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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通用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7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經營合同(通用15篇)

委託經營合同1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恆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願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並可由乙方委託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託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後,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於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專案整體商業落位佈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覆,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後方可入場經營;並服從甲方委託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後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三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四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範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並賠償商鋪經營戶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六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託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並由乙方向租戶代收。

第七條、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八條、委託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專案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託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為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條、為保障恆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為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戶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戶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於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二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託經營戶)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影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託經營戶)簽章 乙方: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0772)3358888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為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為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XXXX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XXXXXX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XXXXXX全體業主的委託對XXXXXX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XXXXXX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XXXXXX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影印件、XXXXXX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影印件(辦妥房產證後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4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委託經營合同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管理內容及委託期限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位於區層號之(商鋪/寫字樓)全權委託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協議書》,代收租金。

三、委託期限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資者委託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二、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

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元/平方米,共計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後,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四、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五、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三、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二、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二、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委託經營合同6

(本合同適用於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機構代為農戶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受託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二、流轉期限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七、其他約定

甲方將 等 戶農戶在 等地承包經營、面積合計(大寫) 畝的土地,以 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具體見委託流轉土地明細表。

流轉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按委託方的授權許可權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援、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託方和當地群眾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1、土地流轉後,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稽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援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

5、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委託管理內容及委託期限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築面積共計______平方米、位於___區____層____號之_________(商鋪/寫字樓)全權委託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合同書》,代收租金。

三、委託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資者委託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二、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______(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______元/平方米,共計______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______(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三年後,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後,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四、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五、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______(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三、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二、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合同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二、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合同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委託經營合同8

委託方(甲方):

被委託方(乙方):

物業名稱:XXXX。

物業編號:

甲方購房合同編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以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委託經營合同》的基礎上,經過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委託經營事宜,達成如下繼續履行經營條款:

一、房屋的概況

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間;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甲方將所購房屋委託乙方經營,委託經營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期限繼續執行至期滿。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滿,乙方按期將該房屋歸還甲方。

三、本合同以乙方就XXXX 樓至 樓與 公司所簽訂的整體租賃的 合同的成立且生效之日為其生效之日。

四、租賃房屋在委託經營期間內的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及其他有關經營的一切權利歸乙方(房屋所有權屬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收回經營權或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和經營方式。房屋裝修、裝飾風格、佈局、色彩等應服從乙方經營需要和統一風格,對此甲方不得予以干涉。

五、委託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 元委託經營收入。

支付方式為:

六、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將該房屋交還甲方時,其房屋內由原經營者所進行的`地面、牆面、吊頂的裝修均無償交給甲方,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補償費用。甲方如需拆修移動,其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向乙方委託經營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訂立新的委託經營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甲方房屋的權利。

八、甲方因轉讓、贈與、繼承、抵押或其他原因導致商鋪所有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當在變更發生之日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原商鋪所有權人必須保證變更後的商鋪所有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 )均由原商鋪所有人負擔。

九、本協議的簽訂後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繼續有效,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按照原委託經營合同執行見附件二;以後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方式按照本合同執行。

十、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合同的公約與業主手冊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託經營合同須與購房合同或產權證產權證號: 一起方能構成有效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髮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託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 的 廣場(以下簡稱 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 層 號,建築面積 。

2.標的用途 廣場為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 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專案為準。

第三條 委託許可權

1.甲方就其擁有的 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 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 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 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止於 年 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維護 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 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 日至 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 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 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委託經營合同範本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託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願將其出資購買的位於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託管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願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許可權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託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叄週年。乙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託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 (一)委託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於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託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託期限過後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對託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託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託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託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託乙方與該託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期內對託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佈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託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託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託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於託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於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託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託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託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託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託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生效後,《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委託經營合同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專案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專案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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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委託許可權

4.1 委託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並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係。

4.3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託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並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範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託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託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於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屋面、樓頂、外牆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並、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夥、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櫃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範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佈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定、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稽核招商物件的品牌,稽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稽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適用於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於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資訊。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後,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裝置、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裝置:

