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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1.48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xxxx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 :

註冊地址 :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 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期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於 年 月 日 起到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在完成一定工作量後,如甲方需要而且乙方自願則該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條 工作區域及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 安排乙方在 車間工作,乙方應積極完成區域的生產維修任務,因維修不及時造成公司生產跟不上或引起公司機器裝置重大損失的,一切損失都應有當事個人承擔。

第三條 勞動紀律和勞動保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乙方還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生產要求及有關事項。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規及公司的制度,服從甲方按排和管理。

2 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或不按甲方要求去辦並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對乙方起訴的權利。

3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為乙方辦理工傷意外傷害保險, 乙方必須攜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生產任務及享有的福利及報酬

為了提高師傅的工作動力及享有的優惠條件,公司來採取底薪加獎勵的措施,即底薪每月 元, 生活補助 元, 電話補助 元, 出差車旅費補助 元,根據年利潤情況, 公司另加相應紅利獎勵。

第五條 乙方義務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為乙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即

1 堅決服從總經理的指揮,一切管理行為向總經理負責,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2 組織生產、裝置、安全、等制度、檢查、監督、控制及執行,協助總經理編制公司發展規劃,提出季度工廠奮鬥目標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

3 負責編制平時作業、裝置維修計劃及時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

4 密切配合營銷部門,確保產品暢銷;配合組織審定質量管理標準,編制生產流程,稽核新產品開發方案,並組織試生產,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5 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火災、裝置、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6 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抓好勞動防護管理和制訂環保措施計劃;認真做好生產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原始記錄、臺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核算規範化、統計資料的正確性;

7 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8 定期進行生產分析、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公司決策提供報告或綜合分析資料;

9 負責做好生產裝置、計量器具維護檢修工作。結合生產任務,合理的安排生產計劃。

10 負責做好生產排程管理工作。嚴肅生產紀律,提高一線人員生產專業知識和業務,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平衡用電、節約能源。

11 貫徹、執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標,積極減少廠區的各種成本,確保在提高產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不斷降低生產成本。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解除終止和續訂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或者修改, 修改後雙方一致辦理變更手續。

2 勞動合同期限滿或者雙方約定終止條件出現, 甲方同意乙方因故或特殊原因申請本同合同終止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3 在終止或者解除合同前, 乙方必須將經手的事項如實待給甲方, 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七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

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的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事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按月支付全薪;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一次性工亡補助費。

(四)乙方為已婚女性的,享有孕期、產期、哺乳期及計劃生育等假期和工資待遇。

(五)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享受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視為有薪假期。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七、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或者由工會代表員工與甲方進行協商;協商無效,甲乙雙方根據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後一方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以及甲方制定的規定、制度與國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規、政策不符的,按現行國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成都市十月驛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幫助乙方得到相關技能的提升,雙方就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相關協議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根據《》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課程和相關就業準備。

2、甲方負責培訓的實施和後續的學員服務、學員評估。

3、甲方負責制定學員管理制度。

4、甲方負責安排學員的課程計劃和實施計劃,如果有特殊課程計劃調整,須提前3天跟學員協調,得到學員同意後方可調整實施。

5、甲方提供培訓教學場地和培訓的所需教學設施及其教學資料。

6、培訓時間自月年

7、乙方承認以詳細瞭解甲方的培訓課程及其教學計劃、學員管理制度:乙方承諾一旦成為本學校學員不得中途退學,否則,所交學費不得要求甲方退費。

8、乙方承認認真遵循本學校的學員管理制度,認真完成老師下達的各項相關專業練習,相關的實訓主題設計,相關的課程測試,及其畢業設計。

9、乙方承認在校期間完成的所有課程專案練習的權利均由本校老師所有。

10、乙方承認在校如有違紀違規均遵循學員管理手冊的條款。

11、培訓費用支付條款:本合同的培訓費用總金額為人名幣元整(大寫人名幣),其中包含課程開發費、教師授課費、各項專案設計輔導費、講義制度費、上機費。

12、本協議附件《學員管理手冊》和學校的各項章程等與正文具有同樣的效力。

13、乙方在遵循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前提下,甲方免費為合格學員推薦相關的就業服務。

14、如有雙方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在補充協議,附件及其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本合同效力。

補充備註:

甲方:成都市十月驛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成都市洗面橋街30號高速大廈B棟23樓

