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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校園安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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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各經營服務單位及全院師生員工:

整治校園安全通告

為優化校園教書育人環境,保障教學、科研、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遼教電(20xx)21號遼寧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開展學校安全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體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院的安排進行教學、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動。

校園內,禁止師生員工賭博、酗酒、打架鬥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禁止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經學院同意並批准,在校園內的商業網點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

違反前款規定的,學院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者離開校園。校園內(含宿舍內)對違反本規定,經過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師生員工,學院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對違反規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員,由公安、司法機關根據情節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撫順職業技術學院撫順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20xx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