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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5.03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融資租賃合同15篇

融資租賃合同1

(一)概述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裝置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係。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裡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裝置,然後將購入的裝置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裝置或大型成套裝置時採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裝置,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裝置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於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租賃的法律檔案形式是國際租賃協議,而由於租賃方式不同,租賃協議的內容也不統一。即使是同一種租賃形式,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規定各不相同的條款,因此使用本書的人不必拘泥於本書所提供的格式範本。

(二)租賃裝置

該條款應對租賃裝置作出詳細的說明,列出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效能和交付日期,說明是否由出租人或製造商負責交付。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還需說明此項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出租人據此可規定其只承擔融資責任。

(三)租賃期

協議中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租賃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續合同的條件等。租賃期的長短主要是由雙方根據租賃物的情況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簽訂協議時商定。一般來說,易損性和效力多變的機器裝置租期短,而耐用、效能變化不大的裝置租期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雙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所在。租金條款應明確租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地點、使用貨幣、租金支付次數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時間、方式等。

在計算租金時要考慮到租金的構成要素、租期長短、結算幣種、支付方式等因素,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對於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數、前期支付或期後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費率等,這都需要雙方在協議中協商訂明。

(五)租賃裝置的所有權、使用、維修、保管

在國際租賃協議中,一般都要訂明在租期內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不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裝置轉讓、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對租賃裝置具有完全的使用權,如需對此種使用權加以限制,則由雙方協商訂明。至於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應由雙方根據租賃方式、租賃物的性質經協商後訂入協議。

(六)風險承擔

一般來說,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發生意外滅失損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協議中應明確由誰承擔此損失。一般情況下,租賃物正常損耗的損失風險由承租人承擔。發生意外損毀滅失時,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可選擇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有風險就必須要求有保險,協議中應約定由哪一方對租賃裝置進行投保及此費用由誰承擔。

(七)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理

這一條款隨租賃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務性租賃,協議中多是規定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將處於良好狀態下的租賃物歸還給出租人。如是融資性租賃,雙方則可選擇處理方式,其中有:將租賃物歸還出租人(即退租),續租,由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即留購),或由承租人代為出售等。在我國現行的融資租賃中,大多數承租人是在期滿時交清應交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只付名義貨價即取得裝置所有權。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融資租賃合同2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理念的表現形式,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融資租賃把工業、金融、貿易三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衝破了工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的壟斷防線,為兩者之間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了有利形式。融資租賃符合工業化社會的需要,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仍得到穩定的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還屬幼稚性行業,從事該行業的主體少、規模小、規範性不強是其顯著特點。融資租賃合同所表徵的法律問題也很多。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為主要特徵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為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為主要特徵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註冊登記後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於1984年10月17日頒佈的《關於金融機構設定或撤併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佈《關於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銀髮(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髮《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髮《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於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准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xx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採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徵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准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為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裝置。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為止約近50家)為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為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定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於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後,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後,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後既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於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並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為特徵的物資(技術、裝置)形態的運動為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為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於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裝置,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託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

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裝置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裝置所有權迴轉於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裝置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為主要特徵。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範,極易造成我國關於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裝置,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衝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為相似的特徵,達到既為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為出租人牟取高於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為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為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為。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範,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為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於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

筆者認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並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並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裝置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為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物件。筆者認為,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為,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按照融資租賃行業慣例,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終結之際,承租人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租賃物所有權就轉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賃物交付出租人時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並且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前,在法律上都屬於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時間段內,從租賃物權屬性質上看,出租人為所有權人,承租人是使用權人,如承租人發生破產事由,出租人應首先對租賃物行使其所有權,其後才能行使債權。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護人為承租人提供擔保,並且多是連帶保證責任。《審理租賃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於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於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於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為一般債權參加清償程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證人清償。如果承租人至破產宣告之日時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處分租賃物為前置條件,根據處分租賃物的具體結果,才能確認債權的具體數額並行使法律上的請求權。這種情形是由於融資租賃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擔保特徵,既融資租賃合同具有融資和物的擔保屬性。

融資租賃合同如存在處於從屬地位的保證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因存在物權的保證而相對弱化。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保證責任區別於為破產提供擔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中對連帶責任保證人,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保證人主張並由保證人對破產人的全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融資租賃合同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額承擔清償責任時,可依法主張出租人先處分租賃物,之後才對租賃物處分所得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承擔責任。而在實踐中往往判令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破產人(承租人)償還全部債務。完全漠視了出租人的物權應當折抵部分或全部債權的屬性,違反了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客觀上加重了保證人的責任,也違背了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理。

