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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合同模板彙編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99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房屋合同模板彙編9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樓房屋漏水維修質量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維修標準及要求

1、乙方自願選擇房屋維修形式並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2、維修地點:廠區木工房室內牆壁及地面漏水狀況維修。

3、維修標準: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第二條合同金額:合計金額為:¥760。00元大寫:人民幣染佰陸拾圓整。

3、維修要求:

①乙方進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②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維修工期:在正常天氣下3天內必須完成。

5、維修後保質: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後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在沒有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3年,即維修後應當繼續最低保修3年。且在出現漏水的情況後,在甲方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響應。

第二條維修工程款的發放

乙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額,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其它約定

1、乙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贈與人):_____ (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 (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_____ ,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 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字: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聯絡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日期:_____

房屋合同 篇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宣告,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宣告,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佰 拾 萬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

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稽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 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

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書》。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如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20____年_月_日起至20____年_月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負擔,物業管理費及公攤水電費由____承擔。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

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

甲方的書面同意。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賠償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所有租金的雙倍作為賠償金。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

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 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2)擅自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3) 拖欠租金累計二個月以上的,並經甲方多次催要未付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3%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自提出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所有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自提出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所有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租金(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及附 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 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電話: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 (甲方):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就房屋租貸適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之物物業位於石獅 ,租貸用途住宿之使用。

二、租貸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整,押金____元整,交付方式為每____交納一次。

四、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租貸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並賠償對方一個月的房租。

六、租貸期間,乙方應注意自己支付水、電、閉路費等相關費用,(衛生、管理費每月____元)

七、租貸期間,乙方應注意防火、防盜,不得在租貸場所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不得破壞甲方提供的設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不得在中途轉租、變賣、

抵押甲方之房產。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對甲方進行裝修。

八、租貸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產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九、乙方不得在所承租之房產的牆壁進行鑿洞、鑽孔或釘釘等行為,否則,乙方應予以賠償。單處賠償金額為壹佰元人民幣。情節嚴重者,處罰款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樣並終止本合同。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接方):

依據工程實際要求,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成都地鐵3號線一期工程土建1標盾構隧道沿線房屋地基基礎及上部結構現狀可靠性鑑定工作。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書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書所列條款。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鑑定內容: 盾構隧道沿線房屋地基基礎及上部結構現狀可靠性鑑定。

  4、鑑定和提交鑑定報告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進場鑑定,現場工作 天,後續工作 天,於 年 月 日前提交鑑定成果資料。

  5、鑑定費及付款方式:

5.1、鑑定費用:按 元/m2包乾計取,總費用按雙方約定的實際鑑定面積乘以包乾單價計算。

5.2、付款時間:

5.3、付款方式:

 6、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6.1、甲方

6.1.1、甲方應按本合同書確定的鑑定內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並對其正確性、時限性負責。

6.1.2、提供鑑定現場的配合工作。

6.1.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全部鑑定費。

6.1.4、若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鑑定資料有疑問,可在收到鑑定資料報告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出意見和進行詢問,乙方應及時處理。

6.2、乙方

6.2.1、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到現場進行鑑定,做到持證上崗。

6.2.2、乙方在鑑定時有權向甲方調查詢問與鑑定有關的情況,並索取相關資料。

6.2.3、鑑定嚴格按《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1999)執行,堅持實事求是;保持鑑定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6.2.4、在鑑定中發現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時,應協助甲方查明原因,共商處理辦法。

6.2.5、乙方出據的鑑定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有效的各類印章齊全,鑑定人員、稽核人、批准人均應簽字;應有明確鑑定結論意見;乙方對鑑定的結論負責並承擔責任。

  7、其它約定事項:

7.1、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達不成一致,雙方均可通過訴訟程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甲方住所地的鐵路運輸法院。

7.2、鑑定人員及配和人員安全由乙方負責。

7.3、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7.5、本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書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書即行終止。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人:

合同簽訂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鑑於乙方購買甲方房屋暫不能辦理產權過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市鎮村號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含地上附著物),房屋產權證號: ,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屋售價為(人民幣)拾萬仟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將房款全部付給甲方。

第三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定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五條 該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發生的水、暖、電、訊、有線電視費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擔;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後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過戶時所需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不得以經濟上漲,房價過低等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相關事宜。由於甲方違約致使乙方無法履行,除全部退還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八條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乙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積

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戶等事宜。

第九條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若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徵收,政府給予一切補償權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戶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見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房屋贈與合同書主要內容包括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贈與不動產的名稱、數量和不動產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況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房屋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徵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三、房屋贈與合同的公證