電話:xxxxxxxxxxx

日期:20xx年月日

地址:電話:日期:20xx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最長籤幾年

後來,我結婚了。廠裡也沒虧待我,把我老公從外地調來,也上了戶口,安排了合適的崗位。5年勞動合同期滿後,董事會決定為骨幹員工買房,我又趕上了這趟車——一套房子幾十萬元,再加上兩個進京戶口,讓我覺得自己這些年的堅守是值得的。後來,企業效益慢慢好了,我也被提拔成中層幹部,收入也大幅提高了。

我有一個學弟,是學強電專業的。他當初也和一家企業簽了5年合同。這5年,他一頭紮在車間裡,不怕苦不嫌累,先後負責幾臺新型進口裝置的電器安裝除錯,把書本上的知識用到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5年合同期滿後,他跳到一傢俬企當電器工程師,現在已經坐到副總的位置,收入十分可觀。他深有感觸地對我說,他如今成為這一行的專家級人才,一直感謝原來單位對他的重用。如果他不是籤5年合同,原單位不會放手把他放在關鍵崗位,他也就學不到真本事。誰願意把重要的工作交給“飛鴿”牌的人呢?

如今同學聚會,談起往事,都說我們有長遠眼光,吃小虧佔大便宜。

做人不要只看鼻子尖下的一點地方,如果你覺得某個崗位有發展前途或者有良好學習機會,而人家要求你籤3年以上勞動合同,你最好不要放棄。

“補充條款”要謹慎

《勞動合同法》強制規定:企業必須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我看來,簽訂勞動合同只不過是種形式,意義不是很大。

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離職,提前3天;在合同期內,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當離職了。所以,無論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1年、還是3-5年或5年以上,甚至無固定期限合同,都沒有關係。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內容,包括其中的額外補充條款。有些“補充條款”是針對公司給你的某些“特殊照顧”,如果你接受了,就意味著你要老老實實地“回報”,要想提前離職可得考慮成本。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嘛。

同事小李是我們公司的骨幹,公司曾經送他去國外培訓。出國前,他和公司簽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如果違約將按服務期的20%來賠償。但2年後,小李卻向公司提出離職,痛快地付了違約金,雙方好聚好散。

臨走前,小李偷偷告訴我:新東家會幫他付這筆違約金的,我提醒他當心又被套住,他不信。結果半個月後,他哭喪著臉告訴我,他剛離狼群,又入虎口了——和新東家的勞動合同中,果然也添加了這筆違約金額。不過,在薪水數字增加的前提下,小李還是欣然接受了那個補充條款——一個願挨,一個願打,也就沒什麼好說的。

這不,小李還是幹得好好的,聽說最近還晉升副總了。

勞動合同 篇5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程式有:

(一)自願報名,提交證明檔案。

在有組織的招工考試中,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自願報名,選擇自己認為合適的工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提交城鎮戶口、畢業證書或者其他的證明檔案(如初次參加工作,應提交居住在街道以上機關或學校的證明檔案),以此保證錄用職工的政治條件,保證用人單位瞭解錄用職工的文化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便於分配工作,用其所長,防止在校學生中途離校,防止非城鎮人員參加考試。確需從農村招收工人的,除國家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各用人單位招用或個別錄用職工時,應對應招人員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內容和標準,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有所側重。招用學徒工人,側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術工人,側重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核;招用繁重體力勞動工人,側重身體條件考核。這樣做,對提高招工質量,保證生產,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風,促進青年學習有重要的.意義。

(三)填寫新職工審批表,報請市、縣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批,並由審批部門發給新職工錄用通知書。

(四)被錄用者提交報到檔案和其他證明檔案。

被錄用者在向錄用單位報到時,應提交報到檔案,經錄用單位審查後,才准許報到,由錄用單位發出任職通知書。

(五)用人單位向被錄用者介紹擬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和要求。

在訂立勞動合同以前,用人單位應當向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如實地、詳細地介紹擬訂勞動合同的條款內容、涉及的有關情況以及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用人單位還有義務回答招用職工的詢問、意見和要求。

(六)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新招用的職工依法就勞動合同的條款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達成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即告成立。當事人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對新職工進行考查的一定期限)。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進一步考查被錄用職工的德智體全面情況,瞭解其業務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與其擔任的工作相稱。如果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與其承擔的工作不相稱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七)工會對錄用職工實行必要的監督。

