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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交往的調解禮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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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爭辯中作為當事人需要論辯,而作為爭辯或對立情形中的旁觀者,為了友誼或者為了維繫機構大局關係,有時則需要充當調解人。

人際交往的調解禮儀介紹

做調解人並非一件易事。首先,不管是不是別人主動請求主持公正,在開口之前,都應該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資格:自己在爭執雙方心目中地位如何? 對這件事瞭解的程度如何? 勸說技巧如何? 每一點都關係到做調解工作的最後成效。如果沒有足夠的自信,索性明智地置身物外,免得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其次,面對感情衝動、各執一詞的矛盾雙方,作為調解人,首先應該心平氣和,保持中立,應該記住實質上是‘和事”來了,而不是真的要你仗義執言,主持公理。如果一定要得出個是非分明的結局,也最好待大家都冷靜下來的`時候再說出自己的真實看法,這樣才能易為人所接受。

勸說的具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折中。考慮雙方最大可能的讓步,提出折中的辦法。在提出最後建議之前,要讓雙方充分明白,不作出絲毫讓步對大家都沒有益處。

(2)凍結。若雙方距達到和解還相當遠,可以考慮用“冷處理”的方法,轉移一個話題,以結束爭辯。距離和時間會使人冷靜而理智,有時矛盾便在不知不覺中煙消雲散。

(3)各個擊破。在矛盾衝突中,調解人身處夾板之中,一言一行須慎而又慎,否則極易引起雙方的誤會而遭遷怒,調解效果也可想而知。若能把發生衝突的雙方隔開,再分別予以勸解,忌諱會少去許多,調解人也不必處處為一言一辭費盡心思。

(4)息事寧人。有許多爭執並不存在什麼是非曲直之理,或許是兩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或許是兩個人的理解層次不同,或許是兩個人的感情趨向不同… … 都會帶來爭執。作為調解人,明知無法勸其統一,不如順其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求息事寧人,不必太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