如果需要辦理房產贈與合同公證,當事人需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房產贈與公證申請表。並須提供下列證件: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如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贈與人的房產所有權證原件;

3、贈與人必須提供贈與書或與受贈人簽訂的贈與合同,贈與書和贈與合同,必須詳列贈與人和受贈人是何種關係,以及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以及贈與物等。贈與物要寫的具體明確,如應寫明坐落、結構、面積、產權證登記號碼等;

4、贈與的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辦,或提供經公證的同意配偶贈與房產的宣告書;

5、受贈人不滿法定年齡的`,應當由受贈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為其辦理;

6、公證員要求與其相關並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贈與人可以自由撤銷贈與嗎

在特定情況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撤銷包括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

一、贈與的任意撤銷

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於贈與是無償行為。即便贈與合同已經成立,也還可以允許贈與人因自身的某種事由撤銷贈與,這也是贈與合同與其他有償合同的顯著區別。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於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當然,對於任意性不加限制,則等同於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衝擊。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當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並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於未交付並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穩定。

2.贈與合同訂立後經公證證明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訂立後,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願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3.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於當事人之間有著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因此,此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

二、贈與的法定撤銷

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法定撤銷與任意撤銷的不同點在於:第一,撤銷贈與須依法律規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於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本是使受贈人取得利益的行為,如果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加害行為或者其他忘恩負義行為的,法律應賦予贈與人有撤銷贈與的權利。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情形,均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者違反贈與合同約定的行為。贈與人依法撤銷贈與的權利,是法律對贈與人加以保護的必要內容。

1.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情形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項: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要點,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的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銷條件

贈與的撤銷權本應屬於贈與人,但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使其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贈與人的撤銷權事實上已無法行使。而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才能實現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與意願。同時,也只有在贈與人不能行使其撤銷權時,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因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銷贈與必須基於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致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這一法定情形。

3.撤銷權的行使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為了儘早確定贈與關係的去留,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依法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一年;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為六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這一期間屬於除斥期間,即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問題。撤銷權人如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撤銷權的,其撤銷權即歸於消滅。

  一處房屋兩次贈與,效力應該如何認定

房屋贈與是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現實生活中可能很少會出現一處房產贈與兩人的情況,但是並不代表沒有,那麼當出現一處房產贈與了兩人的情況,贈送效力要如何認定呢?下面的文章中整理了一宗案例,詳細分析了一房兩贈情況的處理。

【案情】

被告李A、原告李B系父女,被告李A、李D系父子。被告李A與其妻原有坐落於北京市通州區糧食市*號院內(以下簡稱*號院內)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期間,承租人王A在承租期間建南房1間,因拖欠租金,王A以折抵租金的形式將南房折給李A夫婦。1996年7月15日,有關部門將57號院內的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及南房1間的產權登記在李A的名下。

1996年7月16日,經通縣公證處公證,被告李A與其妻自願將南房1間贈與原告李B。但李B沒有實際佔有使用該房,也沒有到國家有關房屋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1997年4月,被告李A之妻病故。1997年7月14日,被告李A將57號院內的北房4間、東房3間、西房1間、南房1間贈與被告李寶丰之女李C,經通縣公證處公證並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20xx年,被告李A的其他子女起訴被告李A、李D,要求依法繼承母親的遺產。

20xx年8月,法院依法對被告李A與其妻的共有財產北房、東房、西房進行了分割,但未對南房1間做出處理,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南房系李A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案情分析】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1996年,李A夫婦自願將南房贈與女兒李B的贈與行為合法有效。理由是,李A與其妻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經合意和公證,自願將南房贈與李B,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處分,故贈與是有效的。1997年,李A又將全部房屋(含南房)贈與給孫女李C,是在妻子病故後,家庭成員析產繼承前的贈與。因李A擅自處分其妻的遺產,故贈與系違法的無效贈與。綜上,應依法支援李B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意見認為:1997年,李A將全部房屋(含南房)贈與孫女李C行為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理由是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是在家庭成員未析產繼承的情況下實施的贈與行為,李A不僅處分自己應得的份額,同時也處分家庭成員的遺產份額,故此贈與行為部分有效部分無效,應駁回原告李B的訴訟請求。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第一份贈與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我國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同時也是實踐合同,即必須實際給予贈與物,贈與才生效。

