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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協議書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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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競業禁止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競業禁止協議書合集15篇

競業禁止協議書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資訊、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登出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業禁止協議書2

僱員: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基於我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續存的僱傭勞動關係,今後任何薪金、獎金的調整或提高,以及我今後可能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擔任的其他職務,我,簽字人,特在此表示同意以下條款:

1、祕密資訊和專有資訊

我同意,不論是在僱傭期內還是僱傭期滿後的任何時間,我都不會出於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向除公司系統內部的適當人員之外的任何個人、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洩露任何公司或其下屬任一商業機構、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祕密資訊和專有資訊。我也不會利用上述資訊為除公司或其下屬商業機構、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個人(包括我自己)、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謀取利益。

為本協議之目的,本協議中的“祕密資訊和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商業祕密、公司的製造成本、現有的或潛在的客戶、客戶名單、市場研究報告、市場策略及計劃、定價方法、財務資訊、新產品計劃、產品製造方法、供貨渠道和製造服務、薪資名冊及其他關於僱員的保密資料、程式或方法、或其他任何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情況、書冊、記錄以及可能隨時存在的任何非公開的過程,上述資訊均為我在為公司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獲取或得知。

2、不勸誘客戶和僱員

在我與公司僱傭關係存續期間及此關係終止後的一年內,我保證不會對在我離職之前的兩年中公司所擁有業務關係的客戶或公司僱員進行勸服或誘使或試圖使他們離開公司。

3、不保留公司資料

我與公司僱傭關係結束時,我會立刻將我所控制或保管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所有手冊、信件、記錄、記錄本、價格表、客戶清單、報告和上述檔案之副本,以及任何具保密性或專有性的書面材料交還公司,且不對其進行保留或傳遞給其他任何個人、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我亦同意不保留上述各檔案的副本、複製件、影印件或其摘要。

4、索取

我同意,不為個人使用的目的向公司現有業務關係的或今後可能存有業務關係的供貨商、供應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索取任何禮品、付費旅遊、個人目的物、門票或贈品。我進一步認可,違反上述規定將會遭受公司單方決定的紀律處分,直至遭到解僱。上述規定不適用於公司行為規定中所許可的微小金額的非索取禮品或娛樂。

5、發明/開發

我同意,在我與公司僱傭關係存續期間所作的、開發的或構思的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發明、改進、發現、配方、程式、技術資訊、系統、設計、商標、商品名稱、服務標誌和建議(統稱'“開發”),我都將予以保密並以書面形式立即並且充分告知公司,無論該等開發是否已申請專利或可否申請專利,也無論該等開發是我單獨地或與其他人共同完成,或該等開發是我在受僱傭期間或佔用公司的時間,或使用公司的材料或設施,或與我在公司工作內容有關的任何事宜相關,或與公司業務中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相關,而該等問題是在我受僱傭期間所知悉或可能知悉的。

我在此轉讓,並同意在我受僱傭期間及離職之後向公司轉讓上述開發的各項權利和權利證明,無論該等開發是否已提交專利申請。我同意,在我受僱傭期間及離職之後,無論何時只要公司要求,我將無償地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受讓人轉讓

(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我對上述開發所擁有的全部權益,並簽署、確認和提交公司認為為此所需的、適合的各項檔案,並提供各種協助,包括出具證實某一發明的相關證明,以使公司在國內外充分享有對發明、版權或其他權利以及該等權利的重新授予、續展、延續、分割或延展的權利。

6、非競爭

在我受僱於公司任何單位期間以及離職後的一年時間內,我將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接受我曾受僱的公司單位的競爭對手的僱傭,或代表他們提供服務,包括任何會使在我受僱於公司任何單位期間所獲悉的公司任何單位的保密資訊可能會被合理地認為有益於該競爭對手的第三方,或有益於任何第三方由於其獲得該等資訊而成為公司任何單位的競爭對手。

若本條任何部分的規定被認為不可實施,本條應在適用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在時間、地點或範圍方面作以刪減,並使得刪減後的本條規定得以實施。

7、利益衝突

未經公司執行長的明示書面授權,我同意我將不會以任何方式作為任何私營企業、合夥、商號、公司或其他組織或實體的股東,其直接或間接地與公司存有競爭關係,或與公司有任何業務關係,或置身於任何與公司存有利益衝突的業務關係。上述同意不適用於對在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或櫃檯外市場進行交易的公司的競爭對手、客戶或供貨商持1%以下的股權。

