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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租賃協議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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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攤位租賃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攤位租賃協議書15篇

攤位租賃協議書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市場(攤點)共_____________只,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圖),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二、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每年度______元人民幣,繳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須在訂立合同前交付定金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甲方應於自合同期滿之日起______天內退還定金。

五、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所租攤(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管理服務機構,負責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權安排市場營業時間,有權拒絕乙方在非營業時間內入場;

2.甲方應依法建立市場交易、衛生、治安、消防等制度並付之實施,應配備用水、用電、照明、衛生保潔、安全防範、攤(店)示意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市場水電公共設施,保持設施的正常使用狀態;

3.甲方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收取各類費用。乙方進場交易後,甲方可向乙方收取交易保證金______元,用於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合同終止後3天內餘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攤(店),定金不予退還;

5.合同終止的,乙方在合同終止日起三天內應予退場,三天後原租賃攤(店)內滯留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處置滯留物品;

6.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制止,對違法行為甲方有義務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守法經營。自覺遵守甲方建立的市場交易、衛生、治安、消防等制度。保證商品質量,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2.乙方不得損壞市場公用設施,不準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改造所租攤(店),不得擅自增設用電、水設施,否則引起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確因特殊原因需轉讓或改造的,必須經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攤(店)內電、水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依法繳納國家法定稅費,向工商、稅務、衛生、環保、新聞出版、消防安全等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等相關法定證件,服從管理;

4.各種經營器具,如攤(店)保潔用具,計量工具等經營者財產均應由乙方按有關部門要求自費配置和自行保管;

5.對國家法定以外和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絕交付;

6.續租攤(店)的,乙方應在租期滿前30天內與甲方協商續簽合同。否則,視為乙方無續租權;

7.乙方在租賃期內,可投保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如意外出險,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單位索賠。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方違約逾期交付攤(店)的,按逾期日每日支付______元給乙方。如乙方要求中途退場的,甲方不退還已付定金,如甲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則應雙倍退還乙方定金;

2.因不可抗力、電網停電或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方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預付租金及雙倍定金。退出市場,乙方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經勸告或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甲方可以依法索取賠償,直至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定金不予退還。

九、其他約定

1.合同期限期間,如因國家有關法律、法令變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徵用而拆遷等因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互諒互讓的原則進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蓋公章和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寧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村二份,其中一份供乙方向市場所在地工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時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位於成都市天長路號“-”商業廣場區樓號商鋪。

租賃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平方米(以產權監理處出具的測量報告為準)

第二條:租賃商鋪經營範圍及要求

經營範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僅限於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範圍經營屬違約行為。(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於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後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的增幅遞增。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籤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為,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後,由於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並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

管理費(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元/平方米/月,總計元/月(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交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日至日。

第七條: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畢並開始營業。

為保證“x南熙裡”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承租方對商鋪內部進行裝修前,須提前與出租方協商。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租賃期滿後,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年月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1、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範圍經營的;

3、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或授權檔案簽收人)簽收後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週後,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並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為,應按日租金(每月按天計算摺合)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後,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籤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

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並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牆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

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為檔案簽收人以便於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後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二份,出租方授權委託人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簽章)(簽章或簽字)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3

甲方:xxx花鳥魚蟲市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願承租甲方攤位___個或房屋___間,面積___平米,租金每年_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_元、電費每度___元、清潔費每月_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著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係,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並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備註: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從解除合同之日算起至合同約定租期截止之日為止,按租金的120%退還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著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名稱:xxx花鳥魚蟲市場名稱:

負責人簽字:(蓋章)負責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使用權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方同意。

3、營業時間隨著商場管理中心走。

4、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急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錶、水管及供暖測量表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上述裝置的執行急維修費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內,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急其他費用

1、攤位租金年為)一次性付清,每年的租金必須提前一個月付。

2、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繳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繳納。

4、在經營期間,商場內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攤位費、物業費、工商、稅務等)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此攤位不包括外牆。

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攤位轉讓他人,如有轉租意向,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否則,收回本攤位,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租方。

附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補充規定:攤位租金隨行就市。續租時間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出租方:承租方: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自願謝協商,並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賽鑫市場租賃給乙方經營,租賃時間為年,自年 月 日至年日止。

第二條:乙方在經營期內,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認真執行甲方與賽鑫商貿公司簽訂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文明經營,守法經營,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佔用消防通道。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後,即可進場經營,每年的轉租費元,(大寫:)

如二年之內因公司攤位費漲價,乙方應補交給甲方。租金一年收取一次,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收取一次租金。如以後相關部門徵收由甲方交納完之後以收據或發票為準再向乙方收取,如繼續減免,則乙方不用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夜市攤位租賃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於安泰路光大路段夜市攤位(具體地點以平面圖劃定為準)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____元),按季繳納,每季第一個月____日前交清,租金逾期未交的,以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收回夜市攤位。三年期滿後,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續租須重新簽訂協議。

三、甲方租給乙方的夜市攤位甲方不承擔風險責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攤位時所產生的衛生、治安、現場秩序等相關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的夜市攤位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

五、在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以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文為準)需佔用該場地,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在該場地內自建的專案及相關設施。

六、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攤位租賃協議書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餘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案,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8

協議書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將江南三禽批發市場攤位租賃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攤位租賃期限: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金額:人民幣(大寫)仟佰拾元整 (小寫:) 。

