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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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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密協議書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密協議書 15篇

保密協議書 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及專有資訊是指:

(1)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其他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代理經銷政策、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營銷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標底標書內容、重大經濟合同、重大經營專案、技術開發專案、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人事資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或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專有資訊。

1.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和機構。

1.4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1.5期限:

(1)競業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上述期限屆滿自動終止。

(2)保密義務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履職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1.6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

1.7關係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等一切關聯人。

第2條乙方應說明的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如下情況:

2.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擁有的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業祕密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實質內容);

2.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2.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諾競業禁止的約定。

乙方違反上述說明義務,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3條乙方的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從事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投資、建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濟實體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經濟實體中取得股權或任何權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參與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營實體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受聘於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獲得、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資訊,也不得在他人洩漏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資訊的情況下利用和/或擴大已洩露的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資訊。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他人商業祕密、專有資訊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不得傳播、擴散不利於甲方的訊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

第4條甲方義務

4.1如乙方從甲方離職,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應當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或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卡上。

4.2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並不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4.3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第3條第2、3、4款約定的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當恪守的法律義務,甲方無須就上述義務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5條違約責任

5.1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低於其所實際領取競業禁止補償金的5倍。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如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甲方有權按照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及乙方因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張賠償。

5.3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但若乙方拒絕受領補償金,不得以此為由豁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使乙方及其相關的僱傭單位受到追究,還可根據其選擇,或依據民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依據本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6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6.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7條合同效力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名):

保密協議書 2

甲方:

乙方:

鑑於資訊科員工需對甲方的機密資訊保密,並跟據國家和醫院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祕密資訊

1、甲方員工檔案、各類系統賬號;

2、甲方各類統計報表;

3、甲方各類會議記錄、討論記錄;

4、甲方各類管理技術資訊及資料;

5、資訊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統的管理員賬號、密碼,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等醫院裝置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口令。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1、所有在工作中製作的數碼、影像製片,均屬於甲方所有。對於內容為祕密級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與複製;

2、所有在甲方電腦、磁碟系統中建立、存貯和交流的資訊,均屬於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統電腦資源以甲方或個人名義發表虛假資訊或洩露甲方機密。乙方需對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甲方機密資料負保密責任;

3、乙方離崗離職時,應將工作時使用的電腦、U盤等其他一切儲存裝置中的裝置返還公司。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方對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義務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保留將侵犯甲方上述祕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五、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商業祕密是其自身勞動成果的結晶,是一種無形資產,屬於正當合法權益,乙方作為甲方的員工應當履行保密義務,並承諾未承擔其他公司的競業限制義務。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有為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

(一)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或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或執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所開發完成的,或者與甲方經營業務有關的一切具有商業價值且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的所有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1、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各類章程、組織管理架構體系圖表、各類管理制度及甲方下發的各類檔案、人事任命、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甲方重要成員的檔案、合同與協議、重要報告與情況說明、重要會議記錄、重要客戶的資料、重要的外部來函、歷年的經營報表(包括業務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系統各種配臵和密碼等內容。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產品設計、經驗公式、實驗資料、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等方面的資訊、資料和圖紙等。

3、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專案資訊或資料。

4、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經營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及採購方法、質量管理方法等業務活動規則和方法。

5、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資訊。

6、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關合同/協議約定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或其他需要甲方保密的一切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

7、甲方依法制訂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或硬性規定所指定的各類資訊,本人及他人的薪酬,以及一切可能影響甲方經營/競爭優勢的資訊、資料。

(二)保密期限,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職期間及離職後________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除非是為甲方利益行事。同時乙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祕密進行保護,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遵守下列條款,否則即構成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

1、對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露、也不得用作與履行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目的(正常工作需要溝通除外)。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加以傳播。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將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材料、檔案、電腦軟盤、硬碟、光碟、錄音帶、錄影帶等材料及其複製品帶出公司。

4、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擴大保密材料的傳播範圍,嚴禁私自摘錄、複製、影印、拷貝保密材料。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乙方須保證其親屬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

6、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服務,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後,不得實施侵犯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即乙方保密義務至相關業務祕密成為社會公知資訊始得解除,而不論其與甲方協議是否期滿。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在招收錄用乙方時已經明確告知了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所需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確認甲方已將保密補償費和勞動報酬結合在一起以工資的形式按月發放,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無須額外向其支付保密補償費。

