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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塗答題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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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聯考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按規定填塗答題卡,大家知道填塗答題卡要注意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好的大學聯考塗答題卡注意事項,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大學聯考塗答題卡注意事項

  大學聯考答題卡填塗注意事項【1】

一、考生檢查“答題卡”

考生應檢查“答題卡”正反兩面,如果發現“答題卡”字跡模糊,行列歪斜或單面缺印等現象,要及時向監考員報告,更換“答題卡”。

二、考生條形碼貼上方法

1.在“答題卡”的掃描過程中,考生准考證條形碼是識別考生資訊的主要依據,考生應保持條形碼的整潔和完整,不得在條形碼上面和周圍寫畫。

2.考生應對監考員下發的准考證條形碼認真核對,若發現條形碼上所列印的姓名、准考證號與考生本人不符,應立即舉手詢問,請監考員及時處理。

3.考生在對條形碼核對無誤後,將其貼上在“答題卡”指定的紅色條形碼框中。條形碼一律橫貼,即條形碼准考證號從左向右排列。

三、網上評卷對“答題卡”的書寫要求

1.按照網上評卷的要求,考生務必在“答題卡”上作答,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並按注意事項上的規定認真執行。

2.答題前,考生須在“答題卡”的規定區域用中性黑色水筆填寫姓名和准考證號。

3.開始作答時,注意區別答題用筆:客觀題用2B鉛筆填塗,非客觀題用0.5毫米的中性黑色簽字筆(黑色簽字筆書寫的答卷被掃描後生成的影象清晰度高,容易識別)書寫,作圖題用鉛筆作好圖後,用黑色簽字筆再描一遍(掃描器無法對鉛筆線清晰掃描進計算機)。書寫時要字跡工整、清晰,不要寫得太細長,字距要適當,行距不宜過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4.在影象處理過程中,計算機將根據影象定位點的定位將考生的答題內容準確無誤地生成特定的影象檔案。所以,嚴禁在“答題卡”的影象定位點(黑方塊)周圍作任何塗改和標記。

5.“答題卡”的矩形邊框內為答題區域,答題區域外的任何文字和圖形不會進入計算機掃描影象。因此,考生必須在指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切不可超出黑色邊框,否則,答案無效。

6.在非選擇題答題過程中如需對答案進行修改,可用修改符號將該書寫內容劃去,然後在其緊挨處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的書寫與正文一樣,不得超出答題區域的矩形邊框,否則,修改的答案無效。修改答案允許使用橡皮擦,但應注意不要造成“答題卡”破損。

7.保持“答題卡”面的清潔,不得摺疊、破損。

8.凡違反上述規定,影響評卷結果或造成無法評卷,後果由考生自負。

  大學聯考塗答題卡注意事項【2】

一、考生答題須知

1、考生須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座位號,字跡要清晰工整。並將姓名、座位號後兩位填寫在答題卡背面左上角的書寫框內,每個書寫框只能填寫一個阿拉伯數字。

2、不可填塗答題卡上的缺考標記。

3、答題須在專用的“答題卡”上進行,在試題卷和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4、認真核對監考教師貼上的條形碼與自己的姓名、座位號是否相符,如有錯誤立即向監考教師彙報。

5、客觀題必須用2B鉛筆填塗(修改用橡皮輕擦乾淨),主觀題必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書寫,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出,確認後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描清楚。嚴格按答題要求在對應的題號答題區域內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邊框,否則答案無效。

6、保持答題卡紙面清潔,不可讓答題卡摺疊、破損、潮溼,嚴禁在答題卡的條形碼上和影象定位點(黑方塊)周圍做任何塗寫和標記。嚴禁使用塗改液、修正帶。

二、考生禁帶物品

1、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

2、手錶或其他計時工具;

3、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

4、塗改液;

5、修正帶(含透明膠帶)。

三、考場規則

1、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前40分鐘(第一科為考前45分鐘)憑《身份證》、《准考證》在考場前門入口處排隊等候,依次進入考場在視訊監控下接受考試違禁物品檢查。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3、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含透明膠帶)、手錶或其他計時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4、入場後,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准考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後,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並保持安靜。

5、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6、遲到15分鐘後(外語科按教考試廳﹝2008﹞3號檔案規定執行,14:45分後遲到考生禁止入場)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在答卷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答卷規定區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菸,不得喧譁,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試卷、草稿紙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0、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