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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民間習俗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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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忌反穿,因為反穿是家中有喪事的表示。

泉州民間習俗的禁忌

居室置床,不能“擔樑”,認為是不祥之兆。萬一擔樑,應在神藤頂(即床頂),放一扁擔頂替之。

灶位以坐東向西為宜,即所謂“坐東向西,富得無人知”;忌坐西向東或坐南向北,有所謂“坐西向東食空空”,“坐南向北食空殼”之諱。

忌夢落齒。齒的正常長落與歲壽有關,故以無端落齒為折壽之兆。夢落齒忌有折壽。故必以“金紙”(用以敬祀、祭祀的迷信品)書“昨夜夢落齒,今朝必有喜,東方來送柴,西方來送米,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等字句貼於廁所牆上去邪,以示夢凶化吉。

不喜歡“四”,因泉州方言“四”與“死”音相諧。在船上,碗只能疊3塊,忌疊4塊。

忌 “八”。宣揚唯心主義和神祕主義的《白虎道》有7歲為陽、8歲為陰之說。泉州民間有“七成八敗”之說。如早產兒7個月可養活,8個月即養不活。男女婚配的`歲數相差7歲可成,差8歲為不宜。7歲上學兒童必能上進,而8歲則反之。今兒童入學亦多在7週歲,並大量信守“七成八敗”之迷信。今人認為“八”,意 “發”,選號碼,喜選“八”字,希望發財致富。

忌“九”,俗稱為“歹九”。人歲數逢9歲的誕辰,均稱為十。如59歲,做60歲。今人喜用“九”,意在長久。有忌9月娶親,泉州方言中“九”與“狗”音相諧,俗諺有“九月狗頭重,不是死‘某’,就是死匡”。

命名忌。限於“命相八字”,不得以相剋之字命名,避與祖先之名同字或同音。意在以免不測或表示崇敬。

婦女“月內”或經期忌入廟。婦女“月內”或月經來潮時,視為“不潔”,忌入佛廟或神廟燒香。

門檻忌。過去認為門檻為神所憑依,故忌坐、踏或站立其上。忌用刀砍物其上,否則以為招致災異。

忌朝外掃地。掃地時,忌從裡朝外揮帚。以為此舉會掃財氣出門,招致蝕財等禍事。店鋪及一般家庭均守此忌。

忌指星、月。以為星月是有意志的神,能降福禍於人,不可隨意以手指之。若有冒犯,會“割其耳”或有不測。

忌屋內吹口哨。在室內忌吹口哨,夜間尤忌。以為口哨吹響能喚鬼入室。

張掛蚊帳時忌說話,否則會招引蚊子入帳,日後帳內多蚊蟲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