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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集合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經營合同(集合15篇)

委託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xxxx,面積|:xxx平米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為xx年,即20xx年xx月xx日起,止於20xx年xx月xx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xxxx份,協議雙方各持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託經營合同2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3.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① 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② 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經營合同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訂立地點:

受託方: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經營除食鹽和純鹼、燒鹼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託方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受託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託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託方不得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應物件: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託方應滿足受託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受託方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供應物件記錄轉交給委託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託期滿後由受託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約手續。

受託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託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並書面通知受託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範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100噸。

受託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託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檔案,附《合同書》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託方可隨時終止其委託經營業務。

2、委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佈局及管理需要,委託方可提前 30天通知受託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託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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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章) │受託方(章) │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簽字) │(簽字) │

│電話: │電話: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帳號: │帳號: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監製部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製部門: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其他用鹽委託經營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鹽批發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簽章: 續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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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

│ │ │鑑證: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簽章:│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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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

│ │ │鑑證: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簽章:│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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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

│ │ │簽證: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簽章:│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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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期限: │續約期限: │上海市鹽務管理局 │

│ │ │簽證: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簽章:│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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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受託方供應物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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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 位 名 稱 │ 供應品種 │ 月需量(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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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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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解除合同記錄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簽章):

委託方(簽章):

簽證方(簽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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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續約、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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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對鋪位委託經營事宜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一、鋪位的狀況

1.1甲方委託給乙方經營的鋪位系坐落在__________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座__________層(以下簡稱該鋪位)的商業用房,該鋪位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1.2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鋪位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鋪位的驗收依據:

(一)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委託經營管理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

二、鋪位的用途及經營資格保證

2.1乙方委託經營管理該鋪位用於經營;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委託經營管理鋪位的實際經營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

2.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商標註冊權證及專項許可證。如系授權經銷代理商,還需提供經銷代理相關授權檔案。證件年檢時須及時更換,如因乙方提供的生產或經營證照不實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本合同鋪位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委託經營管理費。

四、費用的支付

4.1委託經營管理費收取方式:

第一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月,年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二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月,年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一年: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月,年委託經營管理費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4.2按照先付款後經營使用的原則,委託經營管理費按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收付,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將首期委託經營管理費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乙方須在本季度委託經營期屆滿前15日將下一季度委託經營管理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一次性交付到甲方。後續交納委託經營管理費日期以此類推。

4.3物業管理費按建築面積核算__________元/㎡/月,乙方須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當年的物業管理費(第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收取)。

4.4裝修建設費按__________元/年支付,乙方須在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裝修建設費在簽訂合同當天支付)。

4.5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委託經營管理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為,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五、鋪位的交付與返還

5.1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後按甲方規定時間進場裝修,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鋪位。

5.2除甲方同意外,乙方應在本合同期屆滿後返還該鋪位,逾期返還鋪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該鋪位經營管理費。

5.3鋪位返還前,乙方應在不影響其他經營戶經營的規定時間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鋪位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不含隔牆、公共設施等),將經營商鋪恢復原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返還甲方。

六、鋪位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鋪位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須對其經營場地進行必要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2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鋪位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鋪位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委託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清潔、保安、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乙方鋪位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水費、電費、能耗費、保證金等各項費用。

7.2甲方有權利制訂大田時代廣場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及管理規範,要求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鋪位。

7.3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委託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保證金、水、電、能耗費等費用,中央空調使用費按實際產生數額按面積分攤,另行安裝的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7.4乙方店鋪裝修必須在不影響其他經營戶經營的規定的統一時間內進行。對於因在委託經營管理鋪位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所有店門在營業時間內都不得關閉,以保證消防、通風、採光、營業的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統一時間營業,不得遲到、早退、隨意歇業、佔道佔鋪經營,不得在商城內煮飯、炒菜、賭博等。

7.5委託經營期滿前,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訂合同的權利,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權並不續約,合同期滿本合同即終止。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8.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乙方已交費用包括委託經營管理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消費者的損失,該損失數額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甲乙方確認按合同委託經營管理費總額的貳倍支付:

(一)乙方逾期不支付委託經營管理費,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半個月仍未繳的;

(二)乙方開業後又無正當理由並經甲方書面同意閒置達壹個月的;

(三)乙方將鋪位擅自轉讓、專供他人使用;

(四)乙方喪失生產、經營的主體資格或喪失其代理、經銷等經營資格;

(五)乙方擅自撤店離場或因違法行為被依法查封的。

8.3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經營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鋪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鋪位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鋪位毀損、滅失的。

