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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44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委託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2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檔案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定及營業裝置,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裝置,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裝置,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傢俬,裝置和裝置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裝置、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裝置、電話裝置、浴室水裝置、物料運送裝置,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裝置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裝置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裝置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專案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裝置,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專案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裝置的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