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節約、集約用地,發揮土地效益,促進經濟的發展,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後簽定本合同。 出租人: 簽定地點:
承租人: 簽定時間:
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一、租賃物
(1)租賃物名稱:(原)王元氣村村國小。
(2)有關租賃物的情況說明:(原)王元氣村村國小座落於曲堤鎮王元氣村村西,面積:805平方,屬村辦國小,1999年教育體制改革後全體師生併入東西李完小,此後學校一直閒置至今。
二、租賃期限:自2007年11月1號至2027年11月1號。
三、用途: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
四、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共計捌仟元整。
(2)支付期限:2007年11月30號以前。
(3)方式:2007年11月30號以前一次性全部交齊。
五、租賃物交付時間: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交付。
六、改善或增設他物的條款: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可以對原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必要的建設,租賃期滿後,動產由承租人自行處理,不動產根據當時不動產的實際質量、數量、用途、等情況折價後有村委會一次性支付給承租人。
七、違約責任:在租賃期限內,除不可抗力的情況以外,出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否則對承租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出
租人承擔。具體的損失額及賠償數額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如果出現合同糾紛,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租賃期屆滿前,如果雙方同意繼續續簽租賃合同,應在租賃期屆滿前半年內續簽租賃合同。
十一、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2027年11月1日;但承租人出於當時經營的需要,當天不能返還的由雙方另行確定返還時間。
十二、其他事項:(1)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額外費用。
(2)租賃期屆滿後,如果出租人出賣租賃物,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十三、在租賃期限內,雙方如就有關事宜變更或增設合同條款,可再簽定附屬合同,附屬合同與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承租人、出租人各執兩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公證意見:
住 所: 住 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公證處:(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
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
、 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3、 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0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15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04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04年4月1 日至2004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裝置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裝置與《附件一,二》所列專案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 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 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 擅自變更租金的; 2、 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 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 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 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 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 元。 8、 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土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裝置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04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0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15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04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04年4月1 日至2004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裝置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裝置與《附件一,二》所列專案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 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
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裝置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 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 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 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04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0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15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04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04年4月1 日至2004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裝置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裝置與《附件一,二》所列專案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 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範文房屋土地租賃合同範本(一)(2)由蒐集自網路或網友上傳,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關於土地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合同範本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
參考條款: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土地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吳廣炎 (出租方)
乙方:吳煥明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豐順縣豐良鎮豐良大橋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酒店綜合用地發展和溫泉游泳池經營。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8 年,從 2012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商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2012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費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計 960000 元(大寫:玖拾陸萬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廣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2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