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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頭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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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獵頭合作協議

公司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模式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作為工作平臺,同意給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銀行帳號和發票,提供獵頭服務合同模版,人才簡歷模版,推薦報告模版,受聘確認函,收款通知等。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照片和個人帳號等資訊。

3、甲方開拓的客戶由乙方做成功,與乙方五五分成。

4、甲乙雙方在服務客戶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人才服務協議書的內容,如發生候選人在保證期內離職的,將由相應服務該客戶方承擔補人的內容。

5、甲方在收到客戶支付的相應的服務費到賬後一週內,甲方要把相應的服務費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裡。服務費用到帳後乙方可以提取自己提成部分的50%,候選人通過試用期(以乙方與客戶所籤的合同的試用期為準)後結清餘款。

第三條 付款賬戶

乙方開戶名:

乙方開戶銀行(人民幣):

銀行賬號: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以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尚未公開的資訊承擔保密義務,未得到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洩露上述的內容和資訊,或將上述內容和資訊用於本協議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條 本協議的相關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形式:合同、協議、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2015年10

月12日起至2015年10月11日止。

第六條 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部分被一方認為無效,並向對方提出交涉時,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中國法律管轄。如產生爭議,雙方同意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原告方所在法院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獵頭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託並指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諮詢服務。

2.雙方關係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3.服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資訊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為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諮詢費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諮詢費用;

4.機密

甲方承諾: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資訊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僱員或候選人相關資訊保守祕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乙方接受本合同後,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5.乙方內部員工的'不獵取原則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6.諮詢費用

若推薦的高階管理人才(部門經理、部門高階經理、總監、總經理)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為諮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普通職員、部門主管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為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為諮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後面談中為準。

7.款項支付規定

諮詢費用(根據第6條)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80%,餘下20%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天內付款。

8.保證

如果由甲方推薦並被乙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 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 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 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9.時間安排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並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週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10.合同條款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11.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合作協議 [篇3]

編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特委託乙方為其尋訪、推薦甲方所需招聘職位人才,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 公司指定(青島獵頭公司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甲方委託並指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諮詢服務。

二、 合同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2015年11月25日生效,至2015年11月24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三、 服務條款

1)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甲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甲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責的尋找合適的候選人,進行尋訪、篩選等相關諮詢服務並將相關資訊在安排面試前提供給甲方。乙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資訊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3)在服務期內,若甲方發現乙方所推薦候選人在乙方將其簡歷送達甲方之前已從其他渠道獲得,則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送達簡歷後的48小時內通知乙方。否則,該候選人應被認定為由乙方推薦,並當甲方確認聘用該候選人後,應及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

4)甲方對候選人面試後,應在7日內通知乙方面試結果,便於乙方向面試人員通知有關情況並對其進行詳細的個人情況及背景調查,開展下一步的工作。如面試不能選出合格錄用者,則乙方繼續提供候選人;

5)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決定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通知該候選人按甲方所提要求入職;甲方可以申請乙方與候選人做進一步的思想溝通,以保證甲方與候選人之間達成默契,促成候選人及時到崗工作;

6)甲方如需對乙方推薦的外埠候選人進行面試,所需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候選人往返面試地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經由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支付。

7)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乙方不得獵取甲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四、 保密責任(青島獵頭公司

1)甲方承諾:對所有由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保守祕密,不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

2)乙方承諾:對獲知的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資訊、技術資訊和僱員資訊保守祕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3)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五、 諮詢服務費用(山東獵頭公司)

1)若推薦的候選人入職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作為諮詢服務費用;

2)年薪=月薪× 12個月+績效獎金;

3)月薪=稅前基本工資(正式錄用後的) +固定獎金+補貼+其它性工資收入;

稅前薪資計算方式參照#url#九米計算器(2015版個稅計算器)

4)若單筆諮詢服務費用不足貳萬元的,按貳萬元收取。

六、 款項支付規定

1)在候選人入職後十五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的70%;