8、僱傭終止

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就任何期限所作的僱傭協議或承諾,亦不應被解釋為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或我本人終止僱傭關係的權利。本協議取代並廢除任何及全部的與公司的相關僱傭協議,無論該等協議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也無論是明示的或是默示的。僱傭關係的終止並不解除我本人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該等義務在僱傭關係終止後仍然有效。

9、違約救濟

我認可並確認,若我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或條件(無論是實際違反還是威脅違反),公司可獲得的法律上救濟均是不足夠的。因而,我同意若出現上述情形,除法律所賦予的救濟和權利之外,公司亦有權要求實際履行及/或禁令救濟,上述各項權利和救濟系可累計的。若出現違反本協議第2條或第6條的情形,且由於違約導致公司的客戶流失或僱員離職,各方同意法院可裁決賦予公司在我僱傭關係終止前的五年中最高一年的年銷售額兩倍(針對客戶流失)或最高一年的年薪金水平兩倍(針對僱員離職)的損失賠償。

10、補償

對於上述第6項的規定,公司將向僱員補償離職當月的全額工資,該項補償與以前任何協議中規定的其他補償不相沖突。

11、棄權

未要求嚴格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承諾或條件不應被解釋為對該等條款、承諾、條件的放棄。一次或數次放棄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亦不應被認為是對該等權利或權力的任何進一步的放棄。

12、可分割性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作無效,該無效條款如同未曾被包含在整個協議之中,應從整個協議中分離出來,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13、約束力

本協議對協議雙方、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以及公司的分支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其受讓人具有約束力。我確認我本人不會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4、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

15、其他

本協議構成雙方就標題事宜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的任何協議。除非經我本人和公司授權官員的書面簽署,本協議不得修改或放棄。

我確認,我本人於今日收到並閱讀了本協議,對協議條款我已充分了解,我將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僱員: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競業禁止協議書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檔案、記錄、資訊、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資料及介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資訊不外洩,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絡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檢視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4

本保密和_________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資訊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資訊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資訊”: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資訊。

“競爭業務”: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資訊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_________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_________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_________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_______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決。____________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5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禁止行業及地域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支付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爭端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他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資訊,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被許、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洩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第三條 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相同和類似的工作為下列行業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一)、電訊行業;

(二)、電訊終端銷售行業;

(三)、連鎖經營行業。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補償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第六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第七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

(二)、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檔案。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檔案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因為乙方違約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用等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九條 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管轄

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競業禁止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保密義務

1.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後的競業禁止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資訊,並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資訊被披露。

1.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定義見下文)後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體、專有技術、商業祕密和專有資訊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只要這些智慧財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祕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智慧財產權均歸公司所有。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內容,包括:

1.3.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客戶基本資訊、客戶調查報告、客戶貸款資訊、成交或商談的保費價格;

1.3.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係重大的研究開發專案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1.3.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程式、資料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擔保費率計算說明、技術方案、技術資料、技術文件、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1.4保密範圍

1.4.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1.4.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1.4.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瞭解到或可能瞭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資訊或技術祕密處於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資訊或技術祕密。

第二條:競業禁止

2.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2.2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內,員工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說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戶及商業夥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銀行)的僱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僱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戶及商業夥伴。

2.4甲方將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向員工按月支付相當於員工月基本工資25%的數額或法律要求的競業禁止補償的最低數額作為當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除非甲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員工遵守競業禁止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於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在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因此,如乙方違反或威脅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於甲方存在其它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協議與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存在直接衝突的,按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條:其他

4.1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4.2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4.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且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不與甲方競業,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對甲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甲方因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而對乙方的補償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營、參與經營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構成業務競爭關係的單位;

2、自營、參與經營、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同類的業務(包括投資);

3、自營、參與經營、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自營、參與經營、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服務的生產、經營;

5、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二、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檔案、記錄、資訊、資料、器具、資料、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資訊不外洩,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資訊,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資訊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_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_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與甲方離職後_______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告知甲方其現住所地址、聯絡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檢視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競業禁止補償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離職前月度平均工資的_____%。補償費從離職次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_____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四、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二)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訴訟而聘請律師的律師費及其他因訴訟產生的差旅費、通訊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___月,或者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製造方法、產品材料構成、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協議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資訊,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禁止行業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資訊。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違約責任

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洩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

1.5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檔案、記錄、資訊、資料、器具、資料、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資訊不外洩,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資訊,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2.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在與甲方離職後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年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2.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絡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檢視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任職期間已經或有可能將要接觸、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且離職後應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高階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簽訂本協議;

