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 篇1聘用人:
甲方: 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錄用乙方為兼職員工,僱傭期限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希望繼續維持合同關係時,則須另行訂立新合同。
二、聘用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主要工作職責為: 據甲方的時間安排,在乙方無合理客觀原因的情況下必須隨叫隨到,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勞動時間
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四、薪資
1、聘用期內,甲方承接的裝飾工程專案分配給乙方進行繪圖 設計 編寫報價表至客戶簽單止全部裝飾工程量。
2、設計 預算 報價的取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按本專案工程裝飾實際面積每平方20元的計算方式付給乙方。
3、支付方式:按簽單後,開工 天內付給乙方 %設計費,等工程驗收一次性付清 %的餘款。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對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計劃要求進行工作。
2、乙方權利義務
①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②乙方應負責完成本專案裝飾工程全部的設計預算工程變更和竣工資料完善任務。
六、保密協議
1、乙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對工作中所接觸到的甲方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不得使用甲方資料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單位謀取利益,損害甲方利益。
2、本協議的競業限制期為1年,即在本協議終止、期滿或解除後1年內,乙方必須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條的約定。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一、公司合併後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的合併一般指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併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後,將其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在這兩種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併後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後合併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併後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②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④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⑤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綜上可知,要是公司進行合併的話,那麼合併後的公司會繼承與之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就是說雙方之間並不需要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了。
公司勞動合同 篇3單位名稱:
員工姓名: _____________ _
編 號: ___________ 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
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年月日簽訂:
(1) 以下稱甲方;
(2) 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茲協定如下: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
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職務類別。
(二)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職業發展規劃的需要可調整乙方
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
(一) 由於工作的特殊性,對乙方整個團隊的工作時間作如下要求:團隊工作人員可實行輪休,但每日在工作場所內工作人員不得少於兩人,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
(二)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並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
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根據甲方的工作要求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應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提供必要的勞動
條件和勞動工具。
(二) 對乙方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工
作期間為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健康檢查。
(三)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四)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管理人員指揮中違反乙方安全及健康時,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一) 公司根據工作業績考核結果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為1-3個月。轉正後根據甲方制定的考核標準,基本工資按分級定崗標準執行。
(二)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 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以發放工資最近的工作日前後進行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 甲乙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時,乙方在崗期間裡辦理的社會保障手續轉移給乙方所有。
(三)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 甲方依法規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崗位考核標準應向乙方公示。
(二)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崗位考核標準,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三)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給與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五) 根據勞動合同及勞動制度規定:如當班職工沒有完成當班工作崗位任務時,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同時應加班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同時執行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標準。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各種客觀因素;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4、甲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5、當有關法律條文發生變更,合同的有關條款將因法律條文的變更而自動變更。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 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十五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如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甲方另籤的其他協議(如培訓協議)尚未到期,但隨勞動合同的終止該協議亦自動終止。如乙方違約則應按協議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二) 乙方離休、退休、退職、退養及死亡。
(三)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義務,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十二、調解及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凡屬“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補充。
(二)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 本合同壹式貳份,公司和員工各執壹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或蓋章)
日 期:20年月日日 期:20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 性別: 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______
號碼____
聯絡人 : ______
住址____
聯絡電話 : ______
聯絡電話: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1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年__ 月__日起至__年__ 月__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試用期為______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行政人事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 :___深圳市甲方設定的工作地點範圍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 小時(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__小時(不超過 40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在一年中工作滿 12 個月依法享有年休假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元)
(三)甲方每月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依據業績及工作表現給予一定數額的月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甲方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5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組織機構程式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3、本合同期限為完成 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贛州市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 完成工作數量, 並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滿後,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當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五、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後,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乙方,聽取乙方意見。
(七)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八)條第1、3、4、5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