融資租賃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便捷途徑,能夠提高資金利用率,緩解資金需求壓力,幫助國內企業擴大出口,增強創匯能力,有助於平衡國際收支,有利於改善我國投資結構和巨集觀投資環境,有利於外貿體制的改革。但是,融資租賃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法律問題,應當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註冊資本、資金來源、租期長短、融資途徑、融資額度、租賃物件的範圍、租賃物件的折舊和違約處理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融資租賃機構的監管權應當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制定融資租賃的部門規章,規定設定租賃機構的審批制定和審批許可權,監管各融資租賃機構的業務範圍,以結束目前各部門、各地區多頭監管融資租賃機構的混亂狀況。建立一個健康和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和市場,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融資租賃合同3

當前,可能對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有以下幾個較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於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准,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釋出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物件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並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准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釋出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准,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並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許可權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槓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採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於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範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採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採取列舉的方式,規定租賃物包括“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裝置、通訊裝置、醫療裝置、科研裝置、檢驗檢測裝置、工程機械、交通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裝置及其附帶技術”。比較兩個《辦法》可以看出,對租賃物的種類認識有所不同,固定資產包括了不動產,不包括無形的技術在內;而附帶技術則包含了具有智慧財產權的無形資產,如軟體等。

影響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因素

融資租賃合同4

所謂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舉例說明:比如A廠需要一套生產汽車的裝置,但是A廠經濟實力不怎麼樣,暫時買不起這一整套生產流水線裝置,於是請求B廠向C公司購買該生產裝置(B具有經濟實力),B就按照A廠的要求進行了購買,B向C支付購買價款後,C直接將該裝置交付給A,A收到裝置後開始使用,並定期向B支付租金。

這裡應該注意的是:B向C支付購買裝置的價款;C將裝置直接交付給A,也就是說,B交完價款後,就在家等著收租金就可以了,至於標的物交付義務和瑕疵擔保義務等,都是C(出賣人)承擔的。

合同中當事人權利義務分析:A享有接收裝置的權利,同時承擔支付租金的義務,另外標的物的維修義務也是由A直接承擔的,這個跟租賃合同不同;B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C享有接收價款的權利,同時承擔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

實際上,就是AB之間的權利義務來了個交換,B把接收標的物的權利通過租賃關係換成了收取租金的權利;而C的權利義務是不變的,其享有和承擔的是正常的出賣人的權利和義務。

另外,在租賃期限屆滿的時候,承租人有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支付合理代價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也就是出錢買下租賃物);或者續訂租賃合同;或者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期間、租金結付;詳如下表所載:

二、承租方指定專案:(以【含】或【不含】標示之)

其餘合同內容以後面為準。

意出租方得將該債權轉移予當地方法院求償。

十二、擔保條款

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承擔的擔保責任及範圍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範圍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義務(包含合同的約定、合同派生義務)。

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承租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

十三、特別約定

1、在承租期間車輛發生被盜、被搶等車輛滅失情況,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賠償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攤車輛購置稅並需補償該車保險年度未到期保險費之損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有爭議的內容,仍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戶交車確認車》、《車輛牽車確認單》及相關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十四、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和,雙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出租人對合同條款之權利義務內容已對承租人善盡告知及監督管理義務。

出租方:桐城鴻運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融資租賃合同6

合同編號:870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____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________所約定,並以________為起租日。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數額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_____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____________計算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

2.租賃期滿_____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約定_______續租。(除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外,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甲方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______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前述第1項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直接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約定______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號購買合同、________等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送______部門備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街道XX路中段大廈501的房屋,面積約平方米,出租給乙方辦公使用。現甲乙雙方協議如下,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租期限為 年,時間二○一五年 月 日起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金額為每月 元,則每年租金 元。本租金為甲方不含稅費實收款,租賃稅費及房產使用稅費,均由乙方負責。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個月內應將第一年租金付請,今後逐年付款(時間定於每年 月 日)。

四、鑑於乙方為初創企業,需要資金支援,甲方同意將房屋租金融資。如果每年的還租期限屆至時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還甲方房屋租金本金的10%的款項作為甲方融資收益,當年房屋租金免息寬限一年。依次類推。

五、承租期間,如確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裝修,以不得損壞建築物結構、確保建築物安全的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或請專家安全評估認可),方可實施。若因改建損傷建築物主體結構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所有建築物的保養、維修及景觀、物業的養護管理概由乙方負責。承租期滿,乙方在承租期間所改建、裝修及構築物等不可移動產物,若甲方需要的應予保留,可折價補償。