2、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資源所產生的著作權、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專有技術、生產工藝、技術祕密或產品方案、活動策劃等商業祕密資訊等均為職務作品,該等職務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承諾在取得上述權利後,將依照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或獎勵。

3、本協議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其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其他可能影響甲方競爭優勢的商業資訊、資料等進行保護。以保持其機密性。

4、乙方在職期間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離職時必須及時、全部的退還給甲方。

5、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時雙方均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項下的所有內容,並準確理解本協議項下內容的法律含義。

6、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4

甲方:乙方:鑑於:甲方將公司的計算機及有關裝置委託給乙方負責進行維修。在進行維修計算機裝置時,遵守甲方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祕密資訊

1、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2、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3、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祕密資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進行維修時隨意使用和觀看這些祕密資訊。

第三條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年內有效。

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祕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將會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規範乙方行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保密內容

乙方對於其知悉的以下商業祕密資訊,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嚴守其機密: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供應商名單、客戶名單,業務資訊,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產品及原、輔材料等)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的、或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或經過技術創新經確定不宜於申請專利的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5、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資訊;

6、甲方的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第二條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作品、攝影作品、音像作品、工程設計和產品設計圖紙)、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2、乙方知道並同意乙方有義務證明任何已開發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3、雙方確認,乙方離開甲方一年內創作(造)的與在甲方任職或履行甲方職務有關的作品或技術成果,其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相關權利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異議。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從約定。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乙方主張應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1

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

1、不論在任職期內或離職後,乙方將不使用或公開甲方的機密,但乙方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須公開或使用這些機密資訊的情況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即使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對於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資訊,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乙方將盡最大的努力保護這些機密資訊,並保護它們以防不適當地洩密或使用、丟失和偷竊。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有合法的業務需要這樣做,乙方不得影印或複製機密資訊,乙方不得使用、複製、改變、或將機密資訊貯藏於外部計算機或電子資訊接收系統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傳遞到甲方業務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同意,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外,乙方將不會將機密佔為己有,或做任何備份,或裝到甲方以外其他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終端和網路。

5、乙方離職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6、對甲方已經從第三方收到及以後將收到的機密資訊,乙方有責任維持其機密性並僅僅用於有限的目的和範圍。乙方理解並同意在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後為了對甲方及對第三方負責,除非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務之目的,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有這些資訊為極度機密資訊並且不將其洩露或使用,並且符合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的規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乙方的有關對第三方保密義務的規定。

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8、乙方應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立即、無條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商業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但當記錄著商業祕密資訊的載體為乙方所有時,則乙方承諾將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該商業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載體上,並將原載體上的商業祕密資訊完全刪除;如無法徹底刪除乙方載體上的有關商業祕密資訊,則乙方承諾將該載體無條件交由甲方處置,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直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乙方的離職而免除。

第六條違約及責任承擔

1、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離職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界定是否為擅自離職以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為準)。乙方未經甲方批准而擅自離職、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洩漏有關商業祕密的,甲方

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單位,甲方保留追究相應連帶責任的權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過失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了甲方的有關保密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檢討、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追究法律責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而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無論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與否,乙方均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如甲方曾支付給乙方離職補償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返還。

4、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上述(1)項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以及採取補救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同意,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司法機關的行為及其它不可歸咎於乙方責任的事由而導致的甲方祕密被洩露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細閱讀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第九條乙方保證,乙方在離職後不得繼續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以甲方之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之名稱、商號及各種與甲方相關之標識)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甲、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除甲乙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與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內容如需修改,經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名日期: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6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智慧財產權

本協議所稱智慧財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訊、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的、或者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型別:

1、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發展規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公司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3、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的範圍:

1)影響企業進步發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的歸屬

第三條 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四條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製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於乙方,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體、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務範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第十二條 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資料、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裝置,其它檔案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它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十三條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第三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洩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並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祕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祕密,更不得洩漏此商業祕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碟、磁碟、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並不得備份。

第十九條 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第二十條 當發現甲方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洩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祕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於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祕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原有智慧財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事項: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2、乙方在此之前按造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無需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十九條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三十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如對執行本協議內容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工資或報酬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的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在履行服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與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洩露公司商業祕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祕密資訊。

