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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教育考試 閱讀(2.36W)
2017年上海市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印發《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做好2015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號),現將《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檔案、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和21世紀人才網()的`“考試動態”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5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00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015年6月17日
上午9:00-11:00地籍調查(自備函式計算器)
下午14:00-16:30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並在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免試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時間
2015年3月4日-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二)報名地點
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武寧路200弄永定新村121號)
報名點程式碼:9090
報名諮詢電話:52905089
(三)報名方法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部分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稽核通過,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均須原件和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需貼上於報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參加2015年度考試的考生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轉考證明報名,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資訊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資訊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五)考試准考證請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於2015年6月3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至報名點領取,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領取准考證後,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相關資訊,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報名點聯絡。
六、考生須知
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的函式計算器。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
為便於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絡。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郵編:100026
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後兩個半月,考生可於本網站“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櫻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佈後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報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絡考試報名點。領證前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