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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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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部門,綏中縣人事局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籍調查
(自備函式計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自備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之和,其截止時間為2015年底。
三、免試科目條件及審批手續
(一)免試科目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審批手續辦理
1、符合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登入《遼寧人事考試網》,通過“資料下載”快捷按鈕下載打傭資格考試科目免試申報表》,填寫後到規定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2、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辦理免試審批手續;其他考區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綏中縣人事局職稱管理部門辦理。
四、考場設定
本次考試由省人事考試局統一在省直考區(瀋陽)設考場,並組織考試。
五、報名時間、辦法
參加我省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須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22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辦法
1、個人資訊填報及照片上傳
(1)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入《遼寧人事考試網》,點選“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檔案和提示,按規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個人真實、準確的報名資訊,並上傳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為單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證件照,照片儲存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與報名系統上提供的照片樣例大小相近)。
(2)上傳的照片將在發放“成績通知書”時作參照,報考人員須按規定上傳照片。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正確選擇考區。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考區,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市或綏中縣為報考考區。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綏中縣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所在市、縣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
(2)不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首次報考人員在填報個人資訊及上傳照片後,應及時下載列印帶有本人照片的《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稽核蓋章後,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3日。
(3)符合免試科目條件並辦理審批手續的首次報考人員,視為資格審查合格,應及時辦理報名確認。
(4)報名時選擇“老考生報考”的報考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應登入《遼寧人事考試網》,填寫本人檔案號進入報名系統,填報個人資訊,上傳照片,照片通過稽核後,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3、照片稽核
(1)選擇“老考生報考”的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由所在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若照片稽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2)首次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在報名確認時進行稽核。
4、現場報名確認
(1)首次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查合格後,持報名表和科目免試申報表(不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只提交報名表)到省或市、綏中縣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報名確認。省或市、綏中縣人事考試部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確認後,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進行報名確認時,應對報名表中的照片進行稽核,若照片稽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5、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須通過登入《遼寧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網上支付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操作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
(2)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後,須及早登入報名系統檢視本人的交費狀態是否為“已交費”,如果顯示其它狀態,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局聯絡。
(3)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6、列印准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於2015年6月4-15日登入《遼寧人事考試網》,用A4紙自行列印准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諮詢
報考人員可向當地考區人事考試部門諮詢報名有關事宜。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的具體辦公地址及考務諮詢電話見附件。
六、收費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10]29號檔案規定,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按60元/科收齲
(二)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於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齲
(三)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後,向有關考區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七、答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的函式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後收回。
(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八、成績管理
(一)2015年9月以後,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檔案後,《遼寧人事考試網》將釋出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請考生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釋出的成績查詢通知。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科目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九、資訊管理
考試資訊統一使用部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資訊系統PTMIS》進行管理。
十、考前培訓及參考教材
(一)考前培訓
省國土資源廳幹部教育培訓中心將舉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前培訓。聯絡電話:024-31535039,聯絡人:陳岑。
(二)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聯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郵編:100026。
十一、其他
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考務部負責。
專案負責人電話:024-23447323
考務諮詢電話:024-23447330
考試成績查詢諮詢電話:024-23447327
證書領取諮詢電話: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辦公地址和考務諮詢電話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2015年2月21日印發
附件1:
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辦公地址和考務諮詢電話
單位名稱
辦公地址
考務諮詢電話
瀋陽市人事局考試管理辦公室
瀋陽市瀋河區八緯路23號(原市勞動局3樓)
024-22532561
鞍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0412-5517323
撫順市人才中心考試部
撫順市順城區城東新區裕城路39號
024-58303599
本溪市人才服務中心考試評價處
本溪市明山區工字樓小區3號樓
0414-2896813
丹東市人才中心考試評價科
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0415-3192771
錦州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錦州市市府路68號
0416-3872301
營口市人事局考試辦公室
營口市老邊區大水塘軍轉大廈
0417-2856088
阜新市人事局考試管理科
阜新市中華路東段
0418-2680031
遼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遼陽文聖區南順城街6號
0419-4225966
盤錦市人事考試中心
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路
0427-2826034
鐵嶺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鐵嶺市凡河新區金沙路11號金鷹大廈
024-74830136
朝陽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朝陽市朝陽大街3段7號
0421-2653199
葫蘆島市人事考試中心
葫蘆島市新區勞動大廈
0429-6660765
綏中縣人事考試中心
綏中縣中央路一段12號
0429-6120769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
瀋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綜合樓B座
024-2344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