第四條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年內。

第五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8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保密協議書 9

甲方: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10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校方的義務和責任

1、教育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思想意識。

2、學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

3、學校定期負責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護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者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範圍內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5、學校不得組織或者安排學生不宜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它活動。

6、學生在校期間,如遇突發疾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一經發現,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把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

8、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9、及時告知後,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10、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交通、衛生、防水、防汛、防震、用電、用藥、煤氣、飲食等安全常識。

11、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水庫、機井、工地、車間、錄影廳、電子遊戲廳等不安全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12、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

13、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容忍互諒,協調解決同學間的磨擦,嚴禁打架、鬥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14、教育學生不到建築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處玩耍、逗留。

15、教育學生不攀爬電杆、樹木、樓房、圍牆、橋欄、高架等。

16、教育孩子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嚴禁學生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嚴禁參與打架鬥毆,嚴禁燬壞公物。

17、嚴禁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

18、嚴禁學生進入網咖、電子遊戲室、錄影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

二、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義務: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監護人應在日常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學生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及時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

2、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學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觸控電器裝置、不扒車、不頭,不爬高層建築物,不擅自跟不認識的人走出校門,不打架鬥毆。

3、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症等情況,應及早以書面形式告知校方(有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

4、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5、監護人應經常告誡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返校、離校途中的安全。學校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教育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沒有家長陪伴,不得私自結夥乘車外出。

6、家長對學生要經常進行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防盜、防溺水、飲食衛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讓學生隨意買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不購買流動攤點的食品和飲料,要培養學生不吃零食的良好習慣。

7、教育學生遵紀守法。

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或由家長陪伴。

不參與任何違規違法活動,不參加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等。

8、教育學生不看內容不健康的報刊、雜誌、讀物、影視等,以確保學生心理衛生健康。

9、由於學校的時間安排特殊性,凡晚間進行課輔同學,家長應當主動前來接送,學生離校後,任何安全問題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範能力。

如果出現下面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禁止性規定的;

2、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學校彙報的;

3、學生違反學校規定,私自翻越陽臺的;

4、學生私用電器,觸控電源,攜帶管制刀具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未經學校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7、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9、寒暑假逢逢禮拜或放學期間學生在校外或學生未經批准滯留學校或提前到校發生事故的;

10、非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11、學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館登記住宿或搭火做飯的;

12、學生在宿舍內酗酒猜拳、打架、賭博和從事有害身心健康及敗壞校風的;

13、學生在校內外上網、進遊戲廳、跳舞和參與其它娛樂活動的;

14、對學校組織的一切教育活動,要按老師的指導去做,對違反學校規定,不接受老師指導造成的傷害的。

四、其他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4、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五、有關安全要求

1、學生不準私自下河或違規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電安全,不得違規使用電器,嚴禁抽菸、酗酒。

3、注意個人財產安全,特別要時刻妥善保管好貴重財產。

4、不得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搭乘非正規營運車輛;

6、不看音像,不進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

7、不到校外非正規餐飲攤點就餐買零食,注意飲食衛生。

8、嚴禁抽菸酗酒;

9、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或者家長電話告知並經學校批准方可離校,

10、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

協議人:

  XX年XX月XX日

保密協議書 11

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被聘用人):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經乙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到本單位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

二、聘用時間為二年,從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聘用期間工資、福利、勞動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

1、工資標準為月工資元,福利按林業局規定執行;

2、勞動保險、醫療保險等按照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辦理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手續。

四、乙方享受甲方工作人員相同工作時間和假期。

五、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完成所在崗位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技術和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1、不服從工作安排或不勝任所在崗位工作的;

2、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林業局人事股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12

甲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鑑於:

1)甲乙雙方進行商業合作,雙方可能需要將某些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資訊披露給對方。

2)甲方、乙方在本協議中又可單獨稱為“一方”或合稱為“雙方”;保密資訊的來源方稱為“披露方”,保密資訊的獲得方稱為“接受方”。

3)為保障披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密內容與範圍

1、本協議中涉及的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資訊統稱為“保密資訊”。保密資訊指在商業合作中所披露的在披露給接受方或者接受方獲悉時沒有公開的,涉及商業、產品、研究、技術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披露方向接受方提供的樣機、樣品、圖紙、技術規範、技術引數、技術祕密、研發方向、公司檔案、財務資料、系統資訊、市場或客戶資訊、人員資訊等檔案資料或實物資料。

