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實用】公司勞動合同彙編8篇

合同協議 閱讀(2.33W)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公司勞動合同彙編8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勞合字(20xx年)第 號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受 用 人:(以下簡稱乙方)

受用人身份證號:

甲方根據公司需求本著公開招聘、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核、 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明確用人單位和受用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條約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屆滿,合同自行終止,若需要續約,需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的以下第 種工作制度:

A.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三條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確認工作責任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本於工作職責道德、專業技術技能指導等進行培訓,乙方應接受公司教育培訓考核。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地、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5、根據乙方的能力及表現,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最後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現行工資制度標準及崗位區別, 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餘福利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根據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3、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發放上月的工資及各類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幾天,乙方個人所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及工資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職期間應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與勞動保護。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停工醫療期限和有關待遇按勞動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等,甲方應按國家和昆明市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規章制度

1、甲方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嚴守商業機密。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獎懲規定給予乙方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由於工作需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定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由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2)遇不可抗因素,無法履行勞動合同時。

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實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時。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時。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傷害公司信譽,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時。

(4)乙方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供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甲方另行安置適當之工作時。

(2)乙方無法勝任勞動合同約定這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適應所有工作時。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議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時。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時;

6、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並進行交接。但甲方辭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乙方及辭退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自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爭議一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因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並於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居住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及專案聘用負責人 (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 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制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南京市浦口區泰山街道黃姚北門安置房二期 專案施工現場做 職務,在該專案在甲方指定負責人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聘用時間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為止,如因工作需要,中途甲方也可以將其另調它處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在聘用施工期間年薪按 元人民幣(包括一切費用在內),平時支出生活費20xx元/月,根據完成工作業績,有獎、有罰(專案部有明細)剩餘款項聘用到期一次付清。

三、甲方職責: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思想教育和業務指導培訓,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其業務技術不斷提高,甲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按時支付生活費,乙方伙食和手機費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甲方領導,嚴格執行甲方及專案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完成分配任務,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並按出勤月基本工資70%結算解聘,與甲方不存在任何關係;

2、因工作失職未按正常操作,未按甲方要求違反甲方制度,給工程質量、安全甲方造成損失的,自願接受處罰和賠償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3、如因工作安排不當,管理不善,致使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工期延誤,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堅持每天考勤制度,每月出勤不低於28天,如外出必須經過甲方專案部的負責人簽字批准,否則出現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5、會計、印章、勞務、材料員,因非正常工作操作程式造成損失、失誤、錯帳的負責全額賠償;

6、資料員未按正常工作要求進行資料保管,造成資料丟失和損失的,按該份資料價值賠償。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六、 乙方鄭重承諾:服從甲方安排,遵守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全心全意為專案部工作。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乙 方:

授權代理: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辦公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履行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乙方 □本地 / □外省市來 從業人員,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本合同期限為 壹年。

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本合同期滿後,雙方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協議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乙方到******或下屬*****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在用工單位統一管理下,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到下屬*****工作,乙方清楚理解和接受,並對此沒有異議。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3.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結合對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現而安排崗位或者調整崗位。乙方在接到調崗通知後,應當按照規定的日期到調整後的崗位工作,否則以乙方放棄工作任務而自行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的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如果用工單位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其它工作時間制的包括綜合計時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生產需要及規定安排,乙方必須服從。

2.甲方委託用工單位對乙方在工作期內進行工作時間的考核,乙方執行用工單位按年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合乙方在用工單位的生產班次和工作時間進行考核完成情況。乙方若未達到考核要求,可依據用工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按照用工單位現行的工資制度執行,病假等有關假期扣除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全勤在職在崗工作月工資收入為工資加獎金總收入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基本工資,

3.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費、崗位津貼等由甲方次月18日支付(節假日順延)。涉及個人所得稅按規定從工資中代扣。

4.用工單位進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乙方的工資相應予以調整。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相應的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

2.乙方可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3.食宿及水電費:按甲方或用人單位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工傷處理