2)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七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的30%;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日內付款。

七、 其他約定(山東獵頭公司)

1)如果由乙方推薦並被甲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乙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乙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甲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乙方將已收取到的服務費的50%返回甲方。

2)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

3)本協議在甲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4)在服務期內,乙方將盡責按照甲方需要尋找合適的候選人,但甲方作為僱主應當對自己僱員的最終選擇、錄用、持續工作監管等承擔責任。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之條款,如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須向守約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額的30%做為違約金。

九、 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十、 其他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異議,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乙方: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_月_日

獵頭合作協議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協商、合作事宜,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雙贏合作的原則本著誠信合作的意願進行雙邊合作.

二、甲方受企業委託與乙方進行雙向獵頭合作業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仔細填寫《委託招聘需求表》對所委託的職位進行詳細的描述,提供企業真實的經濟性質、規模大些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使乙方正確理解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客觀負責的向候選人介紹聘方的情況。

三、乙方在雙方協商的時限內,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人才資訊,供甲方選擇;甲方對選中的推薦人選進行面試,錄用權在甲方(必要時乙方可與甲方一起面試參與人才與企業的面試)。

四、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甲方在與面試人員達成一致,明確表示錄用乙方推薦人選之後,在推薦人選上班前,支付乙方成功推薦的服務費,金額為每一位人選年薪的10%。人才上崗一個月後付清人才全部薪資的15%。

五、如果乙方推薦給甲方的人選3個月內,因種種原因離職,那麼在該人選解聘後,乙方應該無償繼續為甲方推薦合適人雪若一個月內仍然未能找到合適人選,除非甲方要求繼續推薦,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該人選推薦費的70%。(甲乙雙方各提取人才擁金的一半,費用也應由雙方一同支付。)

六、雙方要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委託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作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除非得到乙方的同意,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該人雪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行為的權力。一經發現,甲方在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以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支付乙方所推薦之人員五個月薪水作為違約金。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蓋章後回傳。謝謝!

注:如有不妥的地方可作修改,謝謝合作!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獵頭合作協議 [篇5]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深圳市凱文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合作協議:

1. 甲方同意採用附表第 條合作模式與乙方合作經營獵頭業務。

2. 甲方及甲方員工應向乙方行政部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帳號影印件等必要資料。

3. 甲方應積極工作,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否則,按照 處理。連續兩個月沒有實質性工作進展,則視為違約,自動放棄合作。另外,甲方不得同時與第三方獵頭公司合作,否則,視為違約。

4. 甲方員工工資,辦公費用和交際費用等統統自理。甲乙雙方共用裝置設施和場地的按實際人數或面積分攤費用。須乙方代發員工工資的甲方須另外向乙方交納員工工資兩倍的押金。

5. 甲方利潤或提成將在人才保用期後按月結算。

6. 甲方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制度,違法經營後果自負。

7. 甲方可以參考乙方管理制度自行制定獎金提成方案。

8. 乙方同意給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培訓和工作指導,提供營業執照,銀行帳號和發票,提供獵頭服務合同模版,人才簡歷模版,推薦報告模版,受聘確認函,收款通知等。

9. 乙方同意與甲方共享人才資料庫,企業通訊錄資料庫,公司庫,並向甲方提供線上考勤,工作統計報表等服務。

10. 協議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向乙方交納合作押金 元。否則,本協議無效。

11. 乙方應在收到押金後三天內為甲方開通oa帳號和公司郵箱帳號,進行必要業務培訓。

12.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提前違約者,甲乙雙方均以押金額為限賠付對方損失。

13.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蓋章

日期 負責人簽字: 日期:

獵頭合作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

第二條 委託指定

甲方委託並指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人力資源引進服務。委託引進崗位見甲方提供的崗位需求描述(具體職位要求詳見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應)。

