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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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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注意什麼?從法理經驗和現實維權經驗來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注意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包括它的基本資訊的真偽;房屋買賣合同文字;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中的權利義務需規定明確;除此之外,房屋面積和付款方式,交房日期也不能忽視,要儘可能詳細確定。下面由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誌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二、房屋買賣合同文字

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三、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中的權利義務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字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字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異議,決不能草率行事。

四、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面積

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並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五、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範。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然後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可能會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六、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交房日期

一定要認準合同中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會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