2)商業合作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計劃、策略、方案、備忘錄、決議、紀要、協議等其它特定的資訊、檔案、資料等。

3)其他依行業慣例和相關法律應予保密的。

2、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不包括下列資訊:

1)披露方提供時已為公知公用的資訊。

2)披露方提供給接受方後,因不可歸責於接受方的事由而為公知公用的資訊。

3)從有正當許可權的第三方獲取的不負保密義務的資訊。

4)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政府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命令被強制披露的資訊。

5)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資訊。

二、保密義務

1、在沒有取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接受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個人、公司、聯合體或團體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提供披露方的保密資訊。

2、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應至少採取對自己的保密資訊同等的審慎程度的保護措施對保密資訊進行保密。雙方應保證保密資訊在本方參與商業合作的負責人和僱員等“必須知情”的人員範圍內知悉。在協議各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資訊前,應向其告知保密資訊的機密性質和應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3、雙方商業合作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將披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全部返還對方,對影印及下載的檔案資料全部銷燬。但接受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留存相關工作底稿的除外。

4、雙方應負責對己方員工的保密教育,因接受方員工離職後造成的洩密,接受方仍應承擔責任。

5、披露方保留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所包含的一切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不得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對披露方所提供的包含其保密資訊的任何樣品、樣機、試用機、軟體或其他實物進行逆向研發、分拆或者反編譯等活動。

三、違約責任

接受方未按本協議各條所述義務保密,或引用保密資訊牟利並因以上行為導致披露方遭受損失,應賠償披露方的直接損失和因仲裁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保全費、公證費、調查費、交通費等。

四、保密期限

接受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協議生效時開始,接受方的保密義務持續有效,除非:

1、披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說明其保密資訊可不再保密。

2、保密資訊已經符合第一條規定的例外情況。

五、爭議解決

任何源於、產生於或涉及本協議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此爭議應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此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六、一般條款

1、如果本協議的一個或多個條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認定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該等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聯絡方式

所有本協議項下的通知、請求或其他往來資訊均應使用書面形式並應當按照本合同結尾處載明的地址發出。通知以對方代表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為準。如果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在傳送當日視為收到;如果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形式寄送的,自收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甲方____________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13

甲方:乙方:

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祕密資訊;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祕密內容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或經營祕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祕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祕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祕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祕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_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詳細閱讀過本保密協議,並確認對本協議中各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1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第一定義

1、智慧財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智慧財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歸屬於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註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資訊等商業祕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祕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瞭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關於技術開發的資訊,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資料、演算法等方面的資訊、資料以及源程式、目標程式、開發手冊、研發文件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於市場營銷的資訊,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路、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專案等資訊;

(3)關於經營管理的資訊,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檔案等;

(4)關於甲方法律關係的資訊,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註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資訊。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祕密在甲方的業務範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件、研發資料;

第四,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祕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智慧財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體、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體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智慧財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佔甲方的智慧財產權。

三條商業祕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範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鑑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資訊網路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祕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洩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祕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祕密,更不得洩漏此商業祕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記錄、筆記、資料、源程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碟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體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式、文件、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將其洩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6、當發現甲方智慧財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洩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採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祕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後(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階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階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專案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客戶)經理、祕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專案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後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採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智慧財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於乙方怠於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後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於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後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牴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後,非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後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於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保密協議書 15

甲方(用人單位):雲南XX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相關保密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經營資訊: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報告、市場拓展渠道、廣告策略等;

2、客戶資訊:包括客戶資料、客戶財產資訊、業務金額及擔保財產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其他約定: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援。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開展業務工作,並將經營、設計與工作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本協議第一條所包括的保密內容。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如財務人員、企劃專員、法務專員、經理或助理、營運部經理或助理等,未經直接上級批准,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職位的相關涉密資料資訊。

第三條 競業限制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為個月。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同類業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職(包括試用期)之日起 年。自離職之日起同樣適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的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有證據證明的全部損失責任。

3、若違約,除以上兩條外,乙方無條接受甲方依據公司相關制度的處罰,直至除名。

第六條 宣告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內容,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接受協議條款權力與義務,知悉和認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解決。

3、本協議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為之,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