1.乙方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標準的安全、衛生及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用工單位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乙方在用工單位應做到安全生產,如發生工傷事故後應服從甲方或用工單位指定的醫院治療,治療期間乙方應聽從醫院的安排,乙方修養結束後要及時回用工單位工作。聽從甲方安排工傷鑑定,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超過工傷醫療規定及法律、法規以外的任何要求。

3.乙方因違規操作所造成工傷亡的醫療費中、含假身份證的、不屬理賠範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在工傷認定、鑑定(醫療終結)後或因病、非工傷亡以及打架鬥毆造成傷害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勞動教育與培訓實踐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聲譽和權益,乙方應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制定和修改的工作程式、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生產工藝、安全操作等其他各項工作規範。

2.乙方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及勞動紀律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國家規定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法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到用工單位培訓考察期間,實行優先錄用,如超期未被錄用,自動離職未履行工作移交(包括未辦理離職手續及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物品),乙方為此所造成的相關損失費用需支付用工單位賠償金的由乙方承擔,並從工資中扣除,或按天計算支付甲方賠償金,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被用工單位錄用之日起未能在5個工作內提供及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試用期間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到用工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全部物品,手續完成當日離開住宿地。如擅自離廠或未按規定提前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以一個月工資替代提前通知期。

4.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為乙方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不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1) 乙方在工作期內,甲方或用工單位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個人背景資料(包括身份證、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資料等)進行核查,如發現有不實的,及在應聘前被追究刑事責任未宣告的;

2)在試用期間被用工單位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屢次(2~3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無故缺勤的;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的;

4)違反甲方及用工單位員工行為規範管理條例,被黃牌警告外被處罰的;

5)違反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產品質量報廢和裝置損壞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和規定,隱瞞婚姻狀況及懷孕的,視為乙方違反誠信原則。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後10天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或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乙方具有偷竊、打架、吸毒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在合同期間如曠工、辭職及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或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涉及乙方被放假、裁員等按在用工單位末考勤記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必須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並提供書面調整工作單位的要求。甲方根據國內其它用工單位的需要,為乙方調整到其它用工單位工作(其條款與本合同相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的用工單位去工作。如乙方未在5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後的用工單位去工作,甲方有權視為乙方擅自離職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甲方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9.乙方接受和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或後、乙方不需要甲方向乙方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任何口頭通知和出具書面形式的通知書。

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調解,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因與用工單位產生用工或勞動糾紛或其他爭議,乙方應先和甲方溝通甲方配合乙方與用工單位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乙方必須在用工單位離職前辦理仲裁或訴訟,否則其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及用工單位將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作業環境、工作崗位等,均告知乙方,乙方瞭解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相關情況後,簽訂本合同。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通知公示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乙方應知曉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定,並承諾遵守。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無異議。

3.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如認為正當權益受到損壞,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如實向甲方反應清楚,並提供有效證據,採取積極、冷靜的準確態度等待問題解決,如有不聽勸阻,無理群鬧,過激行為而造成過錯或違反法律的,其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5.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6.因用工單位生產有其行業的特殊性,受季節及外貿出口訂單影響,生產任務忙時需要加班。乙方願意受用工單位的統一按排,在生產經營需要時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班,只需通知即可。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用工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

甲方(用人單位)

單 位 名 稱

性 質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政 編 碼 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內型為 合同期;

2、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 其中試用期90天。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 具體任職崗位的相關要求見甲方《崗位說明書》;

3.、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4、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根據有關員工的升職、降職、調動等管理辦法結合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對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進行的調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條 工時制度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具體的崗位工時制度確定乙方工時制度。工作人員實行按工作量折算工作時間;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修改具體的崗位工時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工時安排。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工資和福利金額,以領取人民幣或打卡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間的工資以及基本工資為基準, 按國家和甲方相應規章制度執行;

3、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週期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獎金以及各種津補貼、分紅)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只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其標準按甲方相應的規章制度執行或按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費發放;