通風裝置: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裝置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檔案,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叄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11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王輝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王輝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專案委託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專案

位於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專案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專案,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託乙方對該專案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

二、專案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從招商階段及後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 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一)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物件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為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專案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二)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為3年,從年 月日(預計開業之日起計)至 年止。

(三)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專案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四)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託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物件的選擇及招商執行,並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附件一)出工作計劃內容。

開業後乙方負責甲方完成商場五年營運測算

一、第一年營業收入預測(2907.92萬元其中租金收入112.68萬元) 第一年營業收入測算資料見下表。

一樓:20xx年(樓梯口等公用部分做特賣)

二樓:20xx年

3

三樓:20xx年

四樓:20xx年

4

五樓:20xx年

將樂東方商廈一至五樓總合計:

面積:8000 平 總銷售2736不含租金:2;毛利:612.41 平均扣率17%。

二、營業稅金預測(104.401584)稅費由商家出財務代扣或可以租賃的形式形成定稅

1、營業稅:112.68租金收入×5%=5.63 2、增值稅:515.21聯營毛利×17%=87.5857

3、城建稅: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7%=6.525099 4、教育費附加: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5%=4.660785 三、費用預測(萬元)

1、人員工資(125.28萬元)

在部門設定和定員定編基礎上,人員編制約在46人左右,20xx年-20xx工資總額125.28 萬元,20xx年-20xx年每年遞增5%,

委託經營合同12

甲方:_縣郵政局

乙方:_x、_x(_郵政局在職職工)

甲方決定停止經營_郵政超市,對超市商品和裝置折價處理給乙方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盤點清單:雀巢類、寶潔類商品在保質期內打八折;

其餘商品在保質期內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繳付折算款。

滯銷商品、臨近過期商品的處理另議。

二、根據現有固定資產:收銀系統作價6000元,雙面貨架每組作

價380元,單面貨架每組作價250元,由乙方向甲方繳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資產折價款為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資產時,首付折價款元的30%為元。所欠餘款由乙方以等額的郵政儲蓄有效存單作抵押;乙方在11月30日前向甲方再付折價款元的30%為元,甲方退還給乙方付款等額的抵押存單;乙方在20_年2月28日前向甲方付清折價款元的剩餘40%為元的欠款,甲方退給乙方折價款最後抵押的40%的存單。

四、承包期限為六年,從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止,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續簽。

五、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日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為每月3000元,乙方必須在當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費後,方能享有承包經營權。(20_年10月1日後乙方的承包費屆時甲乙雙方再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乙方不能繼續使用甲方目前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甲方現用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由甲方向登記機關注銷或變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稅務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七、乙方必須依法經營,所發生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概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屬於企業在職職工,買斷承包經營期內企業執行州局統一政策,只為乙方交納由企業為職工承擔部份的養老金和住房公積金;屬個人繳納部份,按規定時間由乙方自行向企業交付。在經營期內乙方不享受工資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經營期滿後回企業上班按規定競爭上崗。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的`固定設施:⑴現郵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門面(給乙方作經營場地使用)。⑵二樓除甲方留用一個房間以外的全部樓房屋空間給乙方作經營的倉儲和辦公用房,二樓窗戶防盜欄由乙方安裝,乙方解除合同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變二樓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徵得甲方同意。⑶現有門面內外和二樓屋內的裝置設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使用,乙方按水電使用量,按規定據實向甲方按月交付水電費,如交付不及時,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私自將甲方提供的房屋轉讓他人。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期內不按規定交納承包金,甲方將按照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視同長期不在企業上班作曠工處理。

2、甲方在乙方經營期內終止或變更向乙方提供的經營場地或設

施,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經營期滿失效。

甲方(簽章):_縣郵政局乙方(簽章):_縣郵政局職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委託經營合同13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託管標的

1.1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於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託管事項

3.1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託管經營目標

4.1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 萬元,稅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 ,負債率小於 。

4.2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 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託管經營擔保

5.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6.1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檔案、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檔案、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定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宣告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宣告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為公開資訊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託管經營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託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託管經營方案

