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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證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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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宅基地使用證轉讓協議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李道康 蔡貴者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申請所得的坐落於仙降鎮垟頭村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具體坐落位置:仙降鎮垟頭村套房一層第 間,及三單元 室、 室,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瑞集用(2011)第203-- 號。(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

該宅基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訂本協議 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 因為建房手續以甲方名義申請,所以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變更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 元,並償付違約金 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其他事宜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在政策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房產證辦理到其名下交由甲方;並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房屋買賣和過戶公證手續及應由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其他事項。為此,乙方另行補償給甲方五萬元。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先付兩萬元,另三萬元交給 保管,在上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轉付給甲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宅基地使用證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經鄉鎮規劃所得的坐落於 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位於 ,該宅基地東邊界 ,南邊界 ,西邊界 ,北邊界 。 面積大小 平方米。

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的使用權、所有權歸乙方享有。

二、甲方所賣宅基地必須是甲方的戶頭,同時涉及該宅基地所有產權人,必 須在協議上簽字,否則,視為違約。

三、甲方必須保證所賣宅基地無所有權糾紛,如簽定後,發現無法保證,要在三天內歸還乙方本金,並同時支付同期銀行利息。

四、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修建房屋時不能因各種原因干擾。

五、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費用。

七、違約責任

簽字: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購買宅基地轉讓款 萬元,並償付 違約金 萬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八、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協議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

簽字地點:

年 月 日

宅基地使用證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年 月 日出生,現住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七道灣鄉七道灣村組 號;姓名: ,身份證號: 。

乙方: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組 號;姓名: ,身份證號: 。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宅基地有償轉讓一事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現將水磨溝區七道灣鄉七道灣村劃給本人的宅基地使用權以有償使用的方式轉讓給乙方,宅基地號: 。

第三條:甲方轉讓的宅基地位於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七道灣鄉七道灣村,宅地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其中宅基地使用費: 元,大寫:

補償甲方————元,大寫:———————————————元。

第五條:乙方自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之日起,此宅基地所有權歸屬乙方。

第六條: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完成該宅基地的建房專案,並積極協助乙方辦理該宅基地的土地、房產證等有關事宜,所辦理的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乙方支付給甲方上述全部款項後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該宅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遇國家政策或其它原因徵遷此土地及房屋,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後,須於一周內給付與乙方。甲方自得到徵購款一週內未將此款交付給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此款,且可向其追討徵購款20%違約金,若甲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宅基地時,乙方的全部投

資經評估後,甲方按其評估值無條件支付給乙方,且應支付房產總造價五倍的賠償金。

第八條:乙方如退該宅基地地號應賠償甲方全款: 萬元的五倍賠償。

第九條:如甲方收回該宅基地地號應按甲方收取的 萬元的五倍賠償。

第十條:乙方必須遵守烏魯木齊市的規劃部門建設規定以及七道灣村的相關規定(詳見甲方與七道灣村簽訂的建房協議),並按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因上述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之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的可訴至水磨溝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公正裁決。

甲方: 乙方: 公證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