九、違約責任

9.1甲方逾期交付鋪位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月委託經營管理費用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的委託經營管理費。

9.2乙方遲延交付委託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保證金、能耗費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還應按未付委託經營管理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合同期內委託經營管理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所繳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逾期未結清全部費用又未將商鋪退還甲方的,甲方有權採取停電、停水等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因業態調整等原因需收回所委託的經營的鋪位,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乙方已繳納而未發生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和委託經營保證金,同時甲方支付叄個月的委託經營管理費給乙方作為違約補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9.4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協助乙方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十、其他

10.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0.2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3本合同期滿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叄份,乙方執壹份,甲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6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裝置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專案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檔案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定及營業裝置,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裝置,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裝置,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裝置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裝置、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裝置、電話裝置、浴室水裝置、物料運送裝置,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裝置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裝置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裝置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委託經營合同7

甲方:_縣郵政局

乙方:_x、_x(_郵政局在職職工)

甲方決定停止經營_郵政超市,對超市商品和裝置折價處理給乙方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盤點清單:雀巢類、寶潔類商品在保質期內打八折;

其餘商品在保質期內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繳付折算款。

滯銷商品、臨近過期商品的處理另議。

二、根據現有固定資產:收銀系統作價6000元,雙面貨架每組作

價380元,單面貨架每組作價250元,由乙方向甲方繳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資產折價款為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資產時,首付折價款元的30%為元。所欠餘款由乙方以等額的郵政儲蓄有效存單作抵押;乙方在11月30日前向甲方再付折價款元的30%為元,甲方退還給乙方付款等額的抵押存單;乙方在20_年2月28日前向甲方付清折價款元的剩餘40%為元的欠款,甲方退給乙方折價款最後抵押的40%的存單。

四、承包期限為六年,從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止,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續簽。

五、20_年10月1日至20_年9月30日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為每月3000元,乙方必須在當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費後,方能享有承包經營權。(20_年10月1日後乙方的承包費屆時甲乙雙方再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乙方不能繼續使用甲方目前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甲方現用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由甲方向登記機關注銷或變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稅務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七、乙方必須依法經營,所發生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概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屬於企業在職職工,買斷承包經營期內企業執行州局統一政策,只為乙方交納由企業為職工承擔部份的養老金和住房公積金;屬個人繳納部份,按規定時間由乙方自行向企業交付。在經營期內乙方不享受工資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經營期滿後回企業上班按規定競爭上崗。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的固定設施:⑴現郵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門面(給乙方作經營場地使用)。⑵二樓除甲方留用一個房間以外的全部樓房屋空間給乙方作經營的倉儲和辦公用房,二樓窗戶防盜欄由乙方安裝,乙方解除合同後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變二樓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徵得甲方同意。⑶現有門面內外和二樓屋內的裝置設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使用,乙方按水電使用量,按規定據實向甲方按月交付水電費,如交付不及時,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私自將甲方提供的房屋轉讓他人。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期內不按規定交納承包金,甲方將按照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視同長期不在企業上班作曠工處理。

2、甲方在乙方經營期內終止或變更向乙方提供的經營場地或設

施,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經營期滿失效。

甲方(簽章):_縣郵政局乙方(簽章):_縣郵政局職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委託經營合同8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___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___全體業主的委託對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___樓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商場經營

第四條乙方購得___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20xx年xx月xx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20xx年xx月xx日開始在每月的xx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帳號:)。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商場管理

第九條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條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甲方職工食堂的服務,甲方將上述食堂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職工食堂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在國家法定工作日和甲方提出的特殊時段提供餐飲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對食堂進行運營管理,並進行監督、指導。

2.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齊食堂所需的操作間及倉庫用房、進餐場所及桌椅、廚房裝置、食品加工機械、廚具、餐具、用具、水電裝置及其輔助裝置、消防器械。因食堂運作需要增加以上新裝置,甲方負責購買,產權歸甲方所有。

3.甲方應做好就餐人員的教育工作,注意合理用餐、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4.在協議期間,如遇停電、停水等情況,甲方協助提供臨時供電、供水,確保食堂正常用電、用水,以免影響食堂的正常供餐。

5.甲方應維持進餐人數基本穩定,在正常情況下,如臨時放假或有臨時客餐,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浪費或供餐不足。

㈡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預算支出,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確保成本支出的合理性,並定期將食堂財務帳目報員工服務中心稽核。

2.在協議期間,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派出專業的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為甲方提供膳食服務,保證食品安全、衛生。