2、甲方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即與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_____年內,每月向乙方按其離職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____%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第二條、乙方的競業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與甲方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兩年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營業;

(2)受聘於(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勞務、技術指導、諮詢等服務)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企業;

(3)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企業;

(4)直接、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的供應客戶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

第三條、支付經濟補償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技術、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工資、獎金、報酬;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自願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期雙方共同自覺遵守:

1、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係時,乙方必須依其忠實義務的要求,停止辦理其正在進行的工作,並將該工作移交甲方,在移交期間乙方不應有不利於甲方以後繼續完成該項工作的行為(該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對緊急事務必須由乙方作應急處理的,乙方應報告甲方後,依法依約並按甲方書面指示作緊急處理。

2、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係時,乙方必須向甲方辦理事務移交手續,對原保管的物品、資料等,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移交甲方,在移交前乙方應盡繼續保管和保密義務。

3、乙方在工作中將為甲方的經濟利益盡最大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或參加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技術、商業祕密的行為。

4、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交換的保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這些保密內容包括與甲方經營範圍相關的或與有關的重大經營決策、方針、計劃、措施、管理決策、財務資料、銷售計劃、構思、方案、設計、甲方人事檔案、員工狀況、人員安排及人事調動情況;各種技術情報、資料、樣品、資料、軟體、供銷渠道、銷售客戶、客戶檔案、經濟指標、競爭策略、營銷策劃及公關方案;甲方所記載的所有相關業務、客戶檔案資料及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甲方所屬的各種合同、手冊和內部教材、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方向、規劃、專案等;甲方內部檔案包括董事會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經理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監事會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辦公紀要等。

5、乙方承諾保守上款所述祕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甲方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甲方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甲方其他員工或甲方外部業務者如代理商進行保密交流外;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6、甲方上述祕密資訊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祕密的資訊的保密義務,乙方仍不得使用這些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祕密,並以此證明該商業祕密的不存在。

7、保密範圍:乙方只能在辦公時間內、辦公區域內合理使用本協議列明的各項保密內容。

8、在未徵得甲方書面批准的情況,乙方將本協議列明的各項保密內容帶離辦公區域或者脫離甲方有效控制範圍的,均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9、乙方因侵犯商業祕密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的,甲方有權依法將其提交公安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樓盤資訊或在獲得最新情況時而不更新樓盤資訊,或其他隱瞞樓盤資訊行為。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解僱,且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1、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料及資源促成交易而將所得利益據為已有(即“做私盤”),違者即時予以解僱,所得利益應當交歸甲方所有。

12、乙方在知道甲方或者業主方已有客戶對某一物業落定(即誠意金)後,未經批准仍以各種名義擅自聯絡業主(即“撩盤“),甲方有權解僱,且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3、乙方擅自離職或單方辭職未經甲方書面批准的,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離職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務而離職後才收到的佣金,直至該部分佣金歸入甲方所有。

14、乙方的上述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15、乙方承諾:在與甲方勞動關係存續有效期內不進行除對甲方之外的其他投資(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也不在除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資產關聯公司之外的任何其他公司、企業、社會團體中,通過任職或兼職服務獲得任何利益(乙方僅是通過證券市場買賣其他公司的股票、債券而獲利等相類似的行為除外)或其他合作行為。

16、乙方同意在與甲方法律關係終止後6個月以內,不在其與甲方有合作關係的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就職。

17、乙方同意在與甲方法律關係終止後6個月以內,不在其工作過的區域(主要是指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就職區域)內投資或者直接參與經營與甲方、甲方控股子公司或甲方資產關聯公司有業務競爭、有相同業務或者有類似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

18、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專業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

19、職務發明歸屬甲方所有,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後兩年內所做的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甲方所有。

20、關聯交易是指乙方為謀取經濟利益,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時,以甲方名義與乙方的關係人發生業務往來的行為。

21、乙方的關係人是指:A.乙方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所在的法人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B.乙方投資或者控股的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C.持有甲方10%股份以上的股東;D.甲方的其他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近親屬所在法人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

22、甲方在乙方任職開始之日,即每月向乙方發放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貼。

23、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中各項義務約定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或者賠償金,違約金為:乙方違約之日起前二年平均實際收入的3-5倍;損失賠償為:經營損失、利潤損失、資金利息、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公證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24、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自願同意提交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進行司法訴訟管轄。

2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