4、 需單獨計發加班費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以乙方基本工資為準(不含計件工資、各種福利補貼和獎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和修改工資構成形式、可對工資以及薪酬福利拿入績效考核獎懲制度,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自願接受;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有權依據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等結合甲方薪酬制度調整(包含提高和降低)乙方薪酬;也可根據乙方工作表現,決定是否對乙方額外發放其他獎勵。

第六條 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如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保險遲繳漏繳少繳責任,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2、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乙方有權拒絕接受有關安全的違章作業指令;

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解除或終止合同

1、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首先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在合同期內原則不得辭退,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乙方無正當理由堅持要辭職的,不計發當月工資及其補助和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修改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守則》、《崗位職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辦法、勞動紀律、獎懲等規章制度。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若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紀律處罰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適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返勞動紀律、操作規程或甲方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 、消極怠工、工作業績差、責任心不強、給公司經營管理帶來較大影響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依法追究刑責的;

[6] 、違返[保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7] 、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不願調整工作崗位的;

[ 8]、未經書面允許在外兼職,或者工作時間幹私活;

[9] 、利用工作便利謀取私利,收取或變相收取回扣或;

[10] 、侵佔、挪用、、毀損甲方財產;

[11] 、聚眾賭博、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吸毒、賣淫、;

[12] 、塗改、偽造、偽造單據及證明;

[13] 、乙方如有朋友、親屬在甲方競爭的組織或機構任職的,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曉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4]、乙方應認真遵守雙方的薪酬保密制度,在職期間除甲方相關部門人員清楚乙方的薪酬標準外,乙方不應向第三方洩露自身以及甲方的薪酬標準,如經發現並對甲方造成影響,經核實無誤後,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4、其它解除情形;

[1]、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治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或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 工種崗位規定、 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企業因生產經營之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員工說明情況,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解除勞動合同;

[3]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組的;

[4]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 、企業停產、 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仍需裁員的;

[6]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6、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勞動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的、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各項福利、分紅、考核金額和各種獎金立即取消;

2、乙方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時,及時與甲方交接工作,移交資料,結清錢物(包括所經辦的客戶款項及物品等),交還所借用的物品,完結工作、物品後,持相關資料到人事部門辦理手續。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行政、財務、經營、技術檔案等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應將所有有價票證、紙質檔案、電子文件、客戶資料及資訊資料交所在部門接收確認後歸檔;

4、財產、帳務、金錢未交接或隱瞞不交以及交接不清的,按侵佔單位財產處理;

5、有價資料未交,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按100元至1000元之間賠償甲方損失;

6、合同或者重要保密檔案未交接的,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壹萬元至五十萬元之間賠償甲方的損失;

7、一般檔案未交接的,實際經濟損失無法計算的,根據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壹萬元以內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甲方規章管理制度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簽印: 年 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總則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乙方宣告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同後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後的制度執行。

二、合同型別與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型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願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智慧財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每週平均工作不超過_______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不屬於加班行為,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於個人自願行為,不屬於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為______元,正式錄用後月工資為_______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並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並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甲、乙雙方再次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並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並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僱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資訊)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准不得將甲方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影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和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檔案、物品。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適時的與甲方簽訂資訊所有權協議或保密資訊協議,進一步完善對甲方商業祕密的管理。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乙方在此承諾: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熟讀員工手冊內容,並且員工手冊如有更新,乙方自願完全遵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損失_______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開除、除名、辭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和可能有繼續履行條件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_____天的;

8、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甲方《員工獎懲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並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考勤與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說明書、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和禁業限制協議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三)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有關書面檔案、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該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交付郵遞即視為送達。

(四)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公司》

單位(甲方):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 叄 年,即自 20xx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6 月 30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財務 部門從事 會計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

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1100.00 元/月(學歷、工齡、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六條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以後,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按照法定程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或者職工勞動、生活情況的變化等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限於對勞動合同中某些內容的變更,不能對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進行變更。 合同當事人的變更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係的形式。 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由於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並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覆;然後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覆,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後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後,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後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

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後,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

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

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