在本案中,李A對李B、李C的贈與合同都經過公證,這兩個贈與合同都符合贈與合同成立的要素,故二合同均成立。但合同成立並不一定生效。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以實際給付為要件。不動產的給付,系法律規定的要式行為,即要到國家有關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否則,所有權不發生轉移,贈予合同不生效。本案中李A對李B的贈與,雖經公證成立,但因未實際交付使用及未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故贈與並未生效,房屋的所有權一直未發生轉移。所以,該贈與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贈與標的物南房1間仍為李A夫婦共有財產。而李A對李C的贈與則已經實際交付、使用,並及時辦理了房產的過戶手續,房屋的所有權已經轉移,故該贈予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且生效的。

2、第二份贈與合同,雖生效但其效力不能及於全部房產。1997年,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形式上合同成立且生效,但法院同樣不能支援。本案爭議的房屋是李A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李A妻子去世後,全部房屋未進行家庭析產繼承,一直處於共有狀態。所以,李A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無權處分其妻的遺產,李A將全部房屋贈與孫女李C系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行為,即對李A應繼承部分的贈與是有效的合法處分,對其他人應繼承部分的贈與是無效的無權處分。20xx年8月,法院依法對被告李A之妻的遺產北房、東房、西房進行了分割,但未對南房1間做出處理,可見訴爭的南房並未確權。李B以財產權屬為由起訴,並非以遺產繼承為由,故不應支援李B的訴訟請求,對此只能另案解決。

綜上,贈與合同成立,不必然就生效,贈與的生效要件是贈與物的實際給付,就本案而言就是不動產所有權的要式轉移。本案原告所根據的贈與因不具備實際給付要件而未生效,故其訴訟請求不能成立,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原告本應以其父無權處分其母遺產份額,要求繼續分割其母部分遺產即南房1間為訴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情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57號院內的南房1間雖登記在李A的名下,但系李A與其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1996年,李A夫婦自願將南房贈與李B,李B也表示接受贈與並辦理了公證,但李B未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也沒有實際佔有、使用該房,故該贈與合同無效。

1997年,李A之妻病故後,李A將57號院內的全部房屋包括南房1間贈與李D之女李C,但李A之妻病故後,因家庭成員未對57號院內的南房1間析產繼承,該南房1間仍處於共有狀態,李A自行處分共有財產的行為系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民事行為。李B要求確認該南房1間屬自己所有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原告李B的訴訟請求。

以上就是房產兩次贈送處理的一起具體案例分析,相信會給讀者朋友一些幫助,讓大家可以瞭解清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贈與合同的效力

有關贈與合同的效力問題,對於很多人來講都是不太瞭解的,有的人也為贈與是單方面的,只要贈與人答應要贈與,贈與合同就成立。那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贈與合同又有怎樣的效力呢?

一、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有交付受贈人財物的義務。商是指贈與人按照贈與合同約定的地點、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將財產交付給受贈人,並由此而發生物權的轉移,但是,法律規定必須經過登記才發生轉移的財物,如不動產,應在登記後才發生轉移法。

二、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已將贈與財物交付受贈人,物權發生轉移,應視為受贈人合法享有受贈財物的佔有、使用、處分權,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合同法。

三、贈與合同成立,但贈與人未將合同約定的財物交付受贈人,受贈人可以不履行贈與義務,可以撤銷贈與合同,但贈與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或者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不履行這類贈與合同的贈與人、受贈與人享有要求贈與人交付的權利,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贈與物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

四、贈與合同是贈與人的無償贈送,不承擔贈與物的瑕疵責任,但是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應在附義務的範圍內承擔贈與物的瑕疵責任;贈與人明知贈與物有瑕疵,故意隱瞞或者作贈與物無瑕疵的虛假保證,造成受贈人損失的。

  最新房屋贈與協議的範本

房屋可以作為贈與協議中的標的物,但必須要在辦理的房屋過戶手續之後,房屋才會真正屬於受贈人。通常,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都會選擇簽訂一份房屋贈與協議,這是為了避免日後出現不必然的糾紛。接下來,小編為大家帶來一份房屋贈與協議的範本,僅供學習參考。

房屋贈與協議範本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字: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聯絡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您是否對房屋贈與協議的內容有所掌握呢?如果您急需一份房屋贈與協議的話,可以適當參考小編整理的範本,在結合自己的實情來寫一份房屋贈與協議。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委託的資深律師幫助你寫一份房屋贈與協議。

  最新贈與協議書範本

贈與協議也可以叫做贈與合同,是一方將自己所有的東西以轉移所有權的方式送給另一方的行為。贈與協議是一種雙務合同,大家知道贈與協議書該如何寫嗎?小編帶來一份贈與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學習參考。

贈與協議書範本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寫明交付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交付,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分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裝置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