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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出租合同(合集14篇)

合同協議 閱讀(2.6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合集14篇)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雲龍龍騰養殖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承包土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功果橋鎮下塢村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面積

__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______。附《土地承包合同》影印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集體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1000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2、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溝渠暢通,保證有效灌溉。

6.保證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同等的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合同結束後,乙方必須將農作物收割至不高於10公分,地膜由甲方自行處理。

六、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附著物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十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請求裁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雲龍龍騰養殖專業合作社

乙方專案責任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簽約地點:下塢村民委員會

20xx年4月14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總面積約 平方米。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拆遷,土地賠償款項歸甲方,其餘的地面賠償歸乙方。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二、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餘租賃費用由乙方於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甲方(籤蓋):

乙方(籤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範本20xx-01-09 8:58 | #3樓

出租方: 組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本區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步伐,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及昆明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承包合同條例”相關規定,本著經甲、乙方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公平、友好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 租地面積

所租賃的是 的土地,面積 畝,位於馬金鋪村 組,作為乙方種植,花卉蔬菜及用地。具體範圍以甲乙雙方實地指界,國土管理部門勾繪的土地界紅線為準。

二、 租用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三、 租用方式:

採取每年定時支付租金的方式,按每年每畝以 租賃費,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租金不的拖欠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乙方擁有使用權。

2、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築物設施的使用等。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協調生產經營和租賃進場期間所涉及的用地、、用水矛盾,以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在租用範圍內修建臨時生產生活建築物,村、組不收任何費用。

2、在租用期間,凡涉及規劃及國家重點專案需徵用該土地時,乙方應顧

全大局,服從國家重點專案徵用,甲方收回承包權。土地徵用時所涉及乙方的財產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同時乙方按當年使用土地時間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合同條款,未經雙方商定,任何一方倖免不得隨意更改和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2、乙方因經營不善,到每年 年 月 日無能力支付當年租金是,乙方復耕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在租用土地內的建築物、樹木、設施等所有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乙方在合同未滿期間,單方終止合同,也應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六、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交接土地的時間:定於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若雙方對違約責任發生爭議時,可向呈貢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聯絡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住所: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鄉(鎮)或街道村或社群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為: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為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員會:

鎮人民政府:

年月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3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 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 )稻穀, 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 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 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 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 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 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 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 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定,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 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 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滯納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專案相牴觸,造 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 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 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 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 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 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 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 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 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 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 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 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 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轉讓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受讓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閒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群眾充分討論同意後,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_________畝(大寫:_________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社畝五十年按________________元/年計算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整)。採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後出收據並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四、其它

1、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並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_________蓋章,社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蓋章,社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協議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協議終止

國家徵用該土地時,協議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協議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時,丙方有權解除協議;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為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為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9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並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xx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註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xx年至20xx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2

甲方 (租賃方) :

乙方 (承租方) :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地租金為 元/畝,20xx年 月 日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條 如土地被國家、政府徵用,普通青苗費屬於農戶所得,地表基礎設施和鋼架大棚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動)。

第六條 土地退還農戶須提前半年通知農戶,如未通知,損失由乙方承擔,土地內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負責清理乾淨。

第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2、承包費每畝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為 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後種田的原則,以後每年則由稻收後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出租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村社;姓名: ;面積: ;田: ;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並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 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 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後合同解除或到期後,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