六、承租期間使用的水、電、通訊及其它需要由甲方辦理的相關手續,甲方應當配合,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應按有關規定及實際需要,保好防火、防盜及人財物的各項安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八、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爭取建立長遠合作關係的精神,一致同意,如本合同期滿,甲方如未考慮自主開發建設;乙方有續租或有新的合作願望,甲方應作優先考慮,具體事項屆時再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完成全部合同約定事項時自行失效。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議,並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 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裝置。

第二條、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為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為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檔案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製造廠家,並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裝置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裝置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籤,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籤第 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並取得提貨單後,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為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後,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及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並將商檢結果於商檢後10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後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註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為準)至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為乙方購買租賃物和乙方交貨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資手續費、風險費率及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後三項為不變數)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開立信用證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變,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為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為(貨幣:____ )____ /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為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同時,按甲方實際兌換的匯率折成本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費率計算。

5、實際成本核算完畢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二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遲延利息,延付一個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加收欠租金額的萬分之五罰息。

第六條、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為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也不得將租賃物遷離《租金概算表》中所記載的設定場所或允許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維修、保養並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如需更換租賃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只能用其原製造廠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甲方應繳納的利潤所得稅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效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辦理。

第九條、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投保財產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後,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一切必要的檔案,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①作為第八條第2款第①項或第②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②作為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情況,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採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元(人民幣)後,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擔保

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影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採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託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准檔案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份分送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承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融資租賃合同10

合同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

融資租賃合同書

融資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定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檔案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 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 址:

開戶銀行:

電 話:

郵政編碼:

傳 真:

帳 號:

  相關知識: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作為融資租賃合同構成部分的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並非完全獨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現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這種效力上的交錯主要體現在: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出賣人,不是向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而是向另一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義務時,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權向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買賣合同中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關的條款。

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這種效力上的相互交錯,並未突破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因為它是基於合同的約定產生的,是各方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也就是說,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夠向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主張標的物的交付,是因為在買賣合同中就約定有這樣的條款,承租人就是基於買賣合同中的該項約定,享有從出賣人處受領標的物的權利。在這種意義上,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本來就是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之一,他對於出賣人所享有的權利,系屬合同相對性的體現,而不是對合同相對性的突破。在出賣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承租人在特定情況下所享有的對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的權利,或是基於買賣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或是基於買賣合同之外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合意的產物,而不是合同相對性的例外。基於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變更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條款,也是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非屬合同相對性的例外。

既然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存在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那麼其中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能否對另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產生影響呢?對此,日本已出現了相應的判決。其中大阪高等法院的一個判決認為,除有特別情事外,其一契約之有效無效,對另一契約的成立與生效不生影響。該立場已為其他判決所接受,形成為一項判例法原則。而日本有學者對此項判決提出批評,認為在融資租賃交易中,買賣契約與租賃契約之間有較為密切的聯絡,當租賃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如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租賃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買賣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如在標的物交付後,買賣契約應不受影響;買賣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租賃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這一觀點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鑑。合同法對此未作明確規定,主要是考慮到融資租賃交易是實踐的產物,而非法律的創新;它是一種仍在繼續發展變化的交易形式,而非進入了相對的穩定期。因而法律應尊重並反映這一客觀現實,預留一定的法律空間,而先不要作出強行性的規定。更何況,當事人欲實現兩個合同的相互影響時,完全可以經由彼此間的約定來實現。

融資租賃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於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物件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合同第五條第一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擔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的,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數(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幣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款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和(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和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服務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貨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他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目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制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遲延運輸、卸貨和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

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者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貨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由購貨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迫索。

2.租賃物件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承租人;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貨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人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和使用等致使第三人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按本條款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人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定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時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檔案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徑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項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抵扣,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和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件不屬於承租人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二條所有權的保護

在承租人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出租人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1.承租人必須保持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並反駁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所有權要求。

2.承租人不得給予自己以租賃物件所有者的權利。

3.承租人應確保出租人成為租賃物件的所有者。

4.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隨意放棄對租賃物件的佔有,也不得隨意將租賃物件轉租或出售給第三人。

5.承租人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租賃物件。

6.在租賃期間內,出租人有權定期檢查租賃物

件,包括檢查租賃物件的存放位置、運轉情況等。

7.承租人應在租賃物件的顯著位置附著租賃物件所有者的標籤,以免租賃物件被扣押或查封。

8.承租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設立對租賃物件的留置權。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四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願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期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六條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管轄範圍內的人民法院涕泣訴訟。

第十八條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狀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九條合同的終止

融資租賃合同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能終止。

1.承租人有嚴重違反融資租賃合同的行為,如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等。出租人有權在事件發生後的任何時候通知承租人合同業已停止。