4、乙方託管組名單

5、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______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______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______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______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______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委託經營合同15

甲方:xxxxxxxxxxxxx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平等自願的原則,經談判並友好協商,甲方將新校區食堂(以下簡稱食堂)交由乙方負責整體經營。雙方就食堂委託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著維護學院的穩定,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提高餐飲服務質量的原則,解決甲方師生員工的用餐需求。通過雙方共同建設,達到食堂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菜品豐富、服務優質、管理有序。

第二條 投資約定

1.甲方負責食堂內部裝修、大廳、售餐區的設施裝置及廣告等。主要包括:給排水和水電氣安裝等基礎裝修,食堂煙道等消防系統安裝,食堂餐桌椅、空調、照明等設施裝置(除後廚炊餐裝置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裝置),食堂廣告製作及安裝等。

2. 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萬元用於食堂後廚的炊餐裝置、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實際投資金額以甲乙雙方最終核定為準。乙方投入裝置的資金由甲方每月從乙方上繳的管理費用中返還。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採購裝置發票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交甲方儲存。

3. 甲方負責食堂房屋結構及屋面、設施裝置的大型維修及大廳、售餐區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乙方負責食堂後廚炊餐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

第三條 經營範圍

1.食堂主要經營大鍋菜,保障學校學生的基本伙食,解決不同層次學生的`就餐需求,同時經營各類風味美食,打造舒適、溫馨的就餐環境。

4.食堂可銷售乙方生產或加工的食品及麵包牛奶、飲料酒水。

第四條 經營期限及費用繳納

1.期限年,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終止。

2.乙方按月以銷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及管理費,由甲方每月從乙方銷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水、電、氣、垃圾費用除按政策減免部分之外的,應由乙方按時足額交納。

4. 若乙方投入的裝置資金在年內未全部返還完畢,則甲方與乙方續簽合同延長經營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資金為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調與內部相關部門的關係,指導和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經營活動。

2.甲方有義務協調市、區級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藥監局及消防安全部門辦理相關證照及迎檢驗收。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執行食藥監局及管理部門的各項食品安全規定,並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負責一卡通消費系統的投資管理和維護,有權對食堂經營狀況進行監管,保證食堂消費銷售收入能按時支付。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採購環節、飲食結構(菜譜安排)、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必要時提出整改意見。

6.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員工宿舍及配套設施,食堂員工住宿用水用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落實重慶市教委有關高校食堂的優惠政策,上交管理費與政策有衝突的,按協議約定為準。

8.甲方按投資約定做好食堂基礎裝修、給排水和消防系統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電、氣到位。

9.甲方有權監管乙方的衛生、消防、治安、綜合治理依法經營等工作。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鑑定為準)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因乙方經營導致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做好正常伙食供應保障和臨時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員工的工資、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崗前培訓和傷殘疾病處理等,食堂員工每年需參加1次體檢,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3.乙方不得轉讓、轉租食堂經營權,必須保管和維護好食堂內的所有設施裝置。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應,遇特殊情況(包括接待任務等)應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時供餐。

5.乙方做好內部人員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現人事糾紛或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材料費用、人事費用、能源消耗及其他運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因經營需要,實施變動廚房的基礎設施,應事先報告甲方,並經同意後才能實施。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和有關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臺帳。嚴禁銷售變質或過期食品,因乙方經營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終止合作,並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9. 乙方必須做好菜品留樣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按菜品留樣規定進行留樣登記。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餚,每份留樣不少於 50 克,有標籤標明菜名,儲存 48 小時。留樣責任人要隨時接受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詢問。

10.食堂飯菜及其它商品銷售必須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統刷卡消費,消費視窗禁止私自收取現金。

11.食品安全承諾: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持證上崗,亮證經營。食堂餐廳、操作間及周邊環境按食藥監局相關規定執行;

(2)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檢查監督,支援甲方相關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產安全工作,在安全問題上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有效期間,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協議,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經營。

2.本協議到期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約。

3.如甲乙雙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