那時候我就像一匹脫了韁繩的馬,到處瘋竄,上山下海地遊蕩,玩累了就吊兒郎當地去大叔那裡坐會。那才是真的要分別了。

分別前,還是要喝酒,不喝酒怎麼能散夥呢。大叔單獨請我喝了一頓,多事之秋,心裡像長著荒草,一點就是燎原,收也收不住,不知道大叔是看我心情不好,還是好客,一瓶白酒他都讓我喝了,他的那一小杯只沾了沾嘴,大半還都折給我了。一杯接一杯,喝到末了,他說他要去值班,讓我自己慢慢喝。就只剩我把他買的那二十塊錢的鳳爪吃得只剩一個,一瓶酒喝了個底朝天。那是我這二十二年來唯一喝吐的一次,頭暈得像扯起一張大扇面圍著蒼天炫舞了一遭又一遭,之後把吃進去的、喝進去的全都倒出來。我並沒有給大叔添什麼麻煩,自己收拾乾淨了就走了。到他值班的門口和他告別的時候,他還一臉的淡定。我說我喝大了啊,他說,我怕你沒喝足。

能說什麼呢,什麼都說不得。喝多少是足?大叔,到底是知道,還是不知道。

越到最後就越是兵荒馬亂,最後離別得都忘了離別,只剩下了離別形式的噪雜和無奈。像是最後的火焰燒不乾淨的灰,風一吹,竟然就這麼不甘心地熄滅了。

真正最後見大叔,我拜託了他一件事情,我留了一個禮物給一個老師,託他轉交,還送了他一張照片。結果他拿著照片端詳了陣子就隨手放到一邊了,一臉不高興地說:“一點都不像,你臉根本沒有這麼大麼。”後來禮物送到了,大叔還特意發了個簡訊給我,算是盡了受人之託的本分。

我就這麼走了,記得的,不記得的,發生的,沒有發生的,想起來的,還有忘記的,一併都成了轉身之後的莫須有,就算時到如今,寫下這些記憶裡的碎片,都不再是當時的光輝燦爛。

越是年輕的時候,感情越純粹,越是年輕的時候,越健忘,來得快,去得快,怨不得,怪不得。只是想起來時,或許還熱血澎湃。

工作了時常想學生時代,連看天上的雲也會想著大長清校區的天色,遠處的施工鐵塔,一眼望不穿的群山,一個人遊蕩的時候的空曠,想著自己疲倦的時候可以堂而皇之地落腳的值班室,大叔永遠表示歡迎的笑臉。陌生的都市,朝夕相處的同事,哪裡還能有個人隨時聽你的嘮嘮叨叨,把你的好、你的壞照單全收呢?那個學生時代的放肆像是個昨晚的夢,終了還是醒了。

又是一個冬天啊。平淡如水的日子,沒有風雨,也沒有遊蕩,只是每個寂靜的空檔裡,總想問一句:

大叔,你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