三、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現金。

四、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自行轉租攤位,如發現自行轉租,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攤位,自行處理。

五、甲方義務與權利

對出租的攤位要及時進行整理和維護,協調各個攤位業主間的關係。對發生衛生問題或影響公共關係問題的甲方有權利對其下令進行整改。對未按時支付租金,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收回攤位。

六、乙方義務與權利

按時支付租金,服從甲方管理。對是甲方職責範圍的工作,甲方沒有做到的,乙方可以進行監督和批評。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負責人(所長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攤位租賃協議書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廳___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裝置、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攤位租賃協議書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自願謝協商,並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賽鑫市場租賃給乙方經營,租賃時間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日止。

第二條:乙方在經營期內,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認真執行甲方與賽鑫商貿公司簽訂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文明經營,守法經營,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佔用消防通道。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後,即可進場經營,每年的轉租費元,(大寫:)

如二年之內因公司攤位費漲價,乙方應補交給甲方。租金一年收取一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取一次租金。如以後相關部門徵收由甲方交納完之後以收據或發票為準再向乙方收取,如繼續減免,則乙方不用向甲方交納。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攤位租賃協議書1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金竹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金竹苑綜合農貿市場51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水果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十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2)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半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半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半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菜市場

攤位租賃協議書12

出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同條款

第1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新軟·20xx 晉城首屆動漫遊戲嘉年華場地號攤位,面積㎡,用途以銷售甲方許可產品為準;

第2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日;

第3條、本合同簽約時乙方需支付甲方租金元;

第4條、乙方在使用攤位時不得使用明火;

第5條、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攤位使用管理守則;

第6條、在活動結束後,乙方如要延期擺攤時間須提前向甲方申請,甲方收取乙方攤位費100元/天。

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出現違約或其它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矛盾的原則來處理,儘量使事情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時,可採取以下方式:

1、變更和修改合同

2、終止合作協議

3、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三、保密及其它

1、本協議及協議中涉及內容雙方均須嚴格保密,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向外洩漏,透漏給第三方,否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並做出書面協定。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13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假如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假如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假如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攤位租賃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市場區排號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營雙方為經營場所租賃關係,非隸屬、管理與被管理關係,各自獨立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為此達成條款如下:

一、租賃期限:自二零年月日至二零年月日止,共個月。

二、各種費用及交付辦法:攤位租賃費/月,水費、衛生費、排汙費、服務費等元/月,本期合計元。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合同期內全部費用。

三、保證金:為保證合同圓滿履行和甲方財產完好,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攤位費保證每間元;合同期滿。續租者可將上期保證金轉入下期。合同期未滿乙方退攤位,設施完好者退滿不再續租且設施完好者退全部保證金,損壞設施照價賠償。逾期退房保證金不退,市場有權強制收回攤位。

四、乙方合同期未滿退攤位,租金不退,期滿乙方不續辦租賃手續、不交付租金又不交回攤位者,乙方同意甲方開鎖處理乙方財產並將攤位另租他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的經營稅費自理。甲方協助乙方向稅費徵收部門如實反映情況,爭取寬鬆的稅費政策。

六、根據市場整體佈局規劃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攤位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直接費用的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期間,乙方裝修改造攤位原結構須經甲方批准,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在保證其裝修部分完好的狀態下無償移交給甲方,不得損壞或拆除。

八、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1、合同期未滿,甲方隨意變動租金的。

2、因水電房屋設施自然損壞(乙方人為損壞除外),甲方接到乙方報修通知後10日內不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並不予退還租金和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由乙方賠償。

1、乙方欠交租金和應交費用的,私自轉租、轉讓攤位的。

2、一個月內累計關門超過5天的(市場批准的除外)。

3、乙方有違法、違紀、違反市場規章制度的,傷害他人利益的;違反公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經營違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且無有效許可證和有效防範措施的;損害甲方和公共利益的。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5、違反本市場《規章制度彙編》之規定內容,情節嚴重的。

十、因本市場設施為開放型設施,所以乙方要自覺執行市場安全保衛有關規定和《治安安全責任狀》內容。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商品、現金和貴重物品,否則發生意外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一、合同期內乙方變更通訊方式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事通知不到乙方時,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二、免責條款:

1、因自然災害和國家或上級政策變化或統一開發佔地使經營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甲乙雙方為純租賃關係,所以商戶應自主參加財產和人身保險,否則發生事故後,甲方不負賠(補)償責任。

十三、用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或轄區仲裁部門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指印):

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攤位租賃協議書15

合同編碼:

出租方: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市場區號,共個(間),㎡。商位設施有:,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滿。

第三條 保證金(大寫)元(小寫¥元)。承租方在合同簽訂當日付給出租方,合同終止時清退,不計息。保證金是全面履行合同的保證,乙方有嚴重違約的,保證金不退還。

第四條 租金(大寫):元/月(小寫¥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元。

第五條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並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元/噸、電費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係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六條 承租方不得對所租商位進行轉租或轉讓,如承租方自願離開市場不再經營的,可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退租,出租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租手續,由出租方按規定辦理結算手續及清退保證金。承租方擅自將所租商位轉租,出租方有權按所交保證金50%至100%處罰並立即解除租賃合同。

第七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八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錶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錶後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九條 經出租方同意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並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十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准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燬,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裝置,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汙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續簽。

第十二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製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採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佔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三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後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四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五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六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並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四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委託代理人: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