3.乙方根據甲方用餐規定和餐標編制食譜,並按食譜烹調食品。

4.乙方正確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項裝置設施,並有保管和維護的義務。乙方負責食堂裝置、炊具、用具的正常損耗維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固定資產類裝置如需要更換,由乙方提出報告,甲方負責購臵。

5.乙方保證派遣到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員執有效《健康證》上崗,在《健康證》有效期屆滿前,及時組織複檢補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嚴格遵守相關部門規定及其它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控機制,至少每月進行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檢測,搞好食堂內的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及管理工作,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7.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供餐,在技術上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與出品質量。

8.乙方負責承擔職工食堂範圍內(包括職工就餐區、操作間及食堂外原材料驗收、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責任區域內的衛生、整潔。

9.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業務指導。

10.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維護甲方工作秩序。

11.乙方須保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符合國家關於勞務用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法規要求,確保員工合法權益。

三、合同價款:

甲方按照元/人·月的標準支付給乙方(包含食材成本和運營成本,食材成本不低於500元/人·月)。職工食堂就餐人數經甲方人事部門審定為上述職工食堂全年經營費用共計人民幣叄仟陸佰肆拾萬零叄佰貳拾元整(¥ 萬元),計算公式為 元× 人×個月。甲方每季度末將食堂經營管理費的四分之一(即¥支付給乙方。人員在年內發生變動的,將通過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五、協議解除

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甲方定期對食堂的服務質量進行民意測評,整體滿意率低於80%,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照協議內容履行相關義務且情節嚴重,或達不到甲方整改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的,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2.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或按協議相關條款向乙方所提供的條件達不到要求,導致食堂無法正常運營的。

㈢其它解除協議的情形: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的。

㈣協議的解除須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㈠本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託經營權。 ㈡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㈢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如需續期須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

簽署頁

甲方: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乙方:深圳市深供供電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經營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________,面積:xx平米

第二條1、委託許可權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1

委託方(甲方):

被委託方(乙方):

物業名稱:XXXX。

物業編號:

甲方購房合同編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以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委託經營合同》的基礎上,經過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委託經營事宜,達成如下繼續履行經營條款:

一、房屋的概況

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間;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甲方將所購房屋委託乙方經營,委託經營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期限繼續執行至期滿。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滿,乙方按期將該房屋歸還甲方。

三、本合同以乙方就XXXX 樓至 樓與 公司所簽訂的整體租賃的 合同的成立且生效之日為其生效之日。

四、租賃房屋在委託經營期間內的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及其他有關經營的一切權利歸乙方(房屋所有權屬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收回經營權或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和經營方式。房屋裝修、裝飾風格、佈局、色彩等應服從乙方經營需要和統一風格,對此甲方不得予以干涉。

五、委託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 元委託經營收入。

支付方式為:

六、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將該房屋交還甲方時,其房屋內由原經營者所進行的地面、牆面、吊頂的裝修均無償交給甲方,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補償費用。甲方如需拆修移動,其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向乙方委託經營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訂立新的委託經營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甲方房屋的權利。

八、甲方因轉讓、贈與、繼承、抵押或其他原因導致商鋪所有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當在變更發生之日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原商鋪所有權人必須保證變更後的商鋪所有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 )均由原商鋪所有人負擔。

九、本協議的簽訂後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繼續有效,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按照原委託經營合同執行見附件二;以後乙方支付甲方年收益方式按照本合同執行。

十、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合同的公約與業主手冊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託經營合同須與購房合同或產權證產權證號: 一起方能構成有效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管理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託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範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註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註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稅工作。

5、負責查詢公司資質所能承擔專案工程的資訊。

第三條託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xxxx元(大寫:)。

2、甲方分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年月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檔案、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託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檔案、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xx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xx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甲方的陳述和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乙方的陳述和宣告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3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號商鋪(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委託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 商鋪委託經營約定

1、委託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託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託經營管理。

2、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裝修。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甲方同意不恢復的,也可不予恢復)。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等手續)。

5、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託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託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並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 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11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並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 0.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 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擊、社會xx等)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共叄頁,一式叄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託經營合同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專案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專案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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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委託許可權

4.1 委託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並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係。

4.3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託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並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範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託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託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於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屋面、樓頂、外牆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並、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夥、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櫃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範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佈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定、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稽核招商物件的品牌,稽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稽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適用於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於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資訊。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後,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裝置、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裝置:

通風裝置: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裝置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檔案,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叄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房屋基本情況

1、專案房屋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築面積為 ㎡。

2、專案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專案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專案房屋的管理

1、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專案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並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專案房屋的使用方式,並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專案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專案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檔案,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

3、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並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