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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6W)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位於 房屋、場地一處,現租給乙方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電、等設施,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為 元整(¥: ),租金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到期不繳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場地。到期續租乙方有優先權,雙方協商簽訂協議。

3、乙方使用期間,必須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乙方因經營不善,違法經營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賬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場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私自建設,如有建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設施、裝置應拆除移走,恢復場地。甲方需用設施、裝置時雙方協商,甲方付給乙方一定費用。

5、租用期間,如因政府拆遷,甲方退還乙方租金,本合同終止。

6、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私自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幷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職務: 聯絡方式: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職務: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目標的原則,經雙方自願一致協商,特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營業場地的位置、面積及經營

1、專案:

2、面積及位臵:

3、租賃場所內,乙方自行負責內部設計、裝修格調、櫃檯裝置、管理體制和財務獨立核算。

4、乙方租賃目的用於經營。如租賃期間乙方遇到銷售網點格局調整,乙方可以轉租,也可以與甲方協商解除合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有效期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如遇搬遷,本合同即解除。

三、租金及交納方法

本合同約定年租金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

第三年為 元。

房屋需先付租金後使用,每壹年一付,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支付次年房租,甲方無條件為乙方提供發票。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提供相應發票。

四、租賃財產的保養

乙方使用的營業場地要加以保護,如遇裝修需要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公共場所的保潔、治安和市場管理工作;

2、甲方應儘量為乙方提供各種方便,乙方享受商場內國家法令、政策許可下的各種優惠條件;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所必需的水電供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水停電的,甲方補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該及時向甲方繳納水電費(供水供電部分有另外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擅自表外用水、電或者弄虛作假。水電收據請乙方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概不退賠;

4、甲方應當保證所租賃場所的正常使用。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影響場地使用的因素,甲方應當負責消除。如甲方未能及時消除,乙方處理的,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各政策法規及相關規定,合法經營,不弄虛作假,不欺行霸市,明碼標價,上繳工商管理費用及國家稅收;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向消費者負責,保證貨源的質量,不短斤缺兩,對價格、數量、質量所引起的糾紛,乙方要妥善處理,做好善後服務;

3、乙方在租賃期內,如發生債權債務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財產、產權做抵押;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

但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且甲方按合同價款的x%承擔違約責任。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使用的。

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x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以及因產權變更等其他原因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且甲方按合同價款的x%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乙方如需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簽承租合同的意向。在同等條下,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續訂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所租用的營業場地,如遇國家規劃需要拆遷的,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服從或退出,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已交租金,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如遇到拆遷,法律政策規定由承租方享有的權利,乙方有權享受。

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樂清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有關規定,乙方租賃使用甲方房屋及房屋前後場地,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場地面積及其附屬設施: (北面通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前南面5米寬作為日常通道以及用電和生活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叄年,自乙方要續簽,經甲方同意協商一致後,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付期限:

1

2、租金按年度先付後用,每次提前一個月付訖,退租或協議終止時,須將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施完好交還甲方。

四、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和維修不及時,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2、乙方租期內損壞的門、窗、磚牆及場地等均由乙方維修並承擔費用。

3、租賃期內,乙方經營時所損壞的水管、電線等裝置由乙方自己負責。如需甲方修繕,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時三個月的租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15天以

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乙方租用的房屋進行停水停電等措施,無故拖欠房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3、乙方經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行為乙方自行負責。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由於出租的房屋集資房,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經全體房東協商一負責同乙方對接和日常房屋事項問題處理。

2、由於出租的房屋是由20戶房東共同所有的房屋,所以本次房屋租賃是經全體

房東協商一致後同意租給乙方的,附全體房東同意租賃承諾書一份,如果乙方租賃房屋後在承租期內出現有個別房東不願意出租或不配合乙方工作,由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解決,如甲方委託的房屋租賃負責人出面協調無效,並給乙方日常經營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6個月房屋租金作為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如承租期內我司在日常經營活動當中與周圍鄰居、村民或村委會發生矛盾或糾

紛,甲方可協助乙方調解。

4、由於甲方當地風俗習慣的原因,所以乙方同意在甲方辦理紅白喜事時,開啟一

樓二扇大門配合甲方,但甲方應提前一至二天通知乙方。

5、乙方經營所耗用的水,由乙方按本村統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甲方,由甲方統一

支付給水力公司,由於甲方的原因在收到乙方水費後未及時繳付造成乙方停水,致使乙方停產,則由甲方承擔賠償損失。

6、乙方經營所耗用的電費,由甲方代收交付給電力公司。

7、租賃期內乙方應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包括器材配備)和治安等各項工作。

8、出租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使承

租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9、如遇政府建設性徵地和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髮生,雙方均無條件服從,

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應在接到徵地批准書或通知後三個月內搬離租賃場所。

10、由於乙方的各種原因,租賃期內要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

知甲方,在終止合同的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1、租賃期內,經營、生活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承擔清運及費用,甲方協助解決。

12、租賃區域外公共通道,乙方不得隨意佔用和停車。如需臨時佔道,則不得影響

交通。

13、若乙方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

工,以確保房屋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所裝修的功能設施,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得拆除,無償留給甲方。

1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經過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和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三頁,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施金桂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13505875855 電話:

郵編: 郵編:

本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樂清市

場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從2015年1月1日起至拆遷止。

第三條 租金及水電費支付

1.2015年租金為。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月。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每年分兩期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年的一月份,八月份。

第四條 水電從出租方處接水電,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交納方式:現金支付 。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如果甲方要把乙方租賃的房屋租給他人或者拒租,甲方需向乙方賠償一年的租金。 如果乙方不需要再租時,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不需甲方賠償一年租金。

(注:乙方在租房屋時曾幫甲方挖掘土方二十三車,砌牆,鋪地板,鋪路面,打牆等材料及人工費約5000元人民幣,如下述若甲方違約,需賠償乙方五千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五千元人民幣。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不用賠償。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五千元人民幣。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一方違約,甲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五千元人民幣。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 _ _____ 承租方(簽字): ______

聯絡電話: ____ 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 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