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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合9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2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集合9篇

勞動合同 篇1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終止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確定終止合同的時間,於是很多人也不知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終止。那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究竟可以終止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跟終身制一樣嗎?下面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終止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不能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僅是“無確定終止時間”而不是說就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終止的。

顯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終止期的,只是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相比,相對不太確定,期限相對比較長。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理論上都可能是終身僱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簽到勞動者退休的時間,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是勞動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麼實際上這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等同了。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跟終身制一樣嗎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不等於“終身制”、“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企業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後企業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著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動關係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係並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是有條件的長期僱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年限範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係相對長期穩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知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終止的,且它不同於“終身制”。更多具體的勞動合同問題會出現在我們實際生活和工作中,當您遇到無法解決的法律難題時,請諮詢律師,我們會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意見。

勞動合同 篇2

現在社會是屬於一個快速發展的新時代,各行各業蓬勃發展,科技創新也日益繁榮。相比之下法律法規也是逐漸的完善和豐富。

就比如我國有勞動合同法,是專門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有勞動局,勞動者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我們也有相應的政府部門進行反饋。

那麼雖然有法律的支援也有勞動局,甚至有不滿我們還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企業主的強勢地位並未改變。很多企業主甚至不與員工籤合同,買保險等等。

那麼如果遇到企業不與自己籤合同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勞動者可以領到哪些補償呢?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籤合同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的工資,具體的起算時間是從,勞動者從在該單位工作之日起到未簽訂合同之前一日,但是這個時間要減去一個月(實習期緣故),才是雙倍工資的起算時間。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地址:____

性質: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2)____

(4)____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再延長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擔%。病假工資為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卹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婚假天,喪假?

?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檔案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臨時調動,期限為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元;賠償金元至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當地沒有調解組織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人:簽章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汽車廠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檔案、資料等資訊,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專案部):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 XX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同意根據甲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安排乙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保證乙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安排乙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為乙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生產任務不足,使乙下崗待工的,甲保證乙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應遵守甲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違反勞動紀律,甲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

1.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隨時通知甲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支付乙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協商一致,甲解除本合同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經濟補償時,乙在甲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還應發給乙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檔案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______(蓋 章) 乙: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劃實習生 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 : 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以獎金形式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有專案需要,本著自願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計程車發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計程車發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於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 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對甲方專案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專案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 訂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 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製作憑證。

2. 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

3. 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4. 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等部門的關係。

5. 根據公司領導佈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協助部門經理進行零星採購,招工和辦公室值班等工作。

6.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5日為工資發放日。

2.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元/月。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為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准後才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裝置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祕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碟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複製。並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3.由於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併為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後,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後的補休的;

3.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後成為企業管理技術骨幹,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為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於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並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負責外貿進出口業務,主要操作阿里巴巴國際平臺。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檔案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長安勞動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