我國工會法規定,企業行政錄用工人或職員時,應當通知基層工會。基層工會如發現錄用職工或職員違反政府法令時,有權於三日內提出異議。這樣做可以防止個別單位不顧生產需要,亂用職工,使企業受到不應有的損失。同時,也可以維護錄用職工或職員的合法權益。

(八)辦理法定手續。

有些用人單位在招用特定工時,應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如全民所有制礦山、建築、交通、鐵路、郵電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輪換工或農民合同制工人時,同農民本人或其所在縣、鄉有關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後,應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用人單位在與被招收的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以使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日臻完善:

1、當事人雙方應首先衡量本身是否具備招工的條件;

2、訂立勞動合同既要符合國家法、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又要結合實際;

3、勞動合同的內容要簡繁得當,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詳細的內容,可以從簡,對於國家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的,應當儘量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

4、勞動合同中的用語要力求準確、明白,避免使用容易產生誤解或歧義的詞語;

5、雙方當事人的責任規定要明確,責任不僅是勞動合同的核心,也是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之一;

6、勞動合同訂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確。

可能每個單位對於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式都規定的不一樣,但是總的來說都會具備以上幾步。希望各位勞動者能認真對待,早日與自己滿意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6

入職前求職者都會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對於勞動合同你瞭解多少?

籤合同的時候可要慎重,認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條款,讓合同充分表達自己的權利,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籤勞動合同。

你有“討價還價”的權利

不少求職者心理上把自己定位為弱方,用人單位一出具合同連看都不看就簽字,這樣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遼寧省就業網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部長劉嘉佳提醒求職者:“求職時,要把自己定位為合同平等的一方,應該明確自己有權提出問題,更有權利‘討價還價’。”

合同中包括權利和義務。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般都是對等的,一方享受到權利,就必然要承擔一定的義務。

比如,用人單位享受到了使用勞動力的權利,那麼就要承擔給付薪酬和福利的義務。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如果發現合同的條款都是規定了用人單位的權利,而義務沒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確,或是用人單位為了留住勞動者,在合同中對勞動者違約行為約定了數額過大的違約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膽地提出來並協商修改,合同範本《籤勞動合同》。

容易誤讀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簽訂合同時,哪些問題是容易引起糾紛、容易誤讀的呢?且看本報採訪的專家為您解讀。

問題一:勞動合同即將終止,恰遇員工生病,合同法定順延,那麼順延期間是否需要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不籤,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承擔不籤合同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劉嘉佳:這個問題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說明。42條45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醫療期滿時才能終止。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屬於勞動合同法定順延情形。所謂順延,是指勞動合同要按照原先的內容再履行一段時間,由於是法定的順延,即相當於再順延一段時間,也是在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不用承擔不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問題二: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還需要儲存?

劉嘉佳:很多人都忽視了這一點,覺得離職後原來的勞動合同就沒什麼用了。其實《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問題三:建立勞動關係後,最遲應該在多長時間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遼寧省就業網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張金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法律提倡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即用工之日就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就不屬於違法行為。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一經簽訂,沒有雙方當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雖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對合同無效的規定,但合同的一個最重要特徵就是體現雙方當事人的意思,沒有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也沒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廢除的。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 年月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無管轄權為由對勞動爭議案件不予受理,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經審查認為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確無管轄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經審查認為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有管轄權的,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仲裁,並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仍不受理,當事人就該勞動爭議事項提起訴訟的,應予受理。

第二條 仲裁裁決的型別以仲裁裁決書確定為準。

仲裁裁決書未載明該裁決為終局裁決或非終局裁決,用人單位不服該仲裁裁決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經審查認為該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的,基層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二)經審查認為該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的,基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告知用人單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仲裁裁決;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三條 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用人單位申請撤銷終局裁決的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中級人民法院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製作調解書。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條 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僅就給付義務達成的調解協議,雙方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第五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併、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八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九條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條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未採用書面形式,但已經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採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十二條 建立了工會組織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但未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事先通知工會,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起訴前用人單位已經補正有關程式的除外。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法施行後,因用人單位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四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未依法取得就業證件即與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未依法取得就業證件即與內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請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持有《外國專家證》並取得《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與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建立用工關係的,可以認定為勞動關係。

第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本院頒佈的有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牴觸的,自本解釋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

本解釋施行後尚未終審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