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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建議書回覆範文格式寫作模板

書信函 閱讀(2.53W)

檢察建議書,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以書面形式向該單位提出的有關整改、堵塞漏洞和解決問題的文書。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檢察建議書回覆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檢察建議書回覆範文格式寫作模板

  檢察建議書回覆範文篇1

一、發往單位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後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

法律

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絡。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覆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檢察建議書回覆範文篇2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於20xx年7月16日下發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20xx]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並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後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律法規。通過學習,轄區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後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現,立即處理,並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後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

資、獎金掛鉤

今後我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採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生。

XXXXX供電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檢察建議書製作說明

一本文書為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對有關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為建章立制,加強管理,以及認為應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的,向有關單位正式提出檢察建議時使用。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對符合《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中提出檢察建議條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書針對人民法院的具體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檢察建議,其具體內容參照民事抗訴書、行政抗訴書的寫法,並在要求事項中明確寫明:建議人民法院再審。

二、本文書號“檢建[]號”由提出建議的具體部門分別編號,如監所部門提出檢察建議,應填為“檢監建[]號”;民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填為“檢民行建[]號”。

三、本文書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達受文單位,一份送達受文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一份送本院預防部門。民行部門提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可不送預防部門。、推動地方立法,強化法律監督工作。銀川市檢-察-院提請銀川市人大棠委會制定的《銀川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條例》,經自治區人大棠委會批准,自200*年正式實施以來,銀川市兩級檢察機關運用該《條例》監督案件446件,其中發《檢察建議書》監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覆接受建議並整改274件,整改率達70%;發《糾正違法通知書》監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覆並糾正52件,整改率達90%。檢察機關監督的主動性明顯提高,被監督物件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明顯增強。《條例》為開展法律監督消除了障礙,實現了辦案質量與效率的同步提高。

進一步改革完善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實行內部制約的若干規定》,完善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由不同內設機構承辦,前後環節互相制約的措施,發揮紀檢監察部門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作用。200*年,自治區檢-察-院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機關執法活動監察監督辦法》,健全和完善了檢察機關執法監督工作機制。自治區檢-察-院對全區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提出了“從嚴治長十項要求”,加大對違法違規辦案人員的懲戒力度,查處違紀檢察人員10人。共受理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52件,依法決定給予刑事賠償16件,賠償金額35.3萬元,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集中清理自身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200*年以來,自治區檢-察-院每年都組織案件複查組,對全區檢察機關辦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撤案、法院判無罪等案件進行了重點清理和檢查,共複查各類案件1571件,對存在辦案程式不嚴格、法律文書不規範、處理不當等問題的123件案件進行了整改和糾正。同時,開展了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扣押凍結款處理清況專項檢查、不起訴案件專項複查和糾正違法插手經濟糾紛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萬元,返還當事人及發案單位427.5萬元,上交財政284萬元,待處理87.8萬元,已按規定解決66.3萬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還。

依法接受公安機關、法院對檢察機關執法活動的制約。在依法履行職責和與有關部門加強配合的同時,自覺接受公安機關對要求複議的不批捕、不起訴案件的制約,另行指派辦案人員複議。共受理公安機關要求複議和複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變原決定16件17人。在公訴工作中準確把握起訴條件,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人民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逐案認真查詢和分析原因,不斷加強和改進公訴工作。

(五)自覺接受和依靠人大監督,開展法律監督工作

各級檢察機關積極主動向各級人大棠委會報告工作,積極爭取人大及其棠委會的監督和支援,不斷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200*年7月29日,自治區第九屆人大棠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200*年9月1日施行),進一步促進了預防職務犯罪的開展。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辦理全國人大代表交辦的案件的規定》,全區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辦理人大棠委會批轉和人大代表直接轉交的申訴控告案件,並及時答覆人大有關辦事機構或專門委員會和代表本人。對於直接申訴控告到各級人大的案件,各級檢察機關都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將辦理結果及時反潰通過人大的個案監督,各級檢察機關有效維護了司法公正。

二、當前法律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檢察人員執法思想不夠端正,監督意識不強。執法觀念不能適應現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擊犯罪輕保障人權、重實體輕程式、重協調配合輕監督制約等問題。

二是一些檢察人員有畏難情緒,不敢、不善監督。對訴訟活動的監督,有的認為監督多了可能“傷和氣”,怕影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有的在審查案件中把關不嚴,即使發現問題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堅持原則,該監督的不監督,該糾正的不糾正。有的面對干擾阻力和地方保護主義影響,缺少敢於碰硬的勇氣,不敢監督。

三是檢察隊伍的執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檢察人員的法律監督能力不強,不能及時發現執法和司法活動中的違法問題,致使一些違法現象沒有得到依法糾正。有的檢察人員執法作風不好,法治意識、群眾意識和職業道德意識淡薄,違紀違規辦案,損害了檢察機關的執法形象。

四是現行法律對監督的程式和手段規定得不夠完備,影響了監督效果。現行法律對法律監督規定得比較原則,有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由於法律對檢察機關的知情渠道和監督手段規定得不具體,檢察機關難以及時發現違法情況,即使發現也缺乏必要手段進行調查核實;由於法律對有關部門接受監督的義務規定得不明確,被監督機關不願接受監督,檢察機關也無法制約,削弱了監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監督的外部環境和保障機制不完善。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關部門的理解、支援和配合。憲法規定的檢察機關上下級的領導體制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影響了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一些基層檢-察-院經費保障不足,檢察人才缺乏,檢察官隊伍面臨斷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律監督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