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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租賃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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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攤位租賃合同3篇

攤位租賃合同 篇1

攤位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於的攤位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年租金為: 元整( /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 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於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 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單位:

甲方同意將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該攤位)出租給乙方,經

營面積為 平方米。

二、 租賃期:

租賃期為 日至 年月 日。協議有效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

三、 租金:

乙方應付甲方租金為每平米人民幣 元,每月總計人民幣大

寫:

四、 付款方式:

五、 管理及押金

1、乙方在該攤位上只能經營小吃,否則按違約並終止此租賃協議。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做到誠信經營,乙方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交納 元質量保證金。在乙方租期終止不再續約或到期退租時如乙方未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無任何經濟處罰的,甲方一次性將質量保證金退還乙方。

2、乙方在租賃期內需要轉租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才能轉租,不得私自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按乙方違約處理。

3、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營過程中要按國家相關規定依法納稅,乙方發生的買賣交易、借款、貸款,一切經濟責任、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攤位作為抵押。

4、乙方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政府總體規劃土地徵用,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乙方一次性交納的租金,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時間可以退還,但不計利息。

5、乙方在協議期內,如遇甲方進行大的市場改擴建工程或內部攤位佈局調整,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不得阻撓、干預甲方的調整工作。如確因攤位調整後對乙方經營產生較大影響,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確實無法協商,乙方可以提出退租攤位,甲方按乙方未使用攤位時間退還攤位費,但不計利息。

6、此協議的租期不受人事變動的影響,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小吃質量管理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小吃具有云南特有風味,要保證所提供小吃的'質量,符合《食品衛生法》,並接受甲方及當地政府機構(部門)的檢查和甲方相關的管理制度。2、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管理規定,對顧客投訴及小吃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任何質量、衛生問題對乙方進行相應處理。乙方所銷售的商品不能出現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則有權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給予2萬元——10萬元的經濟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將依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理。

七、租賃攤位人員管理辦法

1、乙方委派健康證、身份證,外地員工應有暫住證,並由乙方承擔銷售員引致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派駐的人員進行管理監督,並提供培訓;乙方派駐的營業員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規定,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3、乙方派駐的營業員應文明經商,嚴禁強買強賣、誇大介紹、貶低同行等不正當競爭,如有以上行為,經核實給甲方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或洩漏甲方機密,均屬違約行為,乙方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5000元,情節嚴重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4、乙方營業員嚴禁在甲方經營場所、打架、爭吵,如有發生,甲方按照相關管理制度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7天。待培訓後方可上崗,相關人員給予清場處理。

5、每月如有停止營業時間超過8小時以上者,給予清場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可向甲方提前5天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作出相應調整。

八、食品衛生相關問題

1、乙方所派的營業員應具備相關的食品衛生知識。

2、電費收取標準,甲方按乙方實際用電量按月收取,收費標準按國家的統一收費標準收取。

九、如發生協議中未規定事項,一律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

簽章:

日期: 簽章: 日期: 乙方

攤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絡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裝置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並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