2.承租人已經破產,或已經宣佈公司合併、解散或重整。

3.租賃物件因受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等)的作用而意外滅失。

4.租賃合同中可以規定承租人具有自願終止權,即承租人可以提前付清未到期的租金,並解除租賃合同。但還應規定承租人在行使自願終止權之前,必須提前幾個月向出租人發出書面通知,並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時須支付必要的提前損失賠償金。

第二十條默示條款

默示條款是租賃合同特有的內容,是指儘管某些事項在租賃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但通常被認為已包含在合同中。融資租賃合同的默示條款主要有:

1.合同所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只能由出租人或承租人以書面形式明確地表示放棄或改變。否則,不行使權利並不等於放棄權利。

2.融資租賃關係是由交易雙方的租賃合同構成的。租賃合同締結前所發生的任何委託書或電傳都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含義。

3.融資租賃合同不能被雙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隨意修訂。

4.如果將合同斷章取義,則其中的任何條款均是無效的、非法的或不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的。

5.租賃合同的各種附表及附表中所規定的附帶條款,均為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該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6.出租人所指派的代理人或委託人具有全權代表出租人的能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號購貨合同、附表、租賃物件明細表、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收據等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ⅰ.附表

(1)

租賃物件(製造廠)

(2)

賣方

(3)

交付地點

(4)

租賃物件設定場所

(5)

租賃期間

(6)

預計交付期及租賃物件收據支付期

(7)

概算成本

(8)

保證金

(9)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0)

續租租金

(11)所定損失金

第一次租金

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後

第二次租金支付後

第三次租金支付後

第四次租金支付後

第五次租金支付後

第六次租金支付後

第七次租金支付後

第八次租金支付後

第九次租金支付後

第十次租金支付後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後

(12)

續租所定損失金額

(13)

遲延利息

以中國銀行的貸款和人民幣貸款的貸款利率x120%計算

(14)

附帶條款

ⅱ.租賃物件明細表

租賃物件名稱與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價格

進口國別與製造廠

交貨時間

ⅲ.實際租金錶

敬啟者:

茲根據貴我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no.___________)第三條的規定,現對租賃合同附表(8)、(9)、(10)、(11)和(12)項作如下調整。請以此為準,按時支付租金及各項應付款項。

_________公司業務部(蓋章)

總經理(簽字):___________

業務經理(簽字):_________

業務員(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第(8)項保證金調整

概算成本時的保證金

按實際成本調整的保證金

附表(9)項租金調整

概算租金(共次)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五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八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附表第(10)項續租租金調整

概算續租租金(共次)

實際續租租金(共次)

每次:

每次:

附表第(11)項所定損失金調整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後

第二次租金支付後

第三次租金支付後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實際:

實際:

實際:

實際:

第四次租金支付後

第五次租金支付後

第六次租金支付後

第七次租金支付後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實際:

實際:

實際:

實際:

附表第(12)項續租所定損失金調整

概算:

實際:

附註:

1.租賃合同簽訂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起租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賃期間:______個月(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租金支付:每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後付),在支付日前電匯到公司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現匯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5.租賃物件概算成本為:______________,實際成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按實際成本,保證金為:____________,已預付。餘額/欠額為:_____________

抄送:

擔保人(1):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2):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起算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ⅳ.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你公司與訂立的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於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願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租賃物件(製造廠)

祥見第號購貨合同

賣方

租賃物件設定場所

租賃期間

個月(本租賃物件提單交付日為起算日)

下面的表格由出租人填寫

部門負責人複核人經辦

融資租賃合同12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檔案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裝置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裝置的租賃期從裝置到港日起算,國內裝置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裝置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儲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絡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影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

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章合同文字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月日年月

融資租賃合同13

甲方: 南京××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於20xx年 月 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將價值 萬元的 裝置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裝置回購保證擔保。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承租的 裝置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裝置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融資租賃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稅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戶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戶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概述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委託,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並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檔案批准,承租人擬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出租人經審查同意支付裝置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物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裝置之日起算。

第四條 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裝置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五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承租人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出租人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

2、承租人委託_________為本合同承租人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租賃物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雙方商定採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出租人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出租人儲存。

b、租賃物甲承租人確定後,購貨合同由出租人簽訂。承租人作為出租人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承租人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承租人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出租人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承租人自提證明單據。出租人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承租人負責與供貨方聯絡解決,出租人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運達使用地點後,承租人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出租人則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狀態下由承租人驗收完畢,並視同承租人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承租人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出租人。如賣方延期交貨,由承租人直接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