第三條 服務內容

1、乙方在協議期內根據本協議向甲方提供合適人才,崗位根據甲方需求,詳見《崗位職責與任職資格》

部門 職位 名,

2、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崗位需求描述書,為甲方進行人力資源引進推薦服務,甲方將面試結果及未錄取人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若甲方招聘要求及職位有所變更或已找到合適人選,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並確保候選人簡歷中

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

第四條 人才推薦服務費用標準

1、此職位獵頭佣金為 4500 元整(肆仟伍佰元整)。

2、乙方錄獵人才需差旅費用、招聘應酬費用及保證人才質量的測評顧問費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須在委託獵頭協議簽訂後兩天內向乙方支付 1000 (壹仟元)元為尋獵定金,乙方開始獵頭尋訪服務。

3、關於定金的雙方約定:②

A、以下情況定金不退還給甲方:

① 合約期內,乙方找到了候選人,甲方不面試,導致合作無法繼續。

② 合約期內, 乙方找到了候選人,甲方已經面試通過,但不辦理入職,導致合作無法繼續。

③合約期內,乙方找到了候選人,甲方已經面試通過,辦理了入職手續,候選人開始在甲方上班,但甲方沒有兌現對候選人所承諾的:薪酬、福利、職位等。

④ 合約期內,甲方單方面中止協議,不再委託乙方尋獵人才。

B、以下情況定金退還給甲方:

① 合約期內,乙方沒有給甲方推薦候選人。

② 合約期內,乙方沒有推薦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C、如果雙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崗,定金從佣金中扣除。

第五條 服務保證

1、如乙方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獵到合適的候選人提供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延遲初獵時間;

2、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甲方不能單獨約見應聘者,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如須特殊情況約見應聘者,也必須通知乙方。

3、乙方所獵人才有三個月的保用跟蹤期,如人才上班三個月內和甲方解除聘用協議或甲方解除聘用協議,乙方可免費繼續為甲方提供專業獵頭。

4、乙方從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尋訪和物色工作全面正式開始,並且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擬舉薦的候選人的綜合推薦報告(每一崗位的候選人為2-3名)。根據甲方反饋意見,乙方負責安排候選者與甲方面談具體事宜,同時全程協助及引導性服務。

5、若乙方在受託後向甲方舉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應繼續

舉薦,並在 個工作 日內提供候選人給甲方,直到甲方滿意為止;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如果甲方通過其它方式找到合適的候選人,甲方也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尋訪)。

6、若乙方舉薦的人選在甲方試用三十日內自行離職,乙方須在個工作日內提供後備人選給甲方,如後備人選全部未被甲方錄用,除非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終止舉薦,否則,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舉薦候選人,直至甲方滿意。

7、在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正式錄用後,乙方承諾在甲方和勞動者簽訂的合同期內不到甲方單位內獵取任何在職人員給其它客戶。

第六條 款項支付規定

1、乙方推薦的人員在甲方上崗一週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的50%;試用期三個月結束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剩餘的服務費。

2、甲方若不能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乙方有權按每天總服務費的5%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保密

乙方承諾:

1、對獲知的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資訊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甲方或其分支機構的擬調整人員的相關資訊保守祕密。甲方承諾:

1、接受本協議後,對乙方提供的人才資訊及本協議內容嚴格保密,且只可由甲方使用;

2、不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及協議的資訊;

3、雙方在本協議到期或終止後以上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第八條 雙方關係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協議的簽訂在乙方和甲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乙方絕非甲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甲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九條 延時錄用

1、若經過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最初沒有錄用,但在一年內被甲方聘用,視為乙方推薦的結果,甲方須向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即甲方在一年內不得繞開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薦的人才到企業,就職人任何崗位。否則甲方將賠付此行為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人民幣 萬元整。

2、如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與其他招聘渠道所提供的資料重合時候,應在收到乙方資料三個工作日內提出申明,否則視為認可。

第十條 協議終止

乙方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係,最終完成獵頭合同,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法律約定

1、本合約在履行過程中,如有其它未